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維光:尋找一個新的形而上學前提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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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化思想史談法學及大學西學教育

一、問題

有大陸研究生來信問我幾個問題,其中關於法國自由主義思想家阿隆的《知識分子的鴉片》一書的翻譯問題,我已經著文討論,此外關於治學問題如下:

……關於學業,晚輩也有些困難,不知先生能否指點迷津。我現在面臨幾個問題:

1.您提到中國學術意識形態化的現象,我也認為這是個大問題,但總感覺有些問題理不清,包括馬克思主義的系統性批判,正規的學術研究或討論問題到底該怎樣具體的進行,等等。所以我最近想認真地讀一讀奧威爾和阿隆的著作,也包括您對意識形態相關的研究文章。

2.我是法學專業的學生,而不是研究政治或文化的,雖然我覺得這兩個問題重要,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專業領域。中國刑法是學習德國和日本的,所以我想讀讀德國學者的著述,尤其是刑法哲學相關的專著,但是中國的翻譯讓人很不滿意,讀起來很吃力。另外像刑法學之父費爾巴哈的哲學更是讀不出個脈絡。

對於這兩個問題,儘管不完全是我的專業,但是我覺得我曾經經歷過的探索經驗還是讓我可以勉為其難,提出一點可能對這位小友有益的想法。

二.淺談治學方法問題

大約在五十年前,一九六九年,由於文化大革命我高中畢業失學,為此我為自己確立了目標:要通過自學把共產黨問題,共產黨思想及馬列主義思想問題研究清楚。如此,為了這個目的我經過了十幾年的方法的學習、積累準備後最後走向對於極權主義問題研究。在對極權主義研究過程中,我發現對於意識形態問題的探究與把握又在整個思想探索過程中幾乎可說是一條貫穿性的線索。而這個探索就讓我最後進入對於西方文化思想的基礎及發展走向的研究。所以走出這一步後我說,作為一個東方人,對於東西方文化傳統的比較最後讓我超越了當初六九年為自己設定的一生的目標。我從只認為自己能夠說清幾個問題,而到能夠為百年來的中文思想界,乃至西人思想界提出幾個有益的問題。而正是由於這一步,我以為我的研究結果和經歷可以為更多的治西學的朋友提供一個背景,或者說一個在各學科中都存在的普遍的認識基礎問題。

我們今天談的思想問題、學術問題,無論哲學、法學、社會學還是政治學,其實都是西學。因為在談論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使用的思想概念,方法,作為交流比較判斷標準的方法和準則,都是西方的。我說這一點無意於貶低中國的文化學術思想。因為這正如今天我們參加的體育競賽交流,你踢的是足球,就要遵守足球的規則,這個足球比賽,這個規則都不是中國人建立的,你要進入它就必須按照它的規範。這就是你不能夠到奧林匹克運動會,進入足球場而兀自蹴鞠。為此,任何一個概念思想,你要談論它之前都必須到西方學術中去尋找它的真正含義,你不能夠根據中文望文生義。同樣的道理,在談論中國傳統思想的時候,你也不能夠用西文去套,你必須尋找它的中文本義。如“氣”,你不能夠翻譯成西文的空氣,而就此把它理解為空氣;“金木水火土”你不能理解它們是五種元素。這其實再次說明了我所強調的,不僅西文無法準確翻譯成中文,中文也無法準確翻譯成西文。研究中國學術的必須懂中文,否則就是“二混子”。

在這個意義上,大名鼎鼎的德國學者韋伯,不懂中文,居然敢用多本書談論中國社會的宏觀問題。面對那麼多崇拜他的中國學者,說他是二混子恐怕會惹起公憤。但是我至少要說,韋伯是傲慢的夠可以了!首先他以為瞎子是可以憑摸象就能夠做出板上釘釘的論說結論,其次他以為用西學的規範能夠窮盡、認清,或者說正確“規定”出天下的一切。可這已經被當代認識論證明為是自欺欺人。其實在他之前的他的同胞康德就在二律背反問題中談過了,任何一種認識方法都有它的極限,都會走到二律背反。

