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中国古代的刑罚

【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讯】古往今来,为政者为了治理国家,必定要制定律令刑罚。然而,除了要让刑罚合理正义外,如何判定和执行这些刑罚,更考验着所有施政者的智慧。

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换言之,在中国儒家传统思想中,刑罚只是约束百姓的一种选择,如果能够施以教化,让人民有德有礼,刑罚就只是辅助的工具而已了。因此,历代评量官吏的好坏,除了推崇清廉之外,大多还希望官员仁厚宽和。

以下的故事出自清代居士周梦颜所写的《安士全书》,讲述了三名官员在断案上不同的做法,以及相应带来的祸福。或许,以今天的科学发展,尚不能解释为何会有行为的因果,但这些被记载下来的故事,却可以让我们省思,古人是怎么看待法律与刑罚的意义。

办案宽仁的盛吉

明朝时,有个叫盛吉的人,担任廷尉的官职,他判案没有冤枉过好人,也从不拖延办案。每到冬天,要判决死刑囚犯时,他的妻子拿着灯烛,盛吉拿着罪人名册,夫妻二人,往往相对落泪。妻子对盛吉说:“您替世上的人执法,不能滥办人罪,以危祸及子孙。”

盛吉办案十二年了,人们反映,都说他公正宽仁。他家院子里的树上,忽然有白鹊来筑巢、生子,人们都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以后,他生了三个儿子,都非常显贵。

不逮妇孺的王克敬

王克敬,担任两浙盐运使的官职。认真负责,执法廉明。温州押来一批盐犯,他看见这批盐犯里面,有一个妇女,与男犯们同时押来。

王克敬看到这个情况后,生气地说:“哪里有抓捉妇女,让她走上千里路程的道理,并且还与押送人员,混杂在一起的呢?从今以后,不能随便逮捕妇女。”然后,就下发了这条命令。

奇怪,这条命令下达、实行后,对男、女、老、少,都有教益和鞭策作用。从此以后,盐路违法之事,竟大大减少了。

执法苛酷 殃及子孙

明朝末年,高邮州的一名徐姓官员,官职做到郡守,清高耿直。但是执法过于苛酷。他规定:每个差役,只要违限一天,就罚打五板。有个差役违限六天,要责罚三十板。那个差役乞求宽恕,徐郡守不允许。最后,差役竟活活被打死在杖下。

那个差役的儿子很小,听到父亲被活活打死了,也受惊而死。他的妻子痛苦不堪,就上吊了。

这位徐姓官员,后来解职回家,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因此对这个独子非常钟爱。某天这个孩子却忽然生病了,并对他的父亲说:“有人来杀我!”一会儿,儿子又操着那个差役的声音,指着徐某骂道:“我有什么大罪?杀我一家三口!”儿子说完,便扑通倒地而死。徐家从此没有了后代。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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