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7月31日訊】日前,中共制定「反網路暴力法」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對違規平台最高可罰款一千萬元人民幣,對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大V」最高可罰五十萬元。法律界人士指出,這是打着反網路暴力的幌子,實際上是以「治暴」之名,行「封口」之實。
7月29日,中共網信辦公布《反網路暴力法(徵求意見稿)》,將「網暴」定義為:通過網路對個人或組織實施侵害權益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中共發布的《關於懲治網路暴力的指導意見》,網暴的保護對象主要是「個人」;而這次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並把「榮譽權」寫入網暴定義。這意味著,政府機構、企業以及掛著各種官方頭銜和獎章的既得利益者,也都可以宣稱自己是「網暴受害人」。
草案同時還把大量責任轉嫁至平台,要求建立網路暴力特徵庫、典型案例樣本庫和預警模型,並利用人工智慧(AI)、大數據及人工審核監測所謂「網暴跡象」。一旦發現風險,平台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相關內容,必須採取限流、暫停更新、加註風險標籤等措施。
此外,平台還需建立帳號分類分級及信用評級制度。一般違規最高可罰200萬元人民幣;造成「特別嚴重後果」者,最高可罰1000萬元,甚至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業務許可。
北京前律師、獨立學者賴建平指出,規範網路行為本身並沒問題,但中共制定這部法律有三個目的,除了第一個加強社會管理,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後兩個目的。
北京前律師賴建平:「第二個(目的),它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和它的權貴階層的利益。網路霸凌,網路暴力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實際發生的大多數是達官顯貴,統治階層。比方說,有很多貪官一旦出事以後,那麼就可能群情激憤,在網路上鋪天蓋地對這個貪官進行人肉搜索,污辱,謾罵等。」
賴建平表示,第三個目的,當局還可以藉助這部法律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
賴建平:「因為有的時候網路上的言論會轉向,本身是在批評某一個貪官,說著說著可能性質就變了,風向就會變了,擴展開來,聯想起來,甚至有很多是針對政府的不友好的言論。」
賴建平警告,新規可能帶來兩種風險:一是平台選擇性監管,當弱勢群體被網暴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一旦涉及權貴、涉及政治時,就嚴加封堵。
賴建平:「第二個,你要是把監管的範圍擴大,把一般性的言論,一般性的批評,主觀的價值評價,把這個東西也納入到監管範圍。也是因為說為了執行你這個反網暴法,你把嬰兒和髒水一起潑掉,這個平台也就有問題了。」
近年來,中共已相繼出台《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如今再推出《反網路暴力法》。北京前律師張仁認為,這是中國走向「朝鮮化」的重大信號。
北京前律師張仁:「你看中國新聞法那麼多年來一直沒有頒布,沒有討論,而頒布這些獨裁國家所需要的所謂的網路暴力法,實際上就是因為他們怕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張仁認為,新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防止官員及其家族財產在網路上遭曝光。
張仁:「這個法出台以後,平台也好,個人也好,如果你要去曝光某個家族的私人財產,他隨時就可以用這個來管控你,抓你。因為中共是不講法的,它用這個法做一個幌子,具體證據、解釋權、程序全部在他們那邊。」
張仁表示,中共最關心的是政權安全,它打著反網暴的旗號,實際上是進一步限制網路上的批評聲音,以及對活摘器官等敏感議題的揭露。一旦新法實施,效力將高於現行行政法規,中國的網路治理也將進入更深的寒冬。
編輯/採訪/李韻 後製/ 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