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司法腐败已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

【新唐人2015年07月22日电】我是一个律师,我知道,如果这些事我说出来,或许我的职业生涯即告终结!

正如黑社会和公安局是亲兄弟一样,一个以民事案件为主业的律师,与法官是亲兄弟,我刚陪几个法官喝花酒回来,七荤八素的,可能词不达意,见谅!简单点吧,煽动性语言不说了,说实际的,可能很多兄弟打过官司,或者听别人说过打官司的经历,或者在新闻媒体上看到过某些敏感事件打官司的报道,会从最基本的直观觉得“怎么可能这样?这官司怎么可能这么判呢?莫非法官傻了吗。。。。。。。。”诸如此类的疑惑,声明:法官不傻,个个都是全日制法学院校的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他们有智商,有情商,有水平,他们根本不傻,具体在个别案件上,比大部分的律师水平要高!为什么会有让人看不懂的判决呢?只有一种可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猫腻,现在开始:

一、黑暗从立案开始

许多人认为打官司的猫腻是从开庭后甚至判决时开始的,只能说明你不懂打官司或者是打官司的菜鸟,真正的猫腻,从立案就开始了。

多多少少,每个醒目律师(你懂的)谁都有自己熟悉的法官,如果你的案件恰巧分到你熟悉的法官手里,哈哈,你懂的。正常分案程序是这样的:立案后,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随机分配案号,并按顺序分配给各个法官,一个法庭会有几十个法官,比如上一个案件已经分给李姓法官,那么下一个案件会随机分配给杨姓法官。问题在于,我跟某几个法官很熟,但跟别的法官并不熟(跟所有人熟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成本太大,天天有人叫你买单,受不了)。这个时候,我立过案后,会直接找到立案庭领导,要求把这个案件分到某某人那里,这对领导来说是小菜一碟,只需要一句话:小某,这个是兄弟的事情,放在谁谁那里!~我跟谁谁天天晚上在一起厮混!

二、输亦赢来赢亦输

有了上一步,基本可以高枕无忧了,判决我都可以先写好发给法官!这个案件如果可左可右,也就是说:证据的认定或者基本事实的认定存在不确定性,列位,你们懂的!如果我必赢,列位,你们更懂了,我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短时间内拿到判决书!如果我必输,比如借款(当然:这种情形适用于我代理被告时,比如我的当事人欠了别人钱),我可能把这个案件拖个一年半载,本来一两个月能判的案件,一年你也见不着判决,等判决下来了,财产也转移光了,就算你有能力保全,你拖得起吗,还有二审呢!你赢了官司,却赢不到一毛钱!

三、执行是一种关系游戏

千辛万苦判决生效了,要强制执行了。关于强制执行的法律解释和故事很多很多,为什么执行这么难?真的很难吗?如果你一个人不认识,真的很难!法律赋予律师的许可权几乎没有!一个人的财产线索无外乎下面几种:房产、存款、股票、汽车、其他!律师能做什么呢,知道姓名查房产?sorry!查不了!去银行查存款?sorry!查不了!股票?sorry!名下有没有汽车?sorry!律师到底能做什么?只能给执行法官送礼或许诺,让他们去查!问题在于,每个执行法官一年可能有200宗以上的执行案件,不可能每个案件都去查!谁熟帮谁查!法官查这些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令律师愤怒!每个执行法官的包里都有一沓子盖好法院章的协助查询函,他们只需要到各个职能部门亮下工作证,手工填写协助查询函,爱查啥查啥,不要说你名下有没有房子,就连你在这个城市是否曾经买卖过房子都能查个一清二楚!银行有没有存款?更简单,有专门的窗口,把姓名和身份证号递过去,无论你在本市任何一家银行开户,马上显示得明明白白!查车查股票同理,但是,如果你跟执行法官不熟,你会等到一句话:请提供财产线索,你不提供财产线索,我们只能中止执行!凭你能耐,你去哪儿提供财产线索!

