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 蔡衍明等須補說明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02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3日電)公平會要求壹傳媒交易案相關參與者15日內補件,並要求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須提供中時、工商及時報資訊相關資料;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要說明媒金是否分離。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已經發函給壹傳媒交易案相關參與者補件,期限是在15日內,也就是3月11日之內補齊文件,否則公平會將不受理其申報結合。

根據公平會資料,有關參與壹傳媒交易案,出資事業包含Global公司、Newwing公司、Lucky Bell公司及龍寶公司。分別是由台塑集團、旺中集團、辜仲諒及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投資設立。

公平會表示,旺旺中時集團是透過Newwing公司參與投資壹傳媒交易,由於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有中時、工商等媒體,屬於水平整合,其他3家之前沒有媒體經營,投資壹傳媒屬於多角化經營,要求標準就會不一樣。

公平會點名,蔡衍明必須提供中時、工商時報、時報資訊的營運狀況等資料,作為公平會准駁的參考。

針對辜仲諒,公平會要求必須說明媒金分離。公平會說,既然金控相關法規有要求媒金必須分離,公平會可要求辜仲諒說明清楚,如何媒金分離。

4位買家要向公平會分析財務投資狀況、風險分析,若投資壹傳媒之後,新壹傳媒的股東股權結構、營運概況如何,例如誰將會是壹傳媒董事長、誰經營壹傳媒等。

4買家也要說明清楚契約內容是否涉及股權轉移的優先權,公平會說,未來股權若有異動,例如要轉移股票或質押等,公平會要知道是否有優先轉移給現行股東等契約條件。

公平會強調,如果申報人屆期不補正或補正後所提資料仍不齊備者,公平會將不受理其結合申報;或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的情事,公平會可以處以罰鍰。且壹傳媒交易案在補件期間,買賣雙方不得逕行結合,若違反規定可要求禁止結合、處分或轉讓營業,並處新台幣10萬元到5000萬元罰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