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播死刑過程在引激辯

【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訊】 (美国之音電)

洛杉磯時報稱中國國家電視臺直播死刑過程為“電視真人秀的極端”。

2011年10月5日,13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國水域遭到犯毒集團殺害。中國方面聯合泰國警方,抓捕並引渡糯康等人。

糯康等四名罪犯星期五在雲南被注射執行死刑。中國國家電視臺對死刑進行四十分鐘的現場直播。此舉在微博上引發了對電視新聞倫理和死刑的激烈辯論。

由於央視在新聞節目中實況播出罪犯在死刑前的獨家採訪,心理學家批評電視臺的這種做法會對兒童心理會造成潛在的傷害。

法律專家則稱此舉無異於對執行死刑的罪犯遊街示眾。 中國維權律師劉曉原在博客中以及在接受外媒採訪的時候稱,此舉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即對死刑犯不能示眾。劉曉原認為,央視這種直播方式也是一種示眾,雖然不像文革及上世紀80年代把死刑犯直接遊街的方式,但央視受眾範圍很廣,這也是一種示眾。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法律專家張漁樵在微博上分析說,該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將死刑執行的過程變為對於被告羞辱的過程,讓死刑執行增加恥辱刑,這是出於保護死刑犯的人身權利(名譽和隱私)的目的。從這一目的考量,死刑執行前的準備也不應直播。

直播死刑在中國互聯網上引發激烈辯論:上海電臺編輯“余天寅”寫道:沒必要如此高調的直播,做記錄片更合適一點。行刑日直播,更容易被解讀為國力的炫耀。

@羅昌平在微博上說:央視今日直播死刑,可謂現代“梟首示眾”,是共產文明的一次觸底,是法治三峽的一處明礁,是文宣倫理的一紙死緩。

而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則表示:強烈抗議直播死刑!一個文明國家的特徵之一就是尊重生命的尊嚴,哪怕這生命屬於一個罪犯!

央視則在微博上予以回擊。@央視新聞:央視微評稱“誅梟,不是看殺人”。央視微博
說,公示糯康死刑,不是看殺人,沒有行刑畫面,只看到毒梟兇犯虛弱,很怕死。相對於糯康集團的殘忍殺戮,嚴謹的司法審判、人道的注射死刑,展示了法治的尊嚴與文明。任何生命的離去都不值得大快人心,但對他人生命無所敬畏的梟首伏誅,告慰逝者,更宣示文明底線不可踐踏。

中國即將召開人大政協的兩會上,是否廢除死刑,將會再次成為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們辯論的議題。

中國不公布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不過外媒報導說,中國每年約執行死刑4000人,超過所有世界其他國家判處和執行死刑的總和,但是近年逐漸降低。

洛杉磯時報援引香港人權觀察研究員尼古拉斯的話稱,沒有一個國家,包括伊朗,阿富汗和北韓,會對一個死囚的最後時刻進行全國電視直播。他認為這是國際社會認為中國在死刑方面有所進步的時刻的一種倒退。

有法律專家分析說,央視直播刑前過程出於政治宣傳的需要,想達到的效果無非是對內宣傳國家有能力保護本國公民,對外則能宣揚國威。他們說,中國即使目前不能廢除死刑,但至少應該做到嚴格控制死刑以及執行死刑的方式文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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