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義:消滅私有制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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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20日訊】

(1)私有制是一種自然秩序

(2)公有制是奴隸制的翻版

(3)共產主義運動是一場災難

一,私有制是一種自然秩序

私有制不是那個人或某種理論製造出來的,而是天然的。比如一個人以種田或打獵為生計,獲得的糧食或獵物歸自已所有,此即為私有制。以自已的勞動謀求自已的生存和發展,沒有什麼比這更自然的了。這裡有兩種私有,勞動的私有(失去人身自由權比如奴隸的勞動便不為私有)和勞動成果的私有。

為求更高生產效率,獲得更多生產成果,人使用生產工具,比如農具、獵槍、以至複雜的機器。這既是個人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生產進步的體現,這些生產工具(資料)是個人把本可用於消費的財富用於生產,自然也歸個人所有。生產工具即為資本,現代資本可以形成機器化集約化生產,大幅提高生產效率,因而也是財富生成的原因之一。所以私有制有兩層含意,A,生產成果私有。B,勞動(包括技術)和資本私有。生產成果是由勞動和資本創造出來的,成果私有是建立在勞動資本私有的前提下,勞動資本私有則決定生產成果私有。兩者是因果關係。所以私有制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生產活動有個體活動和組織活動兩種,個體活動自已進行生產自已獲得生產成果當然是私有制,天然合理。但有些產品和服務,需要集體進行生產,集體進行投入,所得成果為這個集體所有同樣是私有制,因為集體所有就是集體私有。生產成果要在集體當中進行分配。這種內部分配可能不公,卻只是組織內部的問題,如果組織生產的成果不為這個組織所有,即為這個組織私有,而歸「公共」或「社會」所有(此即公有制),顯然不合理。所以,即便因集約化生產可以提高生產效率,現代工業生產多為組織化的企業生產,生產成果歸這個企業私有,並在投入這一企業中的勞動資本技術之間進行分配,同樣具有合理性。

因為自已的投入(勞動資本技術)而獲得生產成果,構成一種自然的社會秩序。私有財產不容侵犯,不是先有法律規定,而是來自一種自然的認識。沒有私有財產,偷盜搶劫便不是犯罪,偷搶不是屬於某個人私有的財產,如何是犯罪?我們常說不取無義之財,無義之財就是別人創造出來的私有財產而被你佔有,私有正是鑑定財產合理與否的依據。沒有私有,便沒有什麼正義不正義,也就沒有了社會秩序。

私有又是一種自然的生產發展秩序。人們之所以投入勞動資本技術,是建立在這種投入取得的生產成果能夠為自已所有的預期之上,如果自已投入勞動資本技術,成果卻歸別人所有(比如奴隸的勞動成果歸奴隸主所有),或者歸「公有」、「大家所有」,個人便不會很情願的投入,社會生產和發展的動力便消失。這種社會仍可能有生產和發展,但必須依靠暴力強制或欺騙(比如為了理想為了國家等等的精神宣傳)去維持和推動,社會生產就失去自我發展機制。

私有還是交易和交易秩序的基礎,當社會生產分工實現專業化生產,可大幅提高生產效率時,必然出現交易。交易建立的基礎是交易產品或服務的私有,沒有私有,就沒有產品或服務的處置權,當然就沒有交易,公有制不可能產生市場和交易。交易的公平在於雙方能夠自由的不受脅迫的討價還價。而私有既是個人自由的前提,又是討價還價的動力,買賣雙方的自由和相互制約,是交易秩序的基礎。

什麼叫剝削與掠奪?正是對私有的侵犯。如果自已已經付出,成果卻不能得到或不能完全得到,此即為自已受到剝削與掠奪,由此引起人們的反抗。反對剝削與掠奪,正是出於對私有的捍衛,使人的投入與所得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更準確的體現出來,而不是消滅私有制。馬克思說工人受到資本家的剝削,也許確實存在,但消滅私有制,將使無產階級永遠無產。因為有產就是私有。「我們失去的只是鎖鏈,得到的卻是整個世界」,革命確實可以砸碎鎖鏈,如果沒有具體的個人私有,這個世界總是這麼抽象的存在,卻永遠不會是你的。所以,當工人感受到自已受到剝削時,可以組織工會去維權,去抗議和罷工,要求增加工資,使自已獲得的成果與自已付出的勞動相一致,而這正是私有制的體現,社會秩序的公正。如果你去消滅私有制,同時也就消滅了你應該得到財富的權利,這些財富正是你的私有財產,那革命有什麼意義?相反,消滅私有制,顯然是一種掠奪和犯罪。認為消滅私有制能消滅剝削,在邏輯上說不通。

