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 退休金 勳章 保鑣 禮遇或全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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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2月18日訊】香港前特首曾蔭權2月1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決有罪,香港媒體報導,曾蔭權或許因此不僅名譽掃地,且每月8萬港元的退休金、2002年獲得的大紫荊勳章以及包括貼身保鏢、終生醫保、牙科福利等將全部失去。

曾蔭權作為香港前特首,享受諸多特權。除了每個月約8萬港元(1.03萬美元)的退休金,還享受香港警方要員保護組G4提供的貼身保鏢,出入有政府車輛接送,同時有醫療和牙科的終生免費服務。

因為作為卸任特首,政府認為,前特首常常需要接見各界的訪港政要,同時也需要代表政府進行禮節性的外出訪問等,所以特首可以在香港政府的物業內擁有自己的辦公室。

此外,前特首及配偶,都可以使用香港國際機場的貴賓休息室,以及相關的特殊服務。

根據香港的《退休金條例》,政府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金在以下兩種情況會被扣減,甚至取消:如果犯下的罪行與任職的政府工作有關,從而對政府造成了損害;或者是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且行為與政府工作有關。

此外,曾蔭權2002年獲得過大紫荊勳章,行政署或許可能因此收回這枚勳章。

曾蔭權1944年10月7日出生在香港,父親曾雲是香港警務人員,曾在美國留學兩年。1967年1月,曾蔭權加入香港政府,1995年獲任財政司長,2005年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2015年10月5日,曾蔭權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罪名: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2月17日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而且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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