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的幸運未必是我們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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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7日訊】鄧玉嬌並沒有恢復清白之身,但至少,有望恢復她的自由之身。無論如何,這值得加額稱慶。

  這是公眾關注的結果。只有在互聯網時代,只有在公民社會漸次成長的時代,才可能有這樣的結果。否則,鄧玉嬌就永遠是孤島,她將面臨怎樣的厄運,就怎麼想像都不過分。

   這既令人喜,也讓人憂。這一方面說明,公共輿論和公民社會正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成長為一種現實的制約力量,令強權不能不有所忌憚。但另一方面,從被指故意殺人,可能處以極刑,到現在免于處罰,鄧玉嬌的命運竟如此劇烈跌宕,也客觀上折射了司法不公的空間可以有多大,面對這樣的司法不公,公民個人可能遭遇怎 樣的兇險。

  這正是群情洶湧的根本原因。歸根到底,公眾的焦慮不只是因為鄧玉嬌,更是因為對自身命運的恐懼,對跟鄧玉嬌一樣隨時遭遇司法不公的恐懼。所以,公眾對鄧玉嬌的聲援,並不等於輿論干預司法,而只是在特定司法環境下,對可能干預司法的巴東當局的成功狙擊。就仿佛是一次拔河,公眾不只要把鄧玉嬌從巴東當局手中拔過來,更是要把司法從強權手中拔過來,讓司法回到獨立的原點,中立的原點。

  但是,要把司法從強權手中拔過來,僅有鄧玉嬌這樣的個案遠遠不夠。公眾的關注也曾改變許霆的命運,無期徒刑變成5年有期。但後來跟許霆類似遭遇的其他公民,卻並沒有許霆那樣的幸運。今天鄧玉嬌的幸運,也未必就能給今後的鄧玉嬌們帶去幸運。不能不承認,公眾的關注其實是有片面性的,在這個生活比戲劇更精彩的時代,公眾容易產生審美疲勞,本是人性之常,只有那些更極端,因而更戲劇、更傳奇的個案,才可能撞入公眾的視野。那些同樣悲慘甚至更悲慘的個案,卻往往因為其情節的重複性而歸於尋常,無緣從悲情故事的激烈競爭中出頭,它們的苦主也就無緣得救,只能在司法不公的黑洞裏無望地沉淪。

  制度缺失導致悲情故事幾乎是無限量的供給,公眾的關注卻是有限的。唯有從制度上真正落實司法獨立,人人免於司法不公才會成為可能,公眾免於對司法不公的恐懼也才會成為可能,輿論與司法的彼此信任和彼此尊重也才會成為可能。而這不僅需要堅忍的個案塹壕戰,更需要從個案提煉普遍意義,以之改造整個的司法體制。否則,如果不能從體制上突破,個案上的激情不能推動體制上的理性,那麼個案的無限量累積就會最終令公眾困倦,甚至令公眾絕望,導致社會非理性情緒的爆炸性增長。這對所有人來說,無疑都是最危險的選擇。

笑蜀

—南方週末網絡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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