私有是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市場秩序的基礎,是人類這個自組織自我發展,自我均衡機制的體現。它已成為了人類的一個自然而然的共識。毀滅這一共識,即毀滅了社會和社會發展的自然秩序。封建皇帝雖然號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力圖把普天下每個人的私有轉變為皇帝所有,那只是為他橫徵暴斂提供理由,在微觀上仍不敢毀滅私有制。除了朝廷的徵收之外,他還要保護私有財產,防止社會失序。同樣,北歐的社會主義者力主公平,也只能在二次分配中實行平均主義,在一次分配中,必須遵照私有的原則,決不能用權力在一次分配的微觀經濟活動中實行平均主義而消滅私有。否則,不但社會發展的動力將會消失。而且還會帶來社會秩序的混亂。

任何對社會的改造,只能是對社會秩序的修補和完善,而不能顛覆基本的社會秩序,私有制正是這樣一個基本的社會秩序。消滅私有制破壞這一基本的秩序,給社會帶來深重災難。

二,公有制是奴隸制的翻版

奴隸制當然是私有制,但它是通過剝奪奴隸人身自由權而剝奪奴隸的勞動私有,進而剝奪奴隸的勞動成果私有。奴隸制的典型特徵,是通過消滅奴隸的私有來達到奴隸主的私有。農奴與受僱於地主的僱農不同,僱農獨立自由,是以出賣自已勞動來換取收入的人,勞動為自已私有,收入由自已勞動所得。也許地主剝削了僱農,僱農並未得到與他勞動相適應的收入,但那是私有與私有之間的利益糾葛,而不是一種私有對另一種私有的消滅,何況他們之間還是有協議,如果僱農認為工錢不合理,是可以另找僱主的。有無人身自由權利,是僱農與農奴的根本區別。

有人研究美國的奴隸制度,說有很多奴隸實際上生活不錯,但這並不說明奴隸制度好。奴隸也可能獲得一些收入,這取決於奴隸主的恩賜。一個奴隸主擁有很多奴隸,形成組織生產,如果他管理得好,這個組織生產的財富很多,奴隸主又出於各種動機(比如調動奴隸的勞動積極性),給予奴隸比較好的生活待遇,使這個奴隸看上去甚至比一個在社會上混得不好的獨立勞動者(即勞動私有者)生活更好,我們能不能說他不是奴隸?不能。因為人身權這一政治權利,是個人的勞動自已私有的保證,奴隸獲得的生產成果不是用屬於自已私有的勞動換來的(一定要得到,此即為私有),而是奴隸主的隨意。可以給你,也可以不給你。即便某個奴隸主把生產成果全部分給奴隸,他也只是基於某種道德意識。奴隸制因奴隸失去人身自由,失去勞動的私有,天然就是一種剝削和壓迫性制度。

公有制是在消滅私有制的基礎上形成的。表面上它只是消滅生產資料私有,實際上它通過行政權力,把所有生產成果收歸「公共」或「國家」所有。所以也實際上消滅了勞動和技術的私有。因為當個人或生產組織不能直接獲得生產成果,擁有這種生產成果的所有權時,勞動或技術的私有就變得無意義。不用說那些必須實行組織化生產,資本投入是國家的企業,即「公有制」企業生產的產品並不歸這個企業私有,而要歸「公共」或「國家」所有;即便是中國的農民和服務行業人員,本是個體生產,自已勞動自已獲得勞動成果,政府也通過強制力實行行政化的集體生產,其根本目的,也是把生產成果收歸「公共」或「國家」所有。然後國家通過權力再對這些生產成果進行分配。個人所得並不是因個人的投入(包括勞動技術資本)而直接獲得生產成果(這些成果都被國家收去了),而完全取決於國家的分配權力。權力可以給你,也可以不給你,可以給你多,也可以給你少。從而消滅了微觀上的私有制。

社會主義否定資本對財富生成的作用,要實行按勞分配。但個人創造的生產成果歸個人私有,組織創造的生產成果歸組織私有,才是真正的按勞分配。生產成果一歸國家所有,按勞分配反而無法實現。因為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用勞動成果來衡量,是最為直接和準確了。個人勞動成果個人所得,兩個人的勞動不同,所得成果不同,正是按勞分配。同樣,兩個生產組織由於管理不同效率不同,導致成果不同,按成果來決定兩個組織的收入,也是按勞分配。國家把生產成果收歸國有,個人或組織並不擁有生產成果的所有權,即生產成果的私有,如何是按勞分配?其實,社會主義沒有按勞分配,國家給你的那一點與他人略有差別的錢,只是為了維持你的基本生計,是對你的一種恩賜。即便國家經濟發展了,國家給予個人的恩賜更多,也不是你的勞動掙來的。公有制通過截斷實際投入與成果之間的邏輯聯繫,使國家(實際上是官員)獲得分配權力的壟斷。

以自已的投入獲得生產成果,是私有制社會最基本的分配秩序,公有制與奴隸制都顛覆了這一基本秩序。那末,公有制與奴隸制有那些同與不同?

