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中国官员问责制过于宽松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讯】中国被问责的官员几乎100%复出,尤其是迁涉到重大事件的官员复出都曾引起民意反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批评,在中国,出事的官员往往以问责来代替刑责,一年后就可以官复原职,问责制过于宽松,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目前,中国关于官员问责复出的规则尚无法律规定,导致官员复出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批评,共产党的问责制过于宽松。

毛昭晖:“领导干部被问责后的一年后,就可以官复原职了,两年后就可以提拔使用了。而且在被问责期间,可以根据他的表现安排适当岗位和工作任务。”

毛昭晖还表示,官员被问责后能复出,问责制也就没有意义了,对应当承担责任的官员就起不到压力的作用,政府公信力也受到影响。

毛昭晖:“有的应当承担党纪政绩的责任,甚至有一些按照刑法的规定,应该承担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但现在往往以问责来代替。我们的政策也好,制度也好,甚至被某一些贪官们,某一些腐败分子们当成保护伞了,那就问题更大了。”

官员被问责后复出的,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后复出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再如瓮安事件中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在悄悄复出之后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等等。

新唐人记者詹雅蓉、特约记者王倩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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