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彤: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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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出擊不是良策。花錢買友誼也不是良策。無論內政外交,都應該走上理性和誠信的正道。新領導需要新形象,卻有一個不識時務的國新辦,發表了一篇白皮書,說什麼一國兩制就是中央「全面管治」,港人治港取決於「中央給香港多少權」云云。這很奇怪,公然背信毀容,自亂陣腳,不知是何方高明授意!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的創造。在自由人的國度裡,本來無所謂一制還是多制。問題是鄧小平也不懂頂層設計。1979年3月,他一人一嘴,宣佈中國必須永遠四個堅持;1980年1月,又是他,把「台灣歸回祖國,實現祖國統一」列為80年代三大任務之一。這才發現了矛盾:你要台灣回來堅持馬列主義、社會主義、無產專政、一黨領導?你叫台灣也來服從領導,自願鎮反、肅反、反右派、大躍進、餓死人?就算台灣的政治家中的某些老朋友受得了,台灣的老百姓誰受得了?所以,一國兩制是逼出來的聰明。不過,在當時的條件下,它和《憲法》是牴觸的,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只是鄧小平的一種統戰設想而已。

一國兩制的明朗化、法律化和國際化,始於並且基於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在這個歷史性的國際文獻中,兩國政府都作出鄭重保證:英國政府聲明,「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聲明,「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這是一國兩制的本初義,也是它的法定義。這個定義,是周全的,完整的,不需要補充,不允許閹割——香港的一切事務,凡屬「外交和國防」,由中央政府管理;凡非「外交和國防」,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以上白紙黑字,是我對一國兩制的理解。特區政府的發言人說,鮑彤的理解「斷章取義」,「不正確」。我感謝有人指出我的不正確,我渴望知道特區政府對《聲明》的正確理解。

最重要的是,不應該使港人已經有權得到的一國兩制被蠶食成一國一制,不應該使有義務兌現支票的中國政府淪為信用破產的政府。這才是非弄個一清二楚不可的。普選就是一個實例。普選的時間,普選的規則,是外交嗎?是國防嗎?為什麼非捏在中央的全面管治權的手裡不放?這算一國兩制的實踐還是一國兩制的踐踏?似乎真的有人在憂國憂民憂港!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體現「黨管幹部」的原則,不如此就不足以保證「愛國者」當選!

如果有人認為「黨管幹部」比一國兩制更重要,比香港回歸更重要,其實大可明說,不必拐彎抹角變戲法。至於愛國不愛國,我想選民打的分,往往比領導的判斷更準確。遠的說,1959-1961年餓死幾千萬人的那位不愛國的國家主席毛澤東,明明是根據黨中央的辦法擁立的,根本不是港人治港普選出來的。近的說,衡陽市人大520幾名代表中510餘名賄選的醜聞居然被嚴嚴密密包藏了長達兩年之久,同樣發生在黨管幹部的制度之下,絕對和港人治港無關。

同樣的道理,同樣的危險。選舉如此,司法如此,教育何嘗不如此!聽說現在連什麼銀行不得在什麼報刊上登廣告,也已經開始被中央納入「全面管治」的軌道了,真不知道這種「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而設計出來的。

一國兩制,如果打冠冕堂皇的官腔,常常被說成是「大陸實行社會主義,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其實,誠如鄧小平所說,「什麼是社會主義,誰說得清楚!」現在在大陸教科書中,「社會主義」固然是自我吹噓的神話,「資本主義」也無非是排斥異己的貶詞。因此,如果赤裸裸地就本質而言,把一國兩制說穿了,就是大陸實行一黨專制,香港不實行一黨專制。如此而已,別無更深刻的奧義。問題是一黨專制的野心和威力當然比非一黨專制強大,所以一國一制總是喜歡蠶食一國兩制,這已經成為它的無法遏制的衝動。所以回顧歷史,自從《中英聯合聲明》公佈以來,總是有人在竭盡全力想叫一國兩制往一國一制的方向蛻變。

但是,香港不是天安門,21世紀也不是20世紀,他們那種非法的衝動並不是永遠都能成功的。他們失敗得最慘的一次,恐怕要數2003年的所謂「落實23條」。當時不是由級別較低的「國新辦」出馬,而是由級別更高的一名副總理出馬,催促香港「抓緊落實23條」。可是,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如何處理那23條明明屬於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權之內,用不著副總理說三道四。好在港人堅持了港人治港的自治權,使用了各種合法的手段,以和平的方式,堅毅地持續地明確地表達了民意,終於使23條歸於落虛,使它無疾而終。那位主事的副總理,也就悄然澹出。這樣解決,結果很好,證明《中英聯合聲明》確實是港人治港的根據,能給港人治港以力量,它能產生和發揮正能量,在風浪中維護香港的安全和自由。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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