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視頻】中共要在港綁票 港人上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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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9年04月29日訊】2019年4月28號,香港人走上街頭要求特區政府撤回《逃犯條例》草案,大家認為這個條例將會把嫌疑人送到中共大陸審判。香港警方數據說,遊行最高峰時段路上有22,800人,組織者民陣說有13萬人遊行。人數什麼的都不說了,但這已經是香港人這個月第二次上街反《逃犯條例》,共產黨幹這個事情是多遭人恨,天都熱了,大家也要上第二次了。大家第一次上街抗議,中共不當回事,這第二次遊行人數已經創下了2014年「黃色雨傘」運動遊行的高度。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推動修訂《逃犯條例》的理由是引渡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為理由。這個案件是2018年2月陳同佳與女友去臺灣遊玩的時候,疑似謀殺女友,陳同佳返回香港之後被捕。由於案件發生在臺灣,按照香港法律陳同佳必須在臺灣接受與謀殺有關的指控,但是香港與臺灣沒有引渡協議,這個事情只能作罷。

如果香港只是與臺灣締結引渡條約,香港人不會有任何意見,但是保安局夾帶私貨,把中共大陸給捎帶手給算在《逃犯條例》的草案之中了,這一下香港人不淡定,大家不得不上街。

這個不同是顯而易見的,看咱們微視頻的朋友都知道中共的《憲法》1毛2一斤,這個意思就是說中共的法律跟廢紙一樣。這個世界上但凡理智清醒一點的人都知道,中共抓的好人比它抓的壞人都多,中共政法委主席台上做普法教育的全是罪犯,那是個顛倒的世界。香港人擔心的是中共利用新的《逃犯條例》迫害香港人。

咱們說這段重點說是特區政府裡面的地下黨理智不清醒,應該考慮找精神科醫生了。你們要是想幫中共綁架香港的百姓,不要用臺灣的案例。「大逃港」是從大陸逃到香港,沒有臺灣人呀,你們能把自己的長者都給送回大陸嗎?相信我,你們需要精神病醫生。

大陸五毛們說沒有犯事就不怕引渡協議。舉個例子,1967年被稱為「中國小提琴第一人」的馬思聰用5萬港幣的代價偷渡到香港,在美領館的幫助飛到美國避難。按照新的《逃犯條例》,馬思聰應該被送往大陸,因為他的罪名是「叛國投敵」。但是1985年中共給他平反了。咱們不需要解釋馬思聰應不應該被引渡,你就給咱們解釋一下,馬思聰犯沒犯事?解釋不清了吧,說明你們說的就是謬論,原因就是中共的法律1毛2一斤。

有人說上街沒有用,這個說法也是錯誤的,為什麼香港地下黨要推《逃犯條例》呢?因為中共在香港推行23條立法失敗了,為什麼失敗呢?因為當年50萬人上街遊行,直接把地下黨給嚇怕了。如果23條立法成功,中共還要什麼《逃犯條例》呀,直接在香港公開綁架了,《逃犯條例》不過是間接綁架而已。香港人的勇氣給自己爭取了生存的空間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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