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脫歐需國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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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1月24日訊】周二,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必須獲得國會批准,才可以開始脫歐談判程序。這項決定可能會推遲英國政府既定的脫歐談判進程。

此前,英國政府主張,特雷莎·梅可以行使所謂「王室特權」,啟動歐盟里斯本條約第50條,展開脫歐談判。周二,這項主張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英國最高司法機構以8票對3票裁定,首相特雷莎·梅必須先取得國會同意,才能正式展開兩年的脫離歐盟程序。

英國最高法院主法官紐伯格:「今天,以8票對3票的多數,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沒有國會的授權,政府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最高法院主法官紐伯格強調,人民的權利是主要的判決依據。

英國最高法院主法官紐伯格:「英國退出歐盟條約,將切斷英國的一部分法律來源,英國公民享有的某些權利也將改變。因此,政府不能在沒有議會授權的情況下啟動第50條。」

最高法院還表示,脫歐案不須經過北愛爾蘭、蘇格蘭和威爾士地方議會的同意。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先前計畫,英國將在三月底展開脫歐談判。

分析師認為,英國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可能會讓不贊成脫歐的議員,有機會拖延脫歐談判程序。不過,英國脫歐是肯定的。

英國反對黨工黨表示,他們會要求修正部分立法細節,但不會阻撓啟動脫歐程序。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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