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入室搶嬰案 主犯態度囂張 判死緩後大罵受害者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2月07日訊】備受關注的山東「入室搶嬰案」二審12月5日在山東泰安市中級法院開庭。主犯曾某某一審時被判死緩,但家屬指其態度囂張,不僅一審後對受害者一家破口大罵,在二審時仍態度傲慢,更否認參與搶嬰。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導,這宗拐賣兒童案發生於2006年12月4日。當時,年僅8個月大的男嬰姜甲儒在位於山東泰安王莊鎮後於村的家中,於凌晨時分遭三名歹徒闖入搶走。

後經查明,主犯曾某某當時得知有一對夫婦想抱養男孩,遂起邪念偷一個嬰兒賣給這對夫婦。隨與呂某某、王某某共同預謀。呂某某其後透過同村、僅相距數百米的袁某某,獲悉受害者喬守芬家中有新生男嬰,且僅有老人在家,隨即前往踩點。

嬰兒被搶後,姜甲儒的親生父母開始了長達17年的尋子之路。直至去年才成功尋回已長大成人的姜甲儒。

2024年1月,曾某某、呂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四人先後被逮捕歸案。泰安市中院今年9月19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四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其中,主犯曾某某被判死緩;被告人呂某某和王某某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袁某某則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了解,四人在本案前均有案底,曾某某等三人更曾多次結夥在泰安周邊農村盜竊牛羊。

一審判決後,曾某某和袁某某提出上訴。被害人姜甲儒及其父母亦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提出上訴。

案件於日前12月5日進行二審。據報導,開庭前一日,男嬰母親喬守芬曾請求法官約束主犯曾某某的言行,因在一審宣判後,曾某某曾對他們破口大罵,毫無悔意。喬守芬表示,一家人多年來受盡傷害,不希望在法庭還要遭受人販子的辱罵。

然而,在二審庭審現場,曾某某還是頻繁通過抖腿來表達傲慢和無所謂,即使法警多次提示亦未收斂。

經過5個多小時的庭審,該案二審結束,法官宣布擇期宣判。喬守芬在庭後多次表達憂慮稱:「真的怕他們減刑後出來,會不會繼續報復我們?」

(責任編輯:林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