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 台苯案5人加碼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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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8日電)台苯前後任董座張鍾潛、劉正元等5人涉嫌掏空台苯,歷經高院兩度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天仍裁定讓5人交保,但均提高保金。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晚間表示,等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北檢接獲檢舉,指上巿公司台苯的前後任董事長張鍾潛、劉正元及人稱「大公孫」的幕後操盤手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及轉投資天籟飯店價格過高等手法,至少掏空公司新台幣5億元,11日搜索並約談張、劉、孫等41人。

檢察官認定張鍾潛、劉正元、孫鐵漢、台苯前財務副總經理蘇嘉屏、財務副總經理陳明得等5人涉犯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13日裁定張鍾潛、劉正元各以1000萬元交保、孫鐵漢以3000萬元交保、陳明得以200萬元交保、蘇嘉屏以800萬元交保,北檢隨後提起抗告。高院發回後,台北地院15日維持原交保裁定,限制被告住居、禁止出境出海,並應每週向警方報到,不准騷擾本案證人。

北檢不服又提起抗告,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台北地院下午裁定張鍾潛、劉正元各以1500萬元交保、孫鐵漢以4000萬元交保、陳明得以300萬元交保、蘇嘉屏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被告住居、禁止出境出海,並應每週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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