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人权宣言》开放签名 首日增118人

【新唐人2009年10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白梅综合报导)《网络人权宣言》开放签名后,第一天即收到118份有效签名。10月10日双十日,是《网络人权宣言》倡导设立的“网络人权日”。

10月8日,凌沧洲、赵国君、冉云飞、北风等十五位中国知识界人士在网络上共同发表《网络人权宣言》,《宣言》提出“互联网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是人类的最基本的人权和最美好的价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爱护”等十项理念,并提出将10月10日设立为“网络人权日”。

目前,《网络人权宣言》正在大陆博客上快速传播和蒸发,《宣言》发表当天,北京作家、资深媒体人凌沧洲先生接受了参与记者专访,他表示,《网络人权宣言》中提出的核心权利是网络自由权利和新闻自由权利,包括发表权、编辑权、采访报导权、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匿名表达权、网络资讯搜索权、网络隐私权、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

凌沧洲认为,《宣言》溶入了法治的精神,希望能在《宪法》下有一些对言论自由具体操作的保障性法律条文,提供一个基石和底稿。

今年发生一系列网络侵权事件,剥夺了网络言论自由,比如推实名制、安装绿坝软件。

凌沧洲表示,《宣言》在理论上可以作一些澄清,比如有的地方对人肉搜索作一些限制,这些限制有什么宪法依据,我是看不到的。如果没有触及到隐私,如果涉及的人物是公众人物,涉及的事件是公共事件的话,应该赋予公民这种搜索权,公民有权把这些信息公之于众,这也与执政者提出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思路相吻合。

《宣言》表达了部分公民意见,用法律人的姿态对民间声音发表法律意见,这种新的维权模式已经带来回应。在大陆有很多博客作者在转载《宣言》。

但是马上就会被删掉,从搜索引擎上一些被保留下的快照,可以看到博文已经被删除的痕迹。参与一位作者称,在网易博客上早上贴出来的,晚上就不见了。他说,“他们恐慌什么呢,这么一个温和的、合法的、理性的、具有建设性的文本,没有对任何人形成挑战,也没有叫板任何人。”

附:

《宣言》发布开放征集签名网址: http://docs.google.com/View?id=df3tk255_0fvdzvkfn

《宣言》并建议,有意联署本宣言的网络公民,请点击此处直接签名,或按“姓名 居住地 职业”的格式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新的签名将定期公布。请注意,尽管宣言的内容完全合乎中国宪法和法律,与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意识形态无抵触,但这并不能完全担保您的签名不会给您带来诸如喝茶、威胁、骚扰等后果,在您签名之前,请对可能承担的风险加以评估,在确认您能承担上述风险的前提下做出选择。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