我所說的上述一切都是想說,這些教訓讓我們中國人明白,我們一定要首先明白,我們談的是什麼。如果我們今天談的思想和學術問題是西學,那就一定要首先到西文中,西方文化思想中尋找對於它的正確理解和運用。為此我認為,今天中國大學中的哲學系,或者更普遍地說涉及西學的各學科系,在教學的時候一定要以原來的文獻為基礎。教師在講哲學史、哲學家的時候,任何一個思想概念都必須給出原來的西文。即令我們中國人還無法在更深遠的意義上,在詞源,拉丁和羅馬文的描述方法上把握這些源遠流長的概念,但至少我們可以了解到它們在這條河流中、下游的情況。

我甚至認為,這樣的要求要貫穿在中學以後的數學物理的教學中。因為我們所學的數學物理知識也都是起自於西文。儘管數學物理它們自己就獨立地是一種描述的語言、一種方法。當人們進入這個領域的時候,面對一個現象,無論你是哪國的數學家、物理學家,也都如我上面談到的人文領域一樣,你必須使用同樣的數學語言和方法規範,也就是同樣的邊角點距離等概念,同樣的公式。但是在直接對應的名詞外,還是有對於很多現象的公式的展開,各種公式之間的聯繫,以及這些公式使用的邊界條件,公式的變換等。而這就又和決定思維方式的語言聯繫到了一起。作為這些自然科學專業語言的源語言是西語,很多動態的描述立即顯示出中文和原文有很大距離。這一點在物理中也許更為明顯。如速度、加速度、自由落體,特別是到了電動力學、狹義相對論、廣義相對論、量子力學,它們所使用的數學物理方程、統計學、高等代數及群論對於動態物理現象的描述上。

我想不僅翻譯過量子論介紹作品的人會對此深有體會,很多西語的描述你無法準確翻譯過來,而且真正學習過理論物理,甚至普通物理的人都會深有體會。對此我有親身經驗,學習過電動力學的中國大學生也應該都有這個經歷,那就是電動力學學到了後來,對於由麥克斯維爾方程協變推出的狹義相對論的理解和把握,絕大多數中國大學生都感到困難。可是我卻看到,很多西方的學習文科的大學生,他們並沒有學過很多的數學物理,但是把握這些概念卻並不是那麼吃力。我感到其原因,不是他們比我們中國學生聰明,而是因為這個思想是西方人的思維方式的產物。

同樣的道理也存在於西人對於中醫陰陽、金木水火土,上火去火等的理解上,對於中國古典詩詞、文賦、書法的神韻,靈感、境界問題的理解上,它們西人來說也是無法想像的。

我曾經說過,看一個西人對於中國飲食和文化的理解,有兩個通俗標準,第一是請他喝大米粥,如果他能夠喜歡,並且能欣賞到那中間的清香,浸人心脾,他可以說真的喜愛且能品味到中國美食的真諦。第二是和他談書法,他如果能夠看出一幅書法佈局,一筆走勢的氣和韻、力度,那他可以說進入了中國文化,否則別跟我說他那充滿什麼現實、超越、人道關懷的評述有什麼高妙,那根本就是瞎子摸象式的東拉西扯。

品味中國文學,只有能說出王國維《人間詞話》、袁枚《隨園詩話》,《文心雕龍》那種語言的人才能夠說是進入了中國文學。

中國人有自己的文化世界,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語境。歸根到底這用西學的話說,不同規範不可通約,只有進入那種規範,使用那種規範使用的語言概念才能夠談在那種規範中研究的問題的情況是如何的。一個如今被我們吹捧的西方漢學家,對中文的理解和掌握實際上一般都不如我們的初中畢業者。自然反之亦然,一個中國的西學博士對西方文化的理解也一般不如人家的中學生。

三.法學與思想及文化史

這位小友所學習的法學,毫無疑問是西學。所以理解討論這位小友的所有問題就一定要在西語,西方的文化世界、傳統規範中,而不能夠在中文,中國人的思維方式中。而在這個問題之後就是一個建立在西方文化和語言規範傳統中的法學,它存在著哪些問題;這樣談論法學,這樣的法學是否意味著是西方中心主義。而其三則是由此出發是否有一個普適的法學和法?人類是否可能擁有這樣一個普適的法制框架,並且這樣一個普適框架下不再會遇到無法解決的悖謬問題?

