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公款吃鱼翅 三年以后再“断奶”

【新唐人2012年8月25日讯】鱼翅在中国自古就是“帝王级”食品,被视为是达官贵人的身份象征之一。但在现代国家中,官员吃鱼翅则会带给人民“朱门酒肉臭”的不良观感。近日,中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该消息引发热议,民众对官员“戒”鱼翅需等三年感到难以理解。

事件开始是有一名网友6月在微博上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给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丁立国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此后,有媒体记者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求证此事。该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函件内容属实。该负责人并表示,这类细化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B类规定,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要一、两年。

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约有七千万到一亿条鲨鱼被捕杀,严重威胁全球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因鱼翅的价格高而鲨鱼肉价值很低,许多渔民采用“海上切鳍”的残忍作业方式,将捕获的鲨鱼活切鱼鳍后丢回大海任其死去,鲨鱼躯体被浪费的部分超过95%。而中国鱼翅消费占全球鱼翅贸易和消费的95%以上。

从2007年的中国全国两会开始,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公务员应该带头抵制吃鱼翅,以保护海洋生态平衡并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但“三年内”这个时间跨度让民众难以理解和接受。

有民众讽刺:“三年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有关部门对官员还是很仁慈的,给官员们可以大吃过瘾的机会。”还有网友调侃:“三年禁食鱼翅、再等三年禁食鲍鱼、再等三年禁食熊掌。鲨鱼、黑熊等不起啊!”

除质疑“三年”外,有媒体评论称,从长远的角度看,为公务接待订立规矩,不可能针对燕窝、茅台、拉菲(法国葡萄酒)一一作出规定,这是一个没有尽头、没有效率的笨方法。根本解决办法是:公开公务接待详情让民众监督,公务接待自然会在压力之下对不该吃的东西选择“断奶”。

文章来源:《看杂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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