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平:从女儿献血谈价值观

【新唐人2012年2月7日讯】女儿今天十七岁半,去血站献血500CC,是中国普通一次献血量的两倍半,记得我们当年好像是200CC。这要在中国,光荣献血算是件大事,但是在这里极其简单,约上几个同学,跟血站预定个时间,从验血到抽完休息一下回家,总共一个小时左右。没有人知道你做了什么,也不需要让别人知道,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过也许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想知道为什么女儿会这样,为什么很多她的同学会这样。

这是女儿自己的决定,作为家长当然很心疼,但没有权干预。有什么好处待遇呢?好像仅仅可以免费叫一次出租车回家。首先要年龄在十七岁以上,好不容易到年龄了,体重还要符合标准,不够重量还不行。据女儿讲,为了这一天她等了将近两年时间。

没有入党问题,更没有人知道。或许有人觉得,这一定是被人洗脑了,怎么能傻成这样呢?但是如果你查一下洗脑这个词的定义,就知道在西方洗脑不太可能,因为从定义里面洗脑有强制的因素在里面。如果你稍微有一点西方生活的常识就知道,只有法律是强制的,法律之外的东西要是强制那是违法的,你根本就举不出来法律之外被强制的例子。中国献血的确也不是强制的,不少人悄悄地去献血,善良的人其实到处都有,根本也不需要强制。

女儿肯定会受一些价值观的影响,这个价值观不但西方人有,中国人也有,但是中国人并没有从理论层面上总结过,因为一总结,就会让那些鼓动别人奉献而自己悄悄受益的人露出马脚。那么理论层面到底是什么,其实这是社会学家所研究的课题。这里我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下,因为人类行为学和经济学是相通的。

经济学里面有一个著名的帕累托改进。什么意思呢?就是在不影响大家利益的情况下至少让多一个人受益。延伸到行为学里面就是,对自己影响不大的情况下至少让多一个人得到好处。从这里你开始了解老外的文化了,你看老外之间客客气气,对人都特别好,那是你没有影响到他的太多利益,等你真的侵犯到他的切身利益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法庭上见。中国人对老外的动不动上法庭不理解,觉得那样没有人情,其实那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他们相信法庭是公道的,对于双方都比较公平。

所以有一种文化在老外的生活环境当中非常普遍,就是在自己利益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对别人好一点,这就是老外的价值观。对于女人来讲,造血能力其实比男人强,如果身体允许,献血是没问题的。本来进门的地方贴着在本献血站的献血人数达到七千多人我觉得已经比较震撼了,还有更震撼的。看到休息室桌子上的徽章,徽章上面的数字,代表献血的次数。从第一次的徽章到450-550次,这可是给单人佩戴的,据说有位可敬的老人每个月两次,坚持了一生时间。

在北美,献血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但没听说缺血。总之没有什么劝大家奉献的宣传,大家如果愿意,前提是对自己身体不要有什么影响,这一点和中国完全不一样。中国讲究牺牲自己,造福别人。但糟糕的是中国的血荒很严重,特别是这次郭美美事件以后。这一点不能拿人口多当理由,人口多,献血的人也应该多。

原因是奉献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现,自己的奉献被人腐败了,糟蹋了。遵循奉献精神的人一不小心还当了奴才。你知道当奴才和当一个光荣的奉献者到底有什么异同吗?相同的地方都是有人付出有人受益,付出者都是自愿的。不同的地方是,前者的受益者躲躲闪闪,很不明确,后者的受益群体非常明朗。最主要的是受益者的感觉不同。

奴才的受益者觉得你当奴才是活该的,你只配当奴才,对你非但不感恩,还从心底里鄙视你,你听说过哪个主子能打心底里对奴才说一声谢谢吗。当一个光荣的奉献者呢,就拿捐血来说,受益的群体非常明确,特别是在国外,不会把珍贵的鲜血先给老干部用,因为没有人拥有特权。当一个病人接受你的鲜血时,他们从心底里崇敬你,感激你,因为你的鲜血挽救了他的生命,同时或许他们本身也是个献血者。

孩子的成长代表将来社会的希望,那么我们反观大陆的孩子,他们对周围的社会到底采取一个什么态度?最后我们从女儿献完血以后,大夫给女儿身上贴了一个小贴画来结束这篇文章。上面写着:BENICETOME,IGAVEBLOODTODAY(中文意思是,请对我好一点,我今天献血了)我反问女儿,在加拿大的日子里,哪一天有人对你不好啦?也许这才是她要献血的根本原因吧。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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