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三公经费”和政府特权

【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讯】按规定,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后,财政部就得在20日内批复中央部门决算。而中央部门一旦收到财政部批复,就要向社会公开决算。于是,在7月19日,92家部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所谓“三公经费”,特指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公务车购置和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2011年中央本级的三公支出是93.64亿元。其中,出国费19.77亿元、公车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这是继2010年第二次公开三公经费。官方媒体强调其进步:公开的内容更多,决算表格由2张增加到6张;首次公开了行政经费等等。然而,公众怒向“三公”。

首先,“三公经费”标准不清,各部门编制口径不同,批准预算的尺度不统一。例如,只笼统列出公务接待涉及项目,对公款接待费用标准不得而知。

其次,缺少细节。例如,因公出国比重最大,占三公经费六成。究竟“在国外停留多少天,干了什么事?”有人追问,南水北调办公室34人出国考察,人均花费5.63万,到底花在了哪?他们给出的说明是“主要用于学习借鉴国外调水工程关键技术、先进设备和建设管理经验等出国业务培训和考察支出”。那么,你们究竟学到了什么“关键技术”,做了什么“业务培训”?

第三,奢靡。广电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一年公务接待1793次,也就是平均每天接待近5次,平均标准7000元。据其解释,这些“接待”主要用于来华参加广播影视国际交流团组、国外影视摄制团组、发展中国家广播影视代表团和业务技术人员培训等外事接待费用以及其他公务接待。

中国作家协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7万元,占21.26%,比2010年的59.57万元高出近一倍,大大高于55.00万元的年度预算。作协书记处书记陈崎嵘对此的解释是:从2011年开始,财政部要求将外宾接待费用计入公务接待费,增加部分即出于此。谁都知道,将公务接待费和接待“外宾”挂钩,只不过是逃脱奢靡和浪费责任的一个说法而已。

更具有挑战性的质疑是所公布的“三公经费”真实吗?按目前的预算科目分类,并没有完整的“三公经费”科目,各部门预算支出,一般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来“养人”,由各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用来“做事”,由各级发改委项目拨款加配套资金。“三公经费”属于“基本支出”。因为标准不明确,他们可以将违规的“三公经费”转移到“项目支出”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级地方政府也有“三公经费”问题,因为没有地方“三公”数据,中国每年“三公经费”9000亿这个数字就无法证实。其实公众心里有本账:实际三公支出要比公布的高得多。

执政党和政府本来想通过公布“三公经费”重建威信。但是,适得其反,它让人们再一次真切地看到政府怎么样滥用特权,“合法”地、制度化地奢靡、浪费、腐败。是纳税人用血汗钱支持着总量惊人的“三公支出”,而全面的真实公开还有待时日。人们在愤怒、无奈的同时,公民意识也在觉醒。它最集中地体现在微博上成千上万人的质问和批驳上:“公开”不是欺世盗名的工具。公开只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并不赋予监督权和制约权。以中国地震局为例。该局2011年度“三公”支出 5607.43万元,用于公车的达3562.93万元。而同年地震预报预测经费只有270万元,不足公车消费1/13。地震局到底是用来预测地震的还是用来车震的呢?

一句话,中国继续拒绝民主制度,执政党和政府的特权将无法被抑制。那种想以公布“三公支出”为起点,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种幻想罢了。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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