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强化高阶主管薪酬管理机制

【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罗秀文台北1日电)为了提升公司治理层次,宏�董事会近日通过“高阶主管薪酬管理准则”,避免薪酬支付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而达到促进营运稳定成长,维护股东利益目标。

针对营运团队薪酬办法的改进,宏�董事会去年8月成立薪酬委员会,指派独立董事荷恩史密斯(Julian Horn-Smith)担任主席,并且聘请韬睿惠悦(Towers Watson)企管顾问公司组成专案小组,参照国际标竿做法,研拟“高阶主管薪酬管理准则”,已获得董事会通过。

宏�表示,前执行长兰奇于2011年3月底离职时,宏�依照国际惯例与聘雇合约,支付他离职金,双方并签署竞业禁止条款。不久,宏�发现欧洲通路有严重的库存与异常的应收账款。

宏�表示,为了清理欧洲通路库存和应收账款,宏�一次认列1.5亿美元营运损失,同时精简泛欧地区员额300人、2011年全球高阶主管红利大幅缩减、董监酬劳减半等措施。董事长兼集团执行长王振堂更主动放弃2011年全数相关奖金与董监酬劳以示负责。

虽然宏�采取多项应变措施,但2011年全年营运结果仍为亏损。

宏�指出,兰奇于2011年9月加入与宏�有竞争关系的一家公司担任顾问,又于今年4月出任此公司泛欧地区总裁与全球副总裁。兰奇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因此宏�已对他采取了法律行动。

宏�表示,这些事件的发生,让宏�经营团队深深感到需要加强公司治理,重新检讨高阶经理人的薪酬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于全球高阶主管的奖酬设计,必须与股东的长期利益连结。

宏�表示,“高阶主管薪酬管理准则”,主要设计理念是以长期经营绩效与股东利益为依归,涵盖长短期激励管理办法,并且搭配了例如递延给付及索回薪酬的机制,以避免高阶经理人为达成业绩而采取不当措施,导致企业蒙受难以预测的风险。

宏�董事长王振堂表示,新的高阶主管薪酬策略与架构,较以往做了更为周延的规范,不仅使高阶经理人薪酬架构更符合国际标竿做法,并兼具留才的效果,也可避免薪酬支付可能产生的风险,相信有助于企业持续稳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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