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釣島 陳(沖):無權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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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11日訊】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就中華民國法律而言,釣魚台屬國有財產,任何人買賣國有財產都是「無權的處分。」

日本媒體報導,日本政府與釣魚台地主完成簽約程序,將釣魚台列嶼收歸國有。

陳(沖)下午在公布「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釣魚台問題,總統馬英九已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在這個原則下進行。

他說,歷史軌跡非常明顯,且所有事情都有紀錄;1885年日本曾想在釣魚台上立「國標」,後來日本內部文件顯示,因大清國已命名,目前不適宜,等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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