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筷刺死受刑人 男判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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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37歲的黃姓受刑人因與另一名張姓受刑人發生口角,涉嫌在看守所內持竹筷刺死張男。法院審理後,判黃男9年2月。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黃男在去年7月19日上午,在台北看守所內因工作問題與另一名張姓受刑人發生口角;張男趁被告轉身之際,從後方腳踹黃男背部,引起被告不滿。

法院指出,黃男因一時氣憤,涉嫌持竹筷猛刺張男頭部2次,張男不支倒地,被告見狀又上前腳踹被害人頭部,經監所管理員發現後,隨即上前制止,並將被害人送醫急救,但張男仍因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黃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不知道對方傷得這麼嚴重,黃男的辯護人認為,被告黃男只是本能反應,並沒有要讓張男受傷或重傷的故意。

法院審理後,依重傷致死罪,判決黃男有期徒刑9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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