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振强:腐败“打老虎”“拍苍蝇”岂能相提并论

【新唐人2012年11月7日讯】对于反腐败中的“打老虎”、“拍苍蝇”,民众、社会诟病甚多、甚久,集中到一点就是:反腐败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意谓反腐败多“抓小放大”,或雷声大、雨点小,或不动真格的、不动大家伙,敷衍了事,上下糊弄,只拿些小萝卜头腐败人等搪塞、充数。

于是,就有了反腐败既“打老虎”,也“拍苍蝇”的表白、昭彰。意思不外是,反腐败不是摆花架子、不是虚头巴脑,用一句官话、套话说就是,“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云云。

要说这十余年来,从来没有“打老虎”,似乎也不是事实。比如,近日公布、盘点的就有薄熙来、陈良宇、刘志军、杜世成、郑筱萸、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许宗衡等等大的或比较大的“老虎”落网。但是,所有这些,并不能说明反腐败“打老虎”就卓有成效,并不能说明反腐败“打老虎”就应打尽打、该打都打。换言之,反腐败中的“打老虎”、“拍苍蝇”皆有选择、有取舍,至少打得不是很主动、很天罗地网,很在劫难逃。这个才是很值得反思、思量的。

反腐败“打老虎”与“拍苍蝇”到底是否落到了实处、落到实处多少,这个姑且不表,单就这个句式及其所指代的含义来说——“打老虎”与“拍苍蝇”并列在一起,其实在逻辑上就很成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都知道。既然如此,反腐败就不应该有选择性。但凡腐败,都应该清除,不应该分什么“老虎”、“苍蝇”。腐败中的“老虎”,都是从“苍蝇”而来,一点一点做大的。“苍蝇”时不打,到成“老虎”时再讨论是否该打,还要信誓旦旦,这本身即至少说明,“苍蝇”打得不干净、不彻底;“苍蝇”很多,多到不可计数;“苍蝇”群中,自然脱颖而出了“老虎”。

把“老虎”、“苍蝇”并列、排放,一手“打老虎”,一手“拍苍蝇”,手忙脚乱,胡子眉毛一把抓,显然也不符合常理。无疑,在反腐败上,论危害性,论祸国殃民,论所谓亡党亡国,“苍蝇”和“老虎”是没法比的。是故,若“老虎”和“苍蝇”同时存在,就应该抓大放小,先打“老虎”,直至把“老虎”打完了、打干净了,再回头收拾“苍蝇”不迟。并列在一起,等量齐观,所谓都“打”,很容易成为纵容“老虎”、为“老虎”开脱的理由和借口,至少可以为“老虎”寻机脱逃、洗白赢得时间。

事实上的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拍起“苍蝇”来公事公办、无所顾忌,打起“老虎”来畏手畏脚、缺斤短两,或干脆视而不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只能说明,反腐败缺乏诚意、缺乏除恶务尽的决心,还容易被理解为“官官相护”、“洪洞县里没好人”。

至于有专家言,群众身边的腐败,“单个案件危害可能不是很大,案值不是很高,但它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极大”,故要严打,要花大力气打。这个恐怕也非常让人起疑。试问,难道曝光的、影响不好的腐败案件要打,暂且未曝光的、还未形成影响的就不打吗?难道不发生在群众身边、以“老虎”的形式存在的大腐败、大溃烂,由于隐蔽性强、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影响就不“极坏”了吗?话恐怕是说反了、情恐怕是表错了吧?

或许,现实中确实存在“苍蝇”容易暴露、容易被抓现形,而“老虎”隐藏深、老奸巨猾的问题。仔细思量,这个其实这也不能成立,要知道,民众、线民的反腐败曝光、人肉搜索,不过是见义勇为,是业余侦探行为。他们更多时候,是要工作谋生、养家糊口的。他们拿出纳税钱养活了一大批专职的反腐败人员,这些人不认真干事、不主动干事,或曰不敢认真干事、主动干事,到头来却把自己的工作推到民众、线民身上。这像话吗?

要说反腐败、打大老虎有难度,反腐败进入深水区,也借口要摸摸石头,这个我一点都不相信。手头就有一个现成的办法,只看想不想实施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不是都已出台了吗?比照这些规定,严格按照这些规定的内容,来个查“裸官”行动,还怕“老虎”、“大老虎”及至“超级老虎”不暴露、不现身吗?

“裸官”的实质,其实就是如薄熙来一样,转移走了大至百亿、千亿的财产,安顿好了妻小,准备好了一切后事的——“裸官”其实很悲壮,他们摆明了是拿自己当人质,以换取妻小、后人的幸福以及令人瞠目结舌的腐败财产的安全的!

这一悲壮,反而吓傻了对方,吓傻了所有人,反而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了?对“裸官”的不闻不问、与“裸官”的相安无事,难道不是这样的事实吗?

反腐败反到这个份上,再往手心里吐吐沫、摩拳擦掌、写血书拿大顶,还说出诸如“打老虎”、“拍苍蝇”云云的很多大话、空话、套话,弄出不少花花事儿,其实无用、无益。关键还是付诸行动吧——真行动了,就不用做样子、表白了。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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