這三個問題不僅簡單,而且基本。但是人間的事情卻常常是道理簡單,但是遇到的時候人們卻往往看不見它,而是葫蘆攪茄子,混雜不清甚至東拉西扯地談論它。這對於治學,對於知識人來說是最忌諱的事情。

1.法與認識論:

如同我曾經在意識形態問題的研究以及對詩歌等文學問題的探究中所談到的,思想史和認識論的研究讓我明白,首先,西方人所說的“法”和中國人所說的“法”不是一個含義。因為兩種文化傳統,兩種思想體系它的思想方法不一樣,形而上學前提不一樣,其後演繹出來的東西,無論說法與形式如何類似,但是其實質內容一定是有著根本的區別。

西方的法是建立在二元論思想的基礎上的,它的“法”是主觀與客觀,物質與精神,人與宇宙,人與神,概念與實體,這個二元論思想的演繹出來的內容。這種二元論的思維形式就決定了一種因素決定、規定另外一種因素的傾向是它的思維走向的一種可能;而對是否有這種可能的質疑,以及如何面對這種可能或者不可能,則是探究這一問題的另外兩種結果。所以西方的法學,就認識論的意義上來說,具有或者試圖具有絕對化的特點或者傾向是它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即用“法”來決定或者說判定它以外的事物。

但是在中國文化中的法就不是這種意義上的法了,中國人不是二元論,中國人信奉的是人與天地之間的聯繫及轉化。這種聯繫是互相聯繫在一起,無法清楚分出你我,是一種融合轉化的關係。很多馬克思主義的信徒把中國傳統中的“陰陽”作為現代西方哲學中的對立或矛盾的表現來看待,實際上絕對不是這樣。從中國文化出發對於宇宙事物的理解,對於陰陽的理解絕對不是毛澤東們所說的對立統一,而是陰陽依存。這一點我想在陰陽的圖形中人們就可以一眼看到它的非對立的關係。從中國文化中導不出來階級鬥爭學說,導不出極權主義就在於此。毛澤東們的對立統一其根本是一種東西決定另外一種東西——二元論中的一元決定論要求。

談文化和思想問題必須看到,中國人的思想方法和西方所固有的認識論方法、思想方法不同,在中國人的思想方法中既沒有絕對的位置,也沒有那種一元論,絕對主導性的思想。在這樣一種認識論基礎上產生的“法”不是一種判定、規定性的東西,而只是一種調節性的要求。在思想方法中的“法”是萬變的,在詞義上是多重的,在社會生活中的法也不僅具有靈活性,而且要服從最高的價值問題,形而上學前提:倫理。

2.法與文化傳統

認識論的不同會導致文化傳統發展變化的不同走向。這也就是說從最開始的思想方法的不同會導致探究道路,以及所得到的宇宙觀的不同。而這個道路的不同就導致了文化走向。文化傳統走向的不同進而導致對於“法律”等一系列的概念範疇在不同的東西方文化傳統中意義及作用的不一樣。

對這一問題的提出,首先給我們提示的是,在西方文化中產生髮展的基督教,或者說,猶太教之能夠和希臘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基督教文化在認識論上有著先天的條件,因為它們都是二元的。而也正是由於此,佛教之進入中國並且能夠最終能夠和中國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中國文化中的儒道釋傳統,豐富發展了中國文化傳統也是有其根源的。而正是在這一基礎上,百年來從晚清文化人到陳寅恪、到齊如山都看到基督教進入中國則一定會對中國傳統產生毀滅性的作用,究其原因就在於認識論及形而上學前提、宇宙觀、人生觀的基礎的不一樣。當然在這裡我們必須再次強調,人類精神思想及其產生的文化傳統的不同不構成優劣好壞問題!對於文化的價值判斷。各種文化是平權的,沒有一種文化可以聲稱自己高於別的文化,這也就是說,既不意味著西方文化高於東方,更不意味著東方文化高於西方。

在平權存在的不同文化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一樣的。法律在東方人的生活中,生命中的地位和西方人之不一樣首先是東西方人對於法律的感覺和認知的不一樣。

