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从公民权利增减的视角考察社会进步

【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讯】一个社会是进步还是倒退,衡量的标准有许多,那种单纯以经济的GDP 量为标准,已经为历史证明是严重偏颇的,所带来的危险与灾难在一战后的德国与日本的崛起上得到过充分验证。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战结束后德国GDP增长一度高达37%,有十年平均GDP也达近20%,而日本当年也很高,可以说这是至今人类没有超越的GDP增长速度,然而后来德国与日本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大家应该记忆犹新,在此就无需赘述了。所以任何单纯追求GDP增长,或以别的如单纯“民生”口号而祭起的发展大旗,都值得人类特别警惕!

随着人类的发展,尤其一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后,人类已经认识到普遍而科学的衡量社会进退标准是一个社会对公民人权的保护程度,即人权的增量情况。一个社会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长与权利得到保护机制的日益加强,标志着这个社会的不断进步,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公民权利意识在不断减弱而社会提供权利保护的机制在日益萎缩,那么这个社会就在倒退。就此而言,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所言的“人权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是对人权衡量社会进步标尺的另一种表述。

既然一个社会的人权状况是衡量该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那么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是进步还是倒退,只要用人权的增量情况来衡量,就可以得到答案。从目前知识界对最近半个多世纪相互比较的研究来看:中国大陆前三十年人权是恶化的,在这三十年中,人权上没有增量只有减量,因此整个社会可以说是倒退的;而后三十余年人权虽然在某些领域仍然没有增长,甚至在一些领域还有持续的倒退,但从总体而言人权是有增量的,因此社会可说有进步。当然,如果将最近中国半个多世纪的社会发展放到历史更长的时间与世界更广的空间来比较,那这半个多世纪人权比不上北洋军阀时期,也比不上同为炎黄子孙的台湾、香港与澳门,更无法与世界其他文明国家相比。在此视野下,中国社会当然不应大言不惭宣称“崛起”,也不该厚颜无耻标榜“模式”,只能说中国社会追赶现代文明世界的脚步还需加紧,与文明世界的距离还相当遥远!

中国如何追赶上现代文明世界,或中国如何能挤身于现代文明之列?显然中国需要校正对社会发展认识的标准。 虽然大国不一定是强国已经成为时下的基本共识,但强国不一定是好国和受人尊重及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国家,这却还远没有成为时下国人的普遍认识。从历史来看,对一个国家的人民而言,大与否,或强与否,与该国民众的幸福与否并不必然相关,更没有因果逻辑联系,而一个国家人们生活幸福与否最终决定性的因素是该国民众的权利得到保护的程度。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不能真切认识这个问题,那么该国的发展就常常会误入歧途,该国就可能与世界文明愈行愈远,该国的强大就不仅无增于本国公民的福祉,而且可能成为侵害本国公民与危及世界和平的罪魁。对此,中华民族应该保持一份清醒的认识。

一个人权被忽视的国家发展是危险的,一个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国家是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进步的。以此类推,一个地区的发展也是如此。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没有带来该地人民权利的相应增进,那么该地区就不是在向人类文明迈进,而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伴随着对人权的无视与侵害,那么该地区就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

近年来中国社会中对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有诸多争议,然而随着今年二月后王立军、薄熙来事件的发生,这种属优属劣的争议似乎有了历史性的裁决。然而究竟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优劣各在哪里呢?它们中哪些应该汲取与哪些应该扬弃?要想真正弄清这些问题,必须引入人类共同普遍接受的人权标准, 那就是究竟是重庆还是广东在发展上促进了当地人民人权的相应改善。

从现在已经看到的各种事实,可以认清重庆发展方式的本质是权力主导,即通过对国家公权力的强化,来介入、裁定当地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活动。作为重庆发展方式的典型代表——“唱红打黑”,集中反映了权力从精神上来主导人民生活,从物资上来重新调整分配社会财富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充分表现于权力包办一切,权力主导一切的历史回潮。从经济上,重庆最近几年表现了明显的国进民退,以行政手段推动经济发展;从民众生活上,民众在政府权力的鼓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普遍性参与唱红歌、跳红舞;从文化、媒体、舆论上,重庆提倡红色文化,宣讲革命故事,严控一切质疑政府的行为,将一些转发对政府政策及体制提出异议的微博的人士劳教,甚至公开提出“双起”论等。这一切指向都是强化权力,压缩民间,以改善民生为口号来剥夺民权。

