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諸葛亮治蜀 道不拾遺 風化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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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劉備白帝城託孤之後,諸葛亮以丞相身份輔佐蜀漢後主劉禪,主管軍國大政。劉禪恪守父親遺言,將蜀漢軍政事務,無論大小都交給丞相諸葛亮裁決。諸葛亮對劉禪,也恪守他對劉備的承諾,確實做到「竭股肱之力,效忠貞之節,繼之以死」。因此,蜀國得到大治。

益州之士思明君

劉備入蜀之前,該地由劉璋轄制。劉璋,字季玉,襲其父劉焉位而為益州牧。《三國志》說他「明斷少」,「才非人雄,而居土亂世,負乘致寇,自然之理,其見奪取,非不幸也。」諸葛亮隆中對策即指出「劉璋闇弱,張魯在北,民殷國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

劉璋既沒有充分的力量節制驕恣的諸將,也沒有能力選拔或重用人才俊傑,他手下有才幹的官員如張松、法正等皆策劃迎接劉備入蜀,正如諸葛亮隆中對所說:「益州智能之士思得明君」。

劉備奪取益州之後,對劉璋的舊部安排深得人心。《三國志》記載:「董和、黃權、李嚴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吳懿、費觀等又璋之婚親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擯也,劉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處之顯任,盡其器能。有志之士,無不競勸。」

這就是說,過去無論是劉璋重用的人、親近的人、被排斥的人,還是他所忌恨的人,劉備皆委以重任,人盡其才,有能力的人都受到鼓舞。這不僅緩和劉璋時期不能解決的矛盾,也使劉備在益州的根基更加牢固。

任用當地人才

諸葛亮執政後,對益州當地人才著意加以擢用。《三國志‧杜微傳》記載:「建興二年(224年),丞相亮領益州牧,選迎皆妙簡舊德,以秦宓為別駕,五梁為功曹,微為主簿。」

秦宓字子敕,是廣漢綿竹(今四川德陽北)人,比較有才學,善於口辯。杜微是一個年老耳聾的人,劉備定蜀以後,他閉門不出。諸葛亮執政後,任命杜微為益州主簿,杜微推辭,諸葛亮便派遣車輛去迎接杜微。二人見面後,諸葛亮連寫兩篇文章勸說杜微,希望杜微能夠輔佐後主,因他年老耳聾,諸葛亮最後任命杜微為諫議大夫。

據《華陽國志》記載,劉備入蜀以後,比較重視荊楚故舊人馬。但是,諸葛亮看到蜀漢政權要在益州站穩腳跟,必須選拔當地人才。

從《蜀志》各傳的記載來看,益州當地人才如張裔、楊洪、馬忠、王平、句扶、張翼、張嶷、李恢等都做到重要的職位,只是比丞相、大將軍低一點而已,是以「西土咸服諸葛亮能盡時人之器用也」。蜀漢以益州一隅之地,能與曹魏相抗衡,其善於用人當為重要原因之一。

兩漢以來,益州本地人才在政治上一直受歧視,諸葛亮誠意任用他們,他們自然樂於擁護諸葛亮。因此,諸葛亮連年北伐,向益州徵兵要糧,未見有本地豪族反對,在軍事前線,還得到他們的積極參加。

審勢施政 德刑相濟

成都武侯祠內有一副對聯,懸掛在諸葛亮殿堂前正中,是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趙藩所書。聯文是:「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這是對治理蜀國過失的經驗總結。

劉璋時代,對益州地方豪強無法控制,只好寬容放縱。諸葛亮認為,國家要治理好,首先必須依靠仁德感化和教育,同時輔以「定法度和明賞罰」。他在《治國》一文中說:「治國之政,其猶治家,治家者務立其本,本立則末正矣。」「故本者,經常之法,規矩之要。」

諸葛亮在《答法正書》中指出劉璋治理蜀地的缺點提到,益州歷經劉焉、劉璋兩代統治,劉璋生性闇弱,法令鬆弛,只做表面文章,做官的相互吹捧,不施德政,在百姓心目中也沒有威嚴。益州豪強才敢於胡作非為,君臣之道才日漸陵替。所以必須法令嚴明,有善必賞,有惡必罰,榮恩並濟,上下有節。

諸葛亮法令嚴明的政策,不僅限制了豪強,更能鼓勵豪強,因此,蜀地在政治上呈現高度清明。

為了整頓吏治,糾正官場的腐敗現象,諸葛亮命李嚴、法正、劉巴、伊籍等人,訂出《蜀科》;並親自製定檢察官吏的守則。據《魏氏春秋》記載:「亮作《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皆有條章,以訓厲臣子。」

他在《教令》一文中明確表示:「教令為先,誅罰為後。」這就是說,治理國家先實施仁政教化,公佈法律條文,讓百官和百姓知道進退,明白甚麼可做,甚麼不可做,然後,才對觸犯律令進行處罰,最終做到「不令而制」,「王道平平」,讓人心服口服。

諸葛亮誅劉封、殺彭羕、斬馬謖、黜寒敏、罷廖立,廢李嚴等,不避皇親國戚、親隨故舊、託孤重臣。而這些被處罰的人,其罪行或過失,都是言之鑿鑿,鐵證如山。

如長水校尉廖立曾被諸葛亮視為能與龐統相提並論的「良才」,但後來,他因爭名奪利和抽刀殺人,被流放汶山。可是,當廖立聽到諸葛亮的死訊時,卻難過得痛哭起來。

又如李嚴,他身為蜀漢重臣,與諸葛亮同為劉備臨終前的託孤大臣,後改名李平,字正方。建興九年(231年)春,諸葛亮發兵漢中,令李平督運糧草,時值淫雨,運糧誤期,他寫信要諸葛亮退兵,兵既退,他又怕承擔責任,耍兩面派手法,被諸葛亮當面揭穿,李平理屈詞窮。為正軍法,被貶庶民,流放梓潼郡。