西方的法產生在二元論的基督教文化思想基礎上,在人文傳統中,西方人法的地位和上帝聯繫在一起,是帶有絕對性的律令。上帝為人立法,而這在政教分離後,人間的世俗的法替代了上​​帝規定人間事物的絕對位置。所以在西方,人們從服從上帝教導、教條到服從世俗的國家的法及規定,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在西方,人們普遍看到的是自覺地遵守各種秩序和法制,交通和社會井然。但是這對於東方人來說卻不是那麼想當然的事情。

東方人人從來倫理是最高的。 “法”只是一種應對具體環境之“術”。在中國人看來,“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克己復禮”,“禮”大於“法”,“理”大於“法”,“義”大於“法”,天地人倫理大於“法”。為此不僅在小的、細節具體的生活問題上,就是在大問題上,國家及社會層面問題上,中國人的“法”也有所服從,有所靈活、機智性,否則你就是不懂得人生的文化。為此,“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法不施於尊者”,這個幾乎可說是成於週的規範,延及於後世,為歷朝歷代的“法”“律”所確認。而這樣一個規範之所以能夠使幾千年,相對來說人口和社會生活都比西方遠為緊密的中國井然有序,全因為它的信仰前提,對人生,天地人關係理解的敬畏前提。

齊如山在談到中國的行會的時候曾說:中國行會沒有西方的契約條文,全憑一句,誰要是不遵守規矩,我們就肏他祖宗,大家就都規規矩矩。為此,這就讓我們看到,如果沒了這個敬畏倫理前提,沒有遵法傳統的中國社會各種秩序就一定會亂套,腐敗叢生。而這點已經在當代以唯物論(Materialism)——物質主義為自己基礎的中國共產黨社會得到的充分的驗證。中國當代社會的腐敗和亂象起自共產黨對於傳統價值的根本性的毀滅。

3.來自西方語言文化的法學

既然我們今天的國際社會所沿用的都是全球化後,西方歷史上產生的國家和社會結構,國際社會遵循的秩序和國際法都是西方的產物,所以可以說所有今天的法學術語和語言思維都是來自西方,都必須以西文為準,在西方文化的基礎上理解。因此法學專業和今天絕大多數人文專業一樣都必須了解和掌握西文。每一個概念、每一個條文及論述都必須以西文的理解和闡述為準。這就是我前文再三強調的,如同時下在談論哲學、社會學、歷史學問題時一樣,最忌諱的是望中文而生的望文生義!例如,Law的意思,不是中文“法”這個字在中文文字和歷史中的意思,而是它在西文中是如何來的,指的是什麼。所以如同這位小友在此前給我的信中談到的,探究logic、dialectic,Philosophy——邏輯、辯證法、哲學等詞的意義,要首先到西文中,至於中文的問題則只是相應的中文翻譯是否能夠讓人足以理解到西文原文的含義。所以你,以及你提到的前人對這幾個詞的中文翻譯的懷疑是對的。

在這個意義上,我以為這位小友最近幾封信中提到的方法是非常可取的。這就是,最簡單、基本的方法是首先到較有權威性的西文原文辭典中,如牛津詞典,韋氏大詞典等尋找原文解釋,因為這是在原來的思維方法基礎上的解釋。然後到西文的百科全書或專業辭書上去尋找對於這些概念的已經存在的研究線索。循著這樣兩條線索,你就可以找到當代及此前對於這個問題的研究發展及現狀:即在哪些國家、有哪些人研究過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的研究現狀如何。

這最初的兩步本來是如果有好的導師和學術環境,學校或者研究所都能夠提供給你一條捷徑,也就是直接到達問題及其研究現狀,有哪些文獻的道路。這其實正是設立大學、研究所及導師的原因,但是可惜當代中國或者說當代中文知識界很少有這個可能,因此你只有自己摸索,也就是從基本的問題,從原始的起點開始。

而在此我還要強調的另外一點是,對於你們這些在中國學法學的人,甚至要對於在課堂上聽到和在書本上看到的那些中文“專家”“教授”們的著述,也就是對於你看的那些中文教科書上說的那些所謂的西方的思想,概念和內容,你自己要首先嘗試把那些中文的語言返回到西文去,是否能夠找到對應的描述。凡是無法找到對應的西文表達的,可以肯定地說絕大部分都一定是那些著書者,“專家”們在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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