王金平續行使黨員權利 中選會無意見

【新唐人2013年09月13日訊】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立法院長王金平得繼續行使黨員權利,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委劉義周今天(13日)表示,中選會工作已完成,沒有意見。

劉義周表示,因為中選會的工作已經完成,將收到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以電子公文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之後就是王金平與國民黨之間的民事訴訟問題。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收到黨籍喪失證明書,須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並等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不過,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立法院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

劉義周強調,必須國民黨告訴中選會,或主動撤回,來文說明(撤銷案)才會和中選會有關係,國民黨來函之前,中選會沒有動作,也不受影響。

媒體追問黨籍撤銷案有沒有效?劉說,「有沒有效,要源頭(國民黨)沒有告訴我們沒有效!」至於王金平是否仍具立委身分,他說,「要問立法院,有沒有除名。」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