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運動」 逾百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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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2月10日訊】太陽花學運衝進立法院議場和行政院,臺北地檢署10日偵結,起訴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以及學者黃國昌,黃國昌回應,認為太陽花像徵公民抗議政府的違法濫權,無法接受這麼多青年學子遭到起訴。

去年318反服貿行動,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帶領學生衝進立法院,期間還發生323行政院流血衝突和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警方移送將近2百名學生,臺北地檢署宣佈偵查終結。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黃姓被告等21人,分別以涉犯刑法第135條第一項,妨礙公務罪嫌,136條,聚眾妨礙公務罪,第153條第一款,煽惑他人犯罪,以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9條等罪嫌提起公訴。」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臺北地檢署竟然是以公然煽惑犯罪等罪嫌,來起訴,我個人還是覺得非常的遺憾,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可以了解,去年太陽花運動,它所像徵的是,對抗馬政府的違法濫權,同時為了捍衛台灣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

在318佔領立法院部分,檢方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1人,在323攻佔行政院部分,檢方起訴魏揚等93人,在411路過中正一分局部分,檢方起訴洪崇晏等4人,總計被起訴的人數多達118人。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竟然對這麼多的年輕學子,等於是大規模這樣子的進行起訴,刑事追訴的動作,但是在另外一方面,針對行政院,國家暴力的血腥鎮壓,到目前為止,我們卻沒有看到任何人因此付出甚麼樣的政治責任。」

陳為廷也在臉書回應,「坦然以對,但反對濫訴,更要求對施暴者究責」。

魏揚則說,「反服貿運動,或是318運動,是一種人民的抵抗運動,因此人民無罪。」

318學運,檢方起訴118人,也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包括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以及路透社都紛紛報導,將太陽花學運指為 是「台灣多年來反中情緒的最大展現」。

新唐人亞太電視高健倫、林嘉韋、張媛婷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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