四、代价

我入行四年了,说实话,比一些干十几年的挣的还多。为什么?你懂的。我每年的开支在30万以上,基本是年节送礼和请吃请喝。吃饭喝酒太可怕了,现在茅台1550,五粮液889,轩尼诗XO1280,一顿饭下来万把块,下半场夜总会又是万把块!不送不吃不喝行不行?我反复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行!不是我想,龟孙子才想天天拿自己钱请别人吃饭!但是,不走这条路,我几乎无路可走。我爹不是李刚,我也不曾是某高院院长秘书,我的律所主任也不是彭真的儿子,我只是一个普通院校毕业的普通本科生,在一个普通的律所从事普通业务的普通律师,我没办法!我的小女儿还在老家,之所以没接过来,是因为应酬太多,老婆在的时候生过不少气,最夸张的时候我一个月没在家吃一顿饭,天天凌晨4、5点才醉醺醺回家,老婆跟我大吵一架回了老家,我只说了一句话:老婆你以为我想吗!老婆在电话里大哭。

五、为什么

我很羡慕美国的律师,那种牛逼让我等死的心都有。我们在做什么呢,下面求案源,中间狠同行,上面谄法官,我们的尊严和满足感到底在哪里?是我们错了,还是行业错了,还是制度错了?我一直在想,一直无解!中国没有几个田文昌、没有几个陈有西、没有几个张思之,有的是20几万个狗苟蝇营的我辈!到底是卑微,还是被卑微?到底是强奸,还是被强奸?

六、结语

请不要说我是搞法律的,我只是被法律搞!

关于担任李和平律师辩护人的情况说明

一、不幸突然降临

2015年7月10日中午,北京李和平律师怀抱女儿,在多名彪形大汉的“簇拥”下敲响了家门。李和平妻子王女士打开家门后,门外迅速冲进至少十名以上男子。混乱中,一人飞快的晃出一本天津市公安局的工作证,同行人员就开始对全屋进行搜查,打包几乎家中所有电子设备、案卷和书籍资料后,天津警方押着李和平和一车子物品呼啸而去,甚至连一张扣押清单都没有留给王女士。

7月11日晚上,新华社等官媒发布“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称“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重大犯罪团伙”,文章没有提到李和平律师被抓以及涉嫌罪名。

二、接受委托

7月16日,湖南蔡瑛律师和山东刘书庆律师接受李和平律师妻子王女士的委托,前往北京为已经被抓七天但音信全无的李和平担任辩护人,

16日上午十时,蔡瑛律师主动向长沙司法部门和律协报告备案担任李和平律师辩护人的情况;下午六时,蔡瑛律师在长沙登机前得知,刘书庆律师出门前突然被警方控制,不能前行,改为河南马连顺律师代替。而河南警方,竟然也立马获悉了这一消息,并电话警告了马连顺律师!

三、开展工作

16日晚,两位律师抵达北京,经过简单的商议,决定分头展开工作。

17日一早,马连顺律师和其助理前往李和平律师居所地派出所——北京大兴区博兴路派出所询问李和平律师下落。7月12日,李和平家属曾经向该所报李和平失踪案,一直无答复。此次,博兴路派出所终于向马律师承认“人(李和平)确实是被天津警方带走了”。

与此同时,蔡瑛律师则赶往天津,准备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递交辩护人手续并询问案情。到达河西分局时,已经有多名律师朋友在等待。大家话不多说,立刻开始从公安法制、刑侦、禁毒、治安等部门依次询问李和平的涉案信息。但是,整个河西分局,包括河西看守所都表示没有承办、关押李和平的任何信息。李和平律师,彷如外星人一般“被失踪”了……

下午,蔡瑛律师继续到天津市公安局询问,依然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肯出面承认带走了李和平律师。直到7月18日晚上,新华网发布“北京锋锐所案追踪”,两位辩护律师方从新华网得知“李和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即便如此,李和平律师具体涉嫌何罪、被采取何种刑事强制措施仍不明确,司法公正、透明更无从谈起。

四、律师声明:

1、天津警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保证李和平诉讼权利,告知李和平家属及辩护人李和平涉嫌罪名、办案单位、被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和羁押场所。

2、警方应立即停止向媒体透露刑事案件侦查信息的违法行为。新华网发布的“北京锋锐所案追踪”报道,涉嫌泄露侦查秘密,妨害司法公正。

3、警方应立即停止阻扰、禁止被抓捕律师家属聘请辩护人的行为。有权委托辩护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犯罪嫌疑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剥夺和侵犯。

4、警方应立即停止威胁、恐吓、抓捕担任被抓律师辩护人的律师的行为。接受委托,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律师的基本职责。警方不能逾越底线,剥夺李和平等人聘请辩护人的权利,更不应当侵犯辩护律师的执业权!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辩护人

蔡瑛马连顺律师2015年7月19日

徐秦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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