A,同樣是消滅生產成果的生產者個人私有,不過公有制是官員以國家名義掌握生產成果,奴隸制是奴隸主個人掌握生產成果。

B,同樣存在剝削與壓迫,不過公有制是國家的剝削與壓迫(必然會演變為官員的剝削與壓迫),奴隸制是奴隸主個人的剝削與壓迫。

C,同樣需要通過強制管理來推動生產,不過公有制多了些為了集體,為了國家等等的欺騙口號,奴隸主則更難找到精神上鼓勵的方法,更多使用暴力。

D,人民與奴隸同樣可以獲得一些收入,同樣不是因勞動技術資本投入獲得收入(私有制),而是一種恩賜,不過公有制是國家恩賜,奴隸制是奴隸主恩賜。

E,對人民和奴隸的剝削與壓迫程度,同樣取決於一種道德水準,不過公有制不但取決於官員的道德水準,也與政治制度有關,奴隸制則只與奴隸主個人的道德水準相關。

F,人民與奴隸同樣失去自由創業,自由擇業,自由遷徙的權利,這種自由是反抗剝削與壓迫,最基本最起碼的手段,不過公有制是通過國家管理的形式,如戶籍,編制,不允許私有經濟存在,以及運用計劃和消滅市場等等來限制自由,奴隸制則是通過對奴隸人身權的佔有來消滅自由。奴隸制下的奴隸,只能為奴隸主勞動,公有制下的人民,也只能為國家而勞動。

顯然,公有制與奴隸制雖然在制度上,主體上,方法上,主觀目的上有所不同,但都是通過消滅生產成果的個人私有,形成剝削壓迫個人的實際結果。公有制是奴隸制的翻版。

私有制的發展與健全,正是對私有的捍衛過程。勞動資本技術私有,和生產成果私有,表現為個人經濟權利,捍衛私有,既捍衛個人經濟權利,又是一個增進個人政治權利的過程。奴隸追求自由,是為了獲得私有的經濟權利,私有制比奴隸制是一個進步。工人組織工會,要求有抗議罷工的政治權利,既是對資本家剝削的反抗,也是對自已私有的捍衛。市場是自由的載體,擴展市場,就是擴展自由,能夠自由的用腳投票,正是反抗壓迫剝削,走向公正平等,保護自已私有最有效的手段。所以,個人政治權利的增進過程,正是私有制的完善過程。

但在專制制度下,私有仍受到國家權力侵害,民眾追求民主權利,正是反抗國家權力對社會個體私有的侵犯。專制統治者(比如皇帝)通過國家權力對社會個體的掠奪,在民主的大潮之下,正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時,社會主義與公有制理論出現,雖然這種理論的出現是出於消除私有制中某種不公正(如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的目的,卻因為消滅私有制這種方法會帶來國家的剝削與掠奪,而且是更具有欺騙性的剝削與掠奪,很快被專制者所利用。專制者天然喜歡公有制。以前的皇帝要加稅,還會帶來橫徵暴斂的罵名,現在好了,公有制把社會個體生產的成果全部收歸國有,專制統治者剝削與掠奪老百姓,用不著加稅,甚至可以取消稅收,因為社會所有生產成果都是國家的,也即是管理這個國家的官員可支配的。還需要什麼稅收?所以,既是專制,又是公有制的社會,比既是專制,又是私有制的社會,存在更嚴重的剝削與壓迫。因為私有對專制權力構成一種遏制。從私有制到公有制,等於是從私有制倒退回奴隸制。

三,共產主義運動是一場災難

共產主義顧名思義是「共產」,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沒有了財產的界限。共產主義與平均主義不同,平均主義是指人只要付出了,就要獲得一樣的收入,即結果上的平均。當官的,搞技術搞管理的,做工的,掃地的,都要獲得一樣收入,並無高低貴賤之分,但仍承認私有,即個人付出的私有和個人所得的私有,只是對付出差別導致收入差別之間的邏輯聯繫不認同,憑什麼一個高級外科醫生,比一個種地的,要多那麼多的收入?共產主義則不承認私有。不管是收入高的,還是收入低的,那些收入都不是你的,是可以「共產」的。平均主義可能窒息社會發展活力,卻不會產生社會秩序混亂。而沒有了私有,則社會大亂。

