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生榴槤 泰國果農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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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1日訊】泰國1名果農因出售未成熟的榴槤,被判處坐牢15天,這是泰國史上第一起因賣生榴槤入獄的案例。

根據《曼谷郵報》報導,羅勇省一名顧客以2000泰銖(約63美元)價格購買20顆榴槤,回家後發現榴槤並未成熟,一怒之下報警,認為果農涉嫌詐欺。

當地法庭於22日時宣布果農威默爾(Vimol Srivichai) 出售生榴槤涉及詐欺,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判處威默爾坐牢15天,並支付罰款。這是泰國有史以來首次因為販賣生榴槤而入獄的案例。

榴槤是泰國的國寶水果,為保證國寶水果的形象,泰國農業推廣部規定果農只能出售成熟榴槤,如果有榴槤農不遵守法規,政府會派出稽查人員調查榴槤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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