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柳下惠論「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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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訊】有一隻名叫「爰居」的海鳥,停在魯國都城東門之外已經三天了,臧文仲(魯國之卿,即臧孫辰)便要都城裡的人去祭祀它。

展禽(即柳下惠,姓展,名獲,字禽。魯國大夫,封邑于柳下)說:「臧文仲也太迂闊了,居然這樣處理政事。祭祀是國家最重要的典章制度,而國政是要靠典章制度來進行和完成的。所以要慎重的制定祭祀之典,把它作為國祚的延續根本。」

「聖王是這樣制定祭祀節目的:只有那些或為民立法,或以身殉職,或以勞定國,或抵禦大災,或平息禍亂的人,才能享受祭祀。凡此之外,均不得在祭祀之列。自三代以降流傳至今,都認為禘祭、郊祭、祖祭、宗祭、報祭,這五種祭祀都是國家的祭祀大典。」

「再加上土神、榖神、山神、河神,都是對人民有恩德的;還有前輩智、哲、仁、德的人,是可以作為人民信服與表率對象的;還有天上日月星辰,是人民日夜瞻仰的;還有地上金木水火土五行,是人民賴以生存的;還有九州之內的名山大川,是出產財物用品的。如果不屬於上述各類,就不在祭祀之列。」

「現在,一隻海鳥飛來了,還沒有弄清是咋回事就匆匆忙忙的去祭祀它,還列為國家法典,這就很難說是仁,也很難說是智。仁者論功,智者辨物。沒有功勞卻去祭祀它,這不是仁;不知何物而不詢問,這不是智。我看,海上也許是要發生天災了,這隻海鳥只怕是來避難的,因為大海中的鳥獸,出於本能,都知道天災何時降臨並預先避難。」

這一年,海上常有大風,冬天特別暖和。臧文仲聽說了展禽的議論,便說:「這確實是我的錯誤,柳下惠的話,不可不尊為法言。」就讓人把展禽的話,寫成三份簡策。

周朝時,周公旦「制禮作樂」,「禮」指祭祀、朝饗等儀式,「樂」指伴隨「禮」進行的樂舞,不僅將遠古至殷商的禮樂加以彙集、整理和發展,形成系統化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而且注入「德」的因素,賦予禮樂以豐富的人文色彩,使其具有道德倫理的深刻內涵。同時規定伴隨禮的樂與舞,基本都得是雅樂、美舞,其特徵就是優雅、肅穆、崇高。再參照本文展禽對祭祀對象的議論,就可以得知,先秦時期的祭祀活動內涵深遠而具多重意義。

光一個祭祀典禮,其中配以雅樂、美舞和禮節、儀式,隨著祭祀過程的展示,在吟詠歌頌間,就明白了此次祭祀的人或物,有何值得推崇與學習之處;同時在美好的舞、樂之中,深究這整個禮儀所融匯的內涵;並由其中領略道德的無形教化。那真是禮、樂、舞、祭四項緊密相扣,相輔相成的結果!

由此觀之,先民的智慧驚人,絕非現代變異后的高科技新人類所認為的頭腦簡單、民智未開、簡陋原始……等等推論!其實謬矣!因為這是神有意造就的,利用先民單純的思想與心態,締造「無為而治」的道德教化,一舉多得的藉著一件事(比如祭祀),達到多方面的指導內涵,並收到不同角度的化育效果!所以,今後該改變不少根深蒂固的觀感,而以全新的眼光來透視與分析古代悠久的歷史文化!

(取材自《國語·魯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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