沒有對私有的尊重,革命和搶劫便是家常便飯。社會的主流不是創造財富,而是爭奪財富。剝奪地主是革命,剝奪資本家是革命,文化大革命隨便抄家也是革命。現在政府強徵農民的土地,強拆老百姓的房子難道不是財富搶劫,怎麼是經濟發展?當財富沒有界線,可以「共產」時,這樣的社會沒有一個人有安全感。窮人可以剝奪富人,富人也可去掠奪窮人,因為窮人的財產也不是私有的,只是看誰的力量大。窮人人多,一旦由共產主義的理念組織起來,富人遭殃。而富人如果有錢又有勢,或用錢買勢,窮人遭殃。同樣,政府力量最強大,如果它不是保護私有財產而去掠奪私有財產,當它需要你的房子時,你的房子便不是你的了。說共產主義是「幽靈」(共產黨宣言),特別的形象,這一幽靈通過顛覆人類發展以來,所建立起來的私有的自然法則,挑動起人性中搶劫的邪惡一面,「共產」允許搶劫,「共產」本身就是搶劫,那社會還能有秩序?

共產主義不僅消滅實際中的私有,還在理念上要消滅自私。按照共產主義的理論,實現共產主義有兩個條件,一是社會產品的極大豐富,二是人們思想覺悟的極大提高,即不自私。而這兩個條件都是無法實現的。社會產品絕不會豐富到可以實行「按需分配」。因為社會是發展的,新的「高端」產品或服務不斷出現。這些產品或服務在剛出現時,總要有人消費,但又數量有限而不可能人人可以同時消費。即便某種產品消費大眾化了,即這種產品極大豐富了,新的「高端」產品又會出現。所以社會永遠實行不了「按需分配」。只有用私有的邏輯進行分配,才是唯一公正的分配方法。而自私是私有的意識基礎。

我們批判自私,是把實現自私的不正當手段,比如暴力、欺詐等等當成是自私,或由自私帶來的。其實自私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動力,如果人類不自私,為何去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去發展生產,創造財富?自私不僅是社會發展的動力,還是一種社會均衡機制。在人與人相互交往日趨密切的社會,自私與自私的相互制衡,可以形成基本的社會秩序。一個人的自私便是對另一個人自私的遏制。消費者的商品選擇是消費者的自私,同時也是對生產者自私的遏制。工人的企業選擇是出於工人的自私,同時也是對資本家自私的遏制。專制體制下民眾對統治者的反抗是民眾的自私,同時也是對統治者作惡的遏制。我很懷疑那些叫別人「鬥私批修」的權貴,目的是為自已剝削壓迫他人而不被他人反抗進行洗腦。你不自私了,我的自私才能實現。如果自私不能得到保護,暴力欺詐等等才會暢行無阻,因為暴力欺詐等等正是對他人自私的侵犯。所以,我們可以也需要譴責實現自私的不正當手段如暴力強制,卻不能譴責自私。批判自私,則毀滅了社會均衡機制,一定會或者說已經(在那些實行了共產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的國家)給社會帶來深重災難。

當然,犧性自已的自私,救助他人於困苦之中,是人的一種美好道德,是善,我們可以宣傳,可以鼓勵,可以宏揚,但不能強迫,更不等於我們可以去批判和消滅自私的理念,因為自私是維繫社會基本秩序的基礎。它確實可能產生惡,但同時也是對惡的遏制。

馬克思認為共產主義是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但沒有私有,便沒有自由。自由是個體獨立性的體現,財產個體所有,行為個體決定,思想個體思考,正是自由的具體內容。財產私有即非公有,首先是個人獨立性最重要的體現。你的財產你自已都不能支配處置,甚至被侵犯,那還有什麼自由?經濟自由是個人自由的重要內容。同時,公有制的生產帶來社會的組織化,組織化實行計劃管理,要求行動一致,必然侵害個人的行為自由,組織化還要求思想一致,可能甚至必然發展到侵害思想自由。公有制消滅市場,而市場是自由的載體,沒有市場,個人的自由便失去實現的途徑。所以公有制不僅帶來個人經濟自由的丟失,而且由於其體制性的作用,還會帶來個人其他自由的丟失。

社會主義的實踐已經證明,公有制毀滅自由。實現公有制的國家無一不是把社會變成了一個國家級別的組織。這一組織既是生產組織,又是行政組織,甚至還是軍事組織。不單經濟活動,而且文化活動,社會活動都納入國家管理。每一個人都依附於組織之中,做一個鑼絲釘,生產由計劃決定,工作由組織安排,收入由官員確定,行為由領導指揮。在這樣的體制下,幾乎所有的個人行為包括思想都置於國家領導和指揮之下。社會被消滅,個人成奴隸,何來獨立性,何來自由?顯然,公有制與自由是不相容,甚至是相悖的,共產主義怎麼可能是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

共產主義不但是烏托邦,而且其實施過程就是一場災難。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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