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8日電)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今天表示,行政院沒有干涉或委託辦理核四公投案,這是事實,核四公投由立委提案,政院並無違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中選會主委張博雅等人,針對「公民投票法第13條、第52條之適用法令」做專案報告。
立委李俊俋等立委質詢時都質疑,核四公投是府院黨深夜會議後定調,由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公投,並責成國民黨立委提案,行政院違反公投法第13條規定。
陳威仁說,這不是行政院,也非總統府決定,江宜樺在很多公開場合都說明,行政院對核四是否繼續興建採開放態度。
陳威仁表示,最早核四要不要公投的主張是民進黨人士提出,行政院在2月底所說,是認為核四議題不管是在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時期,已困擾政府20年,行政院不反對交付公投,但行政院不會去推動公投。
李俊俋進一步提問,行政院有沒有干涉或委託辦理核四公投由誰來認定?
陳威仁說,行政院沒有干涉或委託辦理核四公投案,這是事實;有爭議的話可以到法院去。
立委姚文智質詢也提到,核四公投究竟是行政院、總統府還是國民黨提出「昭然若揭」,他呼籲陳威仁不要公然說謊。
陳威仁說,「我們從保守的心態轉為願意接受公投」,是面對公投的結果,不是政策轉變,而行政院不能也不會提出核四公投案。
公民投票法第13條規定,除依本法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
陳威仁今天提出的報告書表明,本次核四公投案由立法委員主動提出,非行政院自行或委託辦理,應無違反公投法第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