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式施行两项国际人权公约

【新唐人2009年12月13日讯】

为展现与国际接轨的决心,中华民国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一天,也开始正式施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内法。施行的契机在于今年3月31日,由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这两项公约以及施行法,希望和国际社会接轨、进一步深化人权实施项目,而未来,台湾要如何更进步的落实人权立国的决心,请看台湾民间团体敦促政府的力量与声音。



5月14日,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在台北宾馆正式签署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际人权公约,期许进一步充实台湾民主内涵。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这一天也成了台湾和国际社会人权保障接轨的重要里程碑。



马英九期待台湾人权接轨世界



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我们希望台湾不但是在科学技术、经济文化其他方面能够跟上世界的脚步,也要在人权环境上能够跟世界接轨。”

这是联合国在1966年通过的两项人权公约,规定缔约国有责任贯彻。由于台湾不属于联合国会员,加上特殊的国际处境,想成为缔约国有一定难度。因此,马总统要求法务部特别订定公约施行法,让公约转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应。公约的施行,成为台湾人权史上新的里程碑,但政府如何落实,并接受公民社会的检验才是更重要的课题。



监督联盟成立 盼政府纳社会建言



包括民间司改会、国际人权特赦组织等20多个公民团体,在正式施行公约的前一天(9日)成立“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希望集结公民社会的监督力量,要求政府积极落实两公约的人权保障精神与机制,他们为象征两公约的老虎装上牙齿。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顾忠华:“两只老虎的这个歌词,大家可能都知道,一只没有眼睛,一知只没有耳朵……这个政府,她真的要有眼睛,要有耳朵,她不能听不到民间的声音,她不能看不到。”“包括像人民团体法,集会游行法,这种是在戒严时期的法律,现在应该完全先废止,然后订定新的法律。因为是要保障人民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集会游行自由,这都是两公约施行下来呢,我觉得最关键的。”



马英九:“未来的2年当中,我们会全面的地毯式的检讨现行的法律跟行政命令,看看它是不是跟这两个公约有抵触,如果有的话,我们就要修正。”



法务部及研考会等部会9日提出现行法令与行政措施检讨报告,结果令监督联盟感到失望。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所谓的羁押,到底符不符合人权标准?这个在学术界,其实批评非常多,大家都认为按照公约的规定,我们目前的这个所谓的羁押法,是在什么条件之下,可以羁押被告,这件事情是违反国际人权标准,可是司法院的检讨呢,一个字不提,通通不提,重点都不提。”



加强人权训练是基础 盼设立国家人权委员会



监督联盟并提出,目前缺乏如何建立人权报告的制度,以及台湾人权教育的不足。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我们其实都非常欠缺人权训练,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怎么可能能够好好的检讨?所以我们要求政府这个过程要透明,让民间有参与跟监督的机制,而且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东吴大学张佛泉人权研究中心黄默教授表示,两公约要实行得好,必需设立一个独立于行政体系以外的监督机制。目前在全世界有超过100个以上的国家设有这个监督机构,这也是联合国长期推动要求各国设立的单位。



江陈会成为第一个试金石



为检讨台湾的人权现况,两项公约正式上路前,台湾人权促进会在7号公布了2009年台湾十大人权新闻,各大民间社团共同选出包括政治公民、司法人权、环境……等多面向具争议性的人权议题,其中,忧心“集会游行自由”的倒退,已经蝉连3年上榜。



台湾人权促进会长林佳范:“(陈云林)还没有来,把我们自己人权降低,这让我们非常的忧心;内政部长对集游法修法的态度,更让我们有点忧心跟焦虑,他的意思说那干脆不要修,你们再吵、就干脆不要修。”



去年二次江陈会在台北举办时,曾发生多起人权遭侵害的事件,台湾大众对于新版集会游行法及倾中政策可能对台湾人权的伤害,显然还有很大的忧虑。四次江陈会12月下旬即将在台中举行,预料仍会有不少团体前往抗议,是否会再发生人权侵害的事件,成为施行两项国际人权公约后,检验政府保障人权决心的第一个试金石。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美生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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