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領多倫多抗議人士必須撤離

【新唐人2011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1日專電)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布朗(David Brown)今天宣布,占領多倫多抗議人士必須自所占的聖詹姆士公園撤離。多倫多市長福特(Rob Ford)也呼籲占領者盡快撤離。

雖然抗議者辯稱,占領公園是行使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權,但布朗表示,憲法並不准許抗議者在未經同意情形下,擅自接管公共產權,並使得公眾無法自由使用公園。

布朗在裁決書中表示,抗議者占領公園確實違犯了侵犯產權法,因此市政府提出的侵權控告成立,占領者必須撤出公園。布朗並說,占領者霸占公園不走的情形,猶如處於無政府狀態下。

占領溫哥華抗議人士,上週五即接獲法官的驅逐令。他們今天均十分配合地收起帳篷及其他設備,離開溫哥華市中心藝術館前的草地。

多倫多的占領抗議人士雖接到了法官的逐客令,但尚未立刻撤離。他們正在考慮下一步可能的行動。

在法官宣布裁決後,多倫多市府法令執行人員,將驅逐令交到公園內的每1個帳篷,警察則站在一旁,以防事故發生。市法令執行人員在遞送驅逐令時,與某些抗議者發生輕微的肢體推撞,但幸無事故發生。

占領多倫多聖詹姆士公園的抗議者,若遲遲不收起帳篷走人,市府將請警察代為驅逐。多倫多市議員麥康奈(Pam McConnell)表示,這是他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因為他擔心這樣做,可能會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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