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傷台形象 劉姍姍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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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2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7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前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在美涉案,被遣返回台,經行政調查,認為劉姍姍的作為傷害國家整體形象,確有失職,將移請監察院調查,並予以即日停職處置。

外交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已針對劉姍姍案完成行政調查,認為劉姍姍確實失職,以她職務之高,所作所為造成國際對台灣負面指責,影響國家整體形象,外交部至感遺憾,決定依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移請監察院審查,並即日起停職。

外交部表示,劉姍姍案備受各界關注,外交部長楊進添於案發後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派員親赴堪薩斯協助、訪查,瞭解駐館運作實情,並責成政務次長董國猷主持專案小組,完成調查報告。

外交部表示,專案小組開會10餘次,討論時間動輒長達4、5小時,劉姍姍於15日清晨返台後,立即於當天下午約談,昨天深夜完成行政調查報告,全案現已移送監察院,司法機關也已立案調查。

外交部指出,劉姍姍確實違反外交部有關外館僱傭應遵守駐在國法令的規定,擔任堪薩斯辦事處長期間,處理僱傭契約過程有「嚴重行政疏失」,造成個人觸犯美國法律。

至於外界關心的「虐傭」問題,外交部表示,劉姍姍對待菲籍傭人的做法「確有若干不當」,但所謂「虐傭」,經詳細審閱各項證據及因素,還不足以論斷。

外交部並指出,外館人員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人員接觸、約談,未及時、完整呈報外交部,嚴重影響政府處置,也有疏失。

外交部表示,劉姍姍領導統御顯有不當,在館務管理分配、館務運作和諧、照顧同仁權益及相互對待等方面,都有違失。

但外交部也說明,劉姍姍僱傭帳目清楚,支出及核銷單據一致,並無貪瀆。

劉姍姍因遭控訴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去年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2個多月,劉姍姍委任律師提出認罪協商,承審法官接受並於今年1月27日宣判。劉姍姍於15日清晨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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