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绑票”浙家长被逼献血换积分 专家斥违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4日讯】近日,浙江一县发通知称孩子入学需家长“自愿献血”,“自愿登记捐献人体器官”挣积分换孩子上学,引发热议。网友称,“恐怖!”“抓软肋!”“最好的绑票!”有法律专家分析,这种做法违反宪法和法律。

12月10日,有网友发帖称,浙江金华武义县一学校发布通知称,外地户籍人员孩子如果想要在当地上小学,要按照积分排名。

按照当地积分管理标准,除了居住年限越久分越高外,还可以通过无偿献血积分,献血每100ml得2分,最高可通过献血得30分,还有参加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意愿登记的得5分,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得10分,遗体捐献的直系亲属得30分等。

(网络截图)

早在今年3月28日,武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武义公安”曾发文《速看!武义县2023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了》,稿件显示,《武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23年3月1日起实行,新市民(在武义县范围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积分按照此办法“量化积分管理赋分标准”计算。稿件还包括申报时间、联审积分公示等。

(网络截图)

据大陆羊城晚报12月11日报导,武义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县对于新市民孩子在当地上小学都采取积分入学政策,明年也将采取类似政策。每年的具体政策都有所不同,但大体原则不会改变。家长为孩子申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家长的积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武义县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不是由教育部门制定的,而是由“公安部门”制定的,积分将用于多个方面,并不仅仅用于孩子入学。

大陆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郭宪(笔名)对新唐人表示,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因为献血这种事,根据中国的献血法规定,自愿献血,这种积分要求,是变相的强制。

另外,这种做法也违反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一种权利,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户籍不在本地,就实行这种歧视性政策,要求家长积分。

网友吐槽,“软肋利用的真是淋漓尽致”,“无所不用其极”,“难怪天天忽悠年轻人生孩子,没孩子不好掌控啊”,“本应发自内心的公益行为,与入学资格挂钩,且明码标价,其中蕴含着精妙的拿捏,抓‘软肋’如此稳和准”,“这不是强制,这是用孩子的教育胁迫”,“有个孩子简直是最好的绑票”。

还有网友吐槽:“(民众是)生物矿,被自愿”,“以前听过卖血供孩子读书。这么多年了。还这样”,“这是被自愿的”,“中国楼市,要你们钱,中国教育,要钱还要命!”

也有网友联想到献血献器官,直喊“恐怖”:“到底是什么人在操控这一切 ,太恐怖了”,“过两年是不是会出来献骨髓了,以后这种事都卷起来,是不是得献个肾才行了”,“会不会过几天家长捐肾孩子保送大学。家长捐眼角膜,给孩子保送985?”

(微博截图)

有当地家长分享说,“我在武义,孩子明年要读小学,老公说要去献血,群里很多家长都去了,自愿吗?怎么可能?”

有广东网友则表示,“广东早就是这样了,同事说当年小孩上学积分不够,实在没办法就去献血了”,“新式卖血读书,还让人生孩子,血要抽干了。”

多地有类似规定

新唐人记者查询发现,对于小孩上学要求家长献血积分的,不止浙江武义县一地,多地都有类似政策。

如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规定,近三年内,本人或配偶在安吉县无偿献血:每满100毫升得0.5分,最高5分;其他还有向安吉县慈善机构捐赠的,或相应积分。

浙江宁波象山县明确规定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积分,《象山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指标体系(暂行》中规定,在本县内登记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角膜、遗体)的得1分;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角膜、遗体)的得50分;在本县内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加2分,最高20分。

其他如广东佛山、广州、珠海等,也都有类似规定。

有网友分享,去年就有家长为了孩子献血积分。

(网络视频截图)

微信公众号“顾礼先生”发文质疑,“明明都是九年义务教育,可偏偏要加上一个前缀词:积分高低择优录取”,“现在好了,变成了有钱出钱,有血出血;有钱拼爹,没钱拼血。看似扭捏,实则拿捏。软肋在手,天下我有”。

文章还分析此做法的不合理之处,“比如说你现在要积分,于是大家都去弄积分,结果家长们想方设法好不容易把积分弄到手了,本以为孩子能上公办学校了。结果却发现大家积分都差不多,这时候该怎么办?岂不是说手里的积分没用了? 血也献了,钱也捐了,结果还没用,最后好处归了谁我不说大家都知道”。

(记者李郦采访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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