罷黜李平之後,諸葛亮給時任中郎將參軍的李平之子李豐寫信,要他勸慰父親,自省前過,只要一心為國仍有出路。建興十二年,聞亮卒,李平知不可復出,憂憤而死。

東晉習鑿齒《漢晉春秋》評價說:「昔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沒齒而無怨言,聖人以為難。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李平致死,豈徒無怨言而已哉!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醜者無怒,水鏡之所以能窮物而無怨者,以其無私也。水鏡無私,猶以免謗,況大人君子懷樂生之心,流矜恕之德,法行於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非私,誅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諸葛亮於是可謂能用刑矣,自秦、漢以來未之有也。」

以身作則 道德典範

諸葛亮治蜀的成就與他能夠以身作則也有關係。諸葛亮的道德品質與諸葛亮的智慧同樣受到人們的尊重和景仰。

諸葛亮無論大小事都親力親為,據《魏氏春秋》記載:「諸葛公夙興夜寐,罰二十以上,皆親覽焉」。《襄陽記》記載,諸葛亮的主簿楊顒表示,諸葛亮親自校對簿書,熱得終日流汗不止。

諸葛亮的家風自諸葛豐開始,就以「特立剛直」著名,諸葛亮自己也是一個視富貴如浮雲的高尚之士。

建興十二年(234年),諸葛亮統兵十萬,進行第五次北伐。臨行前,他向後主劉禪遞上了一道奏表:「亮自表後主曰:『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諸葛亮的全部家產是薄田十五頃,其中包括種有八百棵桑樹的桑田。按漢代一頃為一百畝計(每畝折合今畝為0.69畝),諸葛亮就擁有相當於今天一千多畝田產。

據《晉書食貨志》記載,西晉初年對官員的佔田數量有明文規定:「品第一者佔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第八品十五頃,第九品十頃」。由此可見,諸葛亮雖然官居一品,位極人臣,他的田產僅與八品小吏的佔田數相當。

在諸葛亮看來,靠這些薄田桑樹,家人勤力,足夠子孫衣食;他本人在外率軍作戰,平日隨身衣食都靠官俸開支,不會存非分之想和非分之欲。

諸葛亮申明,他在外任上「無別調度」,即沒有利用帶兵在外的「職務之便」巧立名目,另外徵調收取財物,沒有讓公家為自己額外報銷費用,沒有授意或暗示別人給自己送錢送物。此外,他平生「不別治生,以長尺寸」,即從不另外私下經營產業,來增加一絲一毫的家庭私產,而且「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也就是說,他不讓家中有多餘的布帛,家外有多餘的財產,哪怕是寸土寸金也不積聚。《資治通鑒鑒魏紀》說:「卒如其所言。」

諸葛亮作風公正,不受諂諛,虛心納諫,「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之所以僉忘其身者也。」

諸葛亮臨歿遺表、遺囑使人讀後不禁肅然起敬:「伏願陛下清心寡慾,約己愛民。」「亮遺命葬漢中定軍山,因山為墳,土塚足容棺,斂以時服,不須器物。」

在諸葛亮的治理下,蜀漢政治比劉璋時代大有起色,也比同時的魏、吳兩國更好。

吳臣張溫使蜀回去以後,曾讚美蜀政。當時魏國有才智的大臣劉曄、賈詡也說諸葛亮善治國。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反覆稱頌諸葛亮治蜀的政績,對魏、吳兩國的國主卻未有這樣的稱述。諸葛亮死後,蜀漢百姓對他的思念,幾十年不曾稍減,陳壽、袁准都說民之思念孔明,如西周之民思念召公。可見諸葛亮受人歌頌,在當時已經達到如是高度。

諸葛亮治國很重視經濟,大力扶植桑蠶業,因此,蜀錦成為中國著名的物產。左思《蜀都賦》稱:「貝有山積,纖麗星繁。……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就是對當時蜀錦生產的真實寫照。諸葛亮認為:「今民貧國虛,決敵之資,唯仰錦耳。」

諸葛亮務農植谷「閉關息民」,無奪其時,唯薄賦斂。固定一千八百多人,維護都江堰。

諸葛亮還利用天然氣,發展鹽業,限制釀酒,提高冶煉技術,設置堰官、錦官、司金中郎將、典農校尉、鹽府校尉。對國計民生關係重大的鹽、鐵實行專賣,使蜀漢政權出現「田疇辟、倉廩實,器械利,積蓄饒」的繁榮景象。

道不拾遺 強不侵弱 風化肅然

諸葛亮死後,蔣琬、費褘相繼執政,「咸承諸葛之成規,因循而不革」。這就是說,蜀漢的政治制度,大多是諸葛亮制定下來的,並為後人所繼承,沒有更改。

陳壽認為,諸葛亮擔任宰相,撫恤百姓,彰明禮儀法規,約束百官,權事制宜,誠心待人,公正無私。有善必賞,有惡必罰。最後得到百姓的敬畏和愛戴,即使刑法政令嚴厲,卻沒有人心生怨恨。諸葛孔明用心公平,勸戒明白,是堪比管仲、蕭何的治國良才。

陳壽在《進諸葛亮集表》評價諸葛亮治蜀期間的政績說,劉備死後,後主劉禪幼弱,「事無巨細,亮皆專之。於是外聯東吳,內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極,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於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也!」@*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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