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無延誤壹電視取得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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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5日電)有媒體指稱NCC使用冗長審查核准程序而延誤壹電視取得經營許可,NCC今天表示,一切依法辦理沒有延誤。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聞稿表示,壹傳媒在民國98年8月13日申設「壹電視新聞台」、「壹電視娛樂台」、「壹電視電影台」、「壹電視體育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因壹傳媒集團未能依規定檢具經理人名冊、樣帶等基本資料備審,也未符合法定資本額之要求,經通知該集團補正,因壹傳媒屬外人投資案,應辦理增資後依法定程序,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等機關審查。

壹傳媒完備上述程序後,在民國98年9月23日補正前述5頻道的營運計畫資料,NCC依程序送交「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換照工作小組」進行審查作業,續提報委員會議決議,「壹電視電影台」及「壹電視體育台」已分別於99年4月及10月獲許可經營,其他頻道並不予許可。

NCC表示,一切依法辦理,絕沒有使用冗長審查核准程序而延誤壹電視取得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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