与重庆对应的是广东这几年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广东在尝试着以顺应公民权利需求来谋求社会的稳步发展。广东由于其沿海区位优势,开放较早,素有领时代风潮的传统,从经济、文化到社会生活呈现相对多元趋势。最近几年中,广东先后在社团登记上改注册为备案,放开了许多原来强制性挂靠的条件,使社团发展有了相对大的空间;2011年广东乌坎事件后,广东地方政府采取顺应民意的方针,将村委重新改选,并对村中账目进行审查,为维护村民利益提供了一些条件,使基层选举获得了一些师范效应;广东首脑公开提出“维权就是维稳”等口号,在一定程度顺应了广东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为公民维权提供着合法性支持;今年以来,广东还争取到了取消大量行政审批项目的率先试点权,将几百项行政审批权下放或取消。这一切努力客观上都是在顺应民间成长,拓宽民间活动空间,削减行政权力,从一定程度上在不断促进落实公民权利。广东这种发展方式不管是出于主动而或被动,但其指向是以公民权利增长来求得社会长远而平稳的自然发展。

通过公民权利增减情况,来比较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就会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其一、从手段来说:重庆通过强化行政权力来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广东通过部分顺应民间自身权利诉求,削减行政权力,来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其二、从目的来看:重庆重在民生改善,甚至到了为民生不择手段,这样在一定时期赢得老百姓感恩戴德,以期重塑统治的合法性。广东意在顺应民间诉求,指向放松对公民权利的束缚,以迎合历史发展大势,在既维护统治权又舒解民怨上,使权力得到合法性支持。

其三、从效果区别。重庆显然出现拥护与反对强烈的两极对抗化,一批被打的企业主及律师深感这种权力主导下发展的历史性倒退,从而表现强烈的反对,而同时不可否认,重庆在强权高压下社会治安,经济的短期发展,民生的改善上,显示了一种高效,从而也获得了不少民众的赞同、拥护。而广东那种顺应民间自生式发展,小步增长公民权利,虽然使经济、社会、文化成长基础得到一定程度夯实,但事实这是个静水流深的过程,表面看来并不轰轰烈烈,因而支持与反对其实都远没有重庆那么鲜明。

其四、从可持续发展性而论:重庆方式显然是大起来落,依靠行政手段在某个时期可以获得高速发展,但由于人事、资源与体制等等局限,权力强力推动的发展不可能获得持续的动力,它会随时因人事变换,资源组合与政策变动而出现难以为继甚至中道崩裂情况。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屡屡证明了的,而重庆今天面临的困局,也正是这种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广东方式在一定程度顺应民间自然发展趋势,使经济、文化与社会能在市场、开放与多元中成长,不对行政权力存在过重的依赖,这样人事、资源与政策变换对其冲击力相对会弱一些,因而抗风险能力就强一些,可持续发展性就高一些。

其五、从历史趋势与前途来说:重庆的命运我想纵使当事人不出事,其发展必然也会走入死胡同,因为那种强化公权力而剥夺公民权利的发展,早晚会遭到历史、社会与世界性的阻止,而在某个时期被欺骗的民众也终将会清醒过来,发现一切都是个梦幻。这就像当年文革中全国有众多民众支持拥护阶级斗争一样,而后来清醒了,他们就成为坚定的抗争者。重庆是典型的只讲民生而不计手段的发展方式,而这种方式最终结局是公民权利被剥夺,民生最后也无保障,因而这种发展方式是背历史而动,是没有前途的。而广东方式在一定程度顺应着公民权利增长的要求,尝试着走出纯民生的发展,小步放松对公民权利的捆绑,似乎有走向改善民权的意向,因而有一定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相对光明的前途。

从公民权利增减的视角来考察重庆与广东发展方式,应该说可以得到很多收益,也会厘清一些认识上的纷扰。在中国目前已经步入历史性十字路口的关头,从重庆的教训与广东的经验上,可以汲取一些突破困局的精神资源,为冲出“回到毛泽东还是超越邓小平”的历史性纠葛提供可以选择的路径。同时,通过对重庆与广东以权利为尺度的比较,可以使社会看清什么是该警惕的,什么是可以努力发掘的,中国今日历史发展的方向究竟在哪里,从而坚定以落实公民权利为指针的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还权于民,通过民权保障来最终为民生改善提供依托。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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