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汕頭書記受審 持7支槍 收17斤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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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陳遠輝綜合報導)深圳市政協原副主席、曾任汕頭市委書記黃志光違紀案,11日上午在廣州市中院的公開開庭審理。其中,驚曝人眼球的是,黃志光居然非法持槍7支,連收受賄賂的冬蟲夏草都達17斤之多。

據大陸媒體報導,起訴書指控,黃志光在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汕頭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及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共6宗,收取包括玉石擺件、冬蟲夏草在內的財物,總計金額約人民幣556萬元、港幣2萬元。

報導稱,約在2007年,黃志光多次在「拜把兄弟」黃順豐面前提到,想給兒子買套新房。後來黃順豐幫忙物色了一套價值990多萬元的怡景花園別墅。黃順豐趁買房之機給了黃志光120萬元。

諷刺的是,黃志光之前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向下屬強調要嚴守黨紀、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中,在2006年12月,在中共汕頭市九屆一次全會上,當選為市委書記的黃志光發表了講話,提到要「清清白白做官,乾乾淨淨做事」,嚴守黨的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檢方還指控,2002年至2010年間,黃志光在擔任寶安區委書記、汕頭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多次收受潮汕籍的深圳友和集團公司董事長詹某某給予的玉石擺件26件,維臘木插畫桶一個。詹某某還給黃志光送了一張價值33萬元的香枝木羅漢床。

黃志光在2008年至2010任汕頭市委書記期間,還先後兩次收受汕頭市委副秘書長吳某某給予的價值人民幣58.2萬元的冬蟲草17斤。

報導還稱,1985年至1990年間,黃志光分別購買了制式獵槍及氣槍各一支,並辦理了槍證。

但持證到期后仍非法持有,並將其藏於住處。1995年至2002年間,黃志光非法取得制式獵槍5支,沒有辦理槍證,一直非法持有並藏於深圳住處。

網友們對此紛紛留言,調侃中共官員都是說一套做一套的人格分裂,還毀了「清清白白、幹乾淨淨」這倆個詞。

船古佬q:不查都是光榮偉大,一查全是貪污腐化。

廉潔開封:貪官總有兩面人生,不知道整天戴著面具他們累不累?表面一套,背後一套,人格難道不會分裂嗎?

農婦山前有點田:大部分共產黨的官員們不都是這麼乾的嗎?台上是人台下是牲口!

老徐時評:「清清白白、乾乾淨淨」這兩個詞又要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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