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傑:鄧玉嬌案的疑點與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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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0日訊】鄧玉嬌案發生後,出現了太多的疑點和謎團,其中最為明顯是中央政府的最高當局,迄今為止無一人為此案明確表態,網絡及報刊、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對於圍繞此案的民意表達,也並沒有被全盤封殺,而只是有選擇地部分刪除並且部分放大。好在其中有一個基本點不可動搖,那就是只許官家(及其喉舌幫兇)放火、不許屁民(以及良心律師和記者)點燈的區別對待。用這樣一個基本點去反思小案件背後的大文章,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與20年前的那場大悲劇聯繫起來的。

劉曉原律師的程序正義

2009年5月20日,劉曉原律師在搜狐博客發表《為何允許網民會見鄧玉嬌》一文,其中寫道:“5月16日,網民’屠夫’到達巴東縣見到了鄧玉嬌的親屬。’屠夫’在博文中稱,5月17日下午,’屠夫’陪同鄧玉嬌父母帶著網友們的支持和鮮花到了優撫醫院去探望鄧玉嬌,由於是週末主治醫生沒上班,後經過[向]副院長的同意,鄧玉嬌母親如願以償的看到了多日不見的女兒,鄧玉嬌情緒不穩定,容易暴躁。隨後,’屠夫’也進入了病房,見到了鄧玉嬌並與之合影。”

劉曉原認為,按照《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等規定,除了辦案的司法機關人員和委託的律師,其他人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特殊情況之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親屬會見。在司法實踐中,在法院沒有做出生效判決,就是親屬也不讓會見,更不要說同意網民去會見了。

作為職業律師,劉曉原所堅持的是程序正義優先於實體正義或道德正義的普世法理:“鄧玉嬌刺死淫官案,民眾不只關心鄧玉嬌精神狀況,更加關注案件真相和辦案程序。希望巴東縣司法機關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案。”

然而,巴東縣的司法機關所習慣的偏偏是只許官家放火、不許屁民點燈的隨心所慾、執法玩法。與號稱“追風的土匪”並且化名“屠夫”的網民吳淦的順利會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已經接受委託的北京律師夏霖和夏楠,只能由公安機關安排在48個小時內會見。據劉曉原介紹,“兩位律師不應等48個小時,就可依法要求會見鄧玉嬌。如果律師去會見遇到阻力的話,那麼允許網民去見鄧玉嬌的目的就昭然若揭了。不論出於甚麼目的,允許網民會見已刑拘的犯罪嫌疑犯,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這又使我想起了’躲貓貓’調查團之事,借網民之口其實還是為了’躲貓貓’。”

5月29日,劉曉原又在《湖北律師私帶案件介紹人會見鄧玉嬌違規》一文是指出:鄧玉嬌案發生後,巴東縣人民政府表示案件消息由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發佈,以新聞發言人的說法為準。歐陽開平在5月22日發佈消息,稱張樹梅解除了北京律師的委託。5月24日,張樹梅聘請湖北省內的汪少鵬、劉鋼律師代理。汪、劉律師接受委託後,在25日上午,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了會見鄧玉嬌的要求。巴東縣公安局當即表示同意。上午十時,他們在看守所會見鄧玉嬌(北京夏律師會見時,在遞交申請後等了兩天多)。鄧玉嬌被監視居住後,5月 28日上午九時,汪、劉律師特邀鄧玉嬌的爺爺鄧正蘭和張樹梅的表親秦某一同會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97條第二項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請的律師以外的其他人。按照這個規定,鄧玉嬌在監視居住期間要會見親屬和其他人需要經過公安機關批准。按照《律師法》等相關規定,律師去會見犯罪嫌疑人雖然不需要經過批准,但不允許律師帶家屬和其他人去會見。雖然律師有會見的特權,但權利濫用就是違法違規行為。北京律師會見鄧玉嬌出來說了實話,巴東縣政府就予以公開譴責,為何對湖北律師的違法違規行為卻保持沉默呢?對兩地律師態度的不同,相信大家能看出其中的奧秘。

劉大生教授的指點迷津

繼劉曉原律師之後對於鄧玉嬌案提出質疑的,還有江蘇省委黨校的法學教授劉大生。

2009 年5月25日,劉大生在博客中以《鄧貴大真的死了?》為標題寫道:“根據鄙人的直覺:若干年後,我們的子孫或許會發現,原來根本沒有鄧貴大這個人,和當年的王敬軒、潘曉一樣,僅僅是個集體化名而已。當然,也可能確有其人,但是根本沒有死,而是出家了或者出國了。若干年以後,我們的子孫還可能發現,根本沒有鄧玉嬌這個人,即使有這個人,也不是甚麼娛樂城的員工,更不是甚麼修腳工,而是峨眉派滅絕師太派來尋找屠龍刀的。”

5月27日,劉大生又在博客文章《兩鄧迷霧中的四個疑點》中指出:

第一,根據網上公布的資料,鄧玉嬌是一個很有氣質、很有個性、很年輕也很漂亮的女孩。既然如此,她是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的,為甚麼會當修腳工?

第二,到娛樂場所上班的女孩,無論是獻身不獻藝的,還是獻身又獻藝的,抑或是只獻藝不獻身的,一般都不願意在離家很近的地方上班,而是到離家比較遠的地方上班,這樣可以少遇到或者不遇到熟人,免得說不清楚。鄧玉嬌為甚麼在家鄉的娛樂場所上班?她就不怕遇到熟人?她就不怕解釋不清楚?

第三,古今中外,到娛樂場所娛樂的顧客,一般不會直接與獻藝不獻身的女孩發生衝突。如果顧客看中了某個獻藝不獻身的女孩,一定要買她的身,肯定會與老闆打交道,然後由老闆委派領班(大茶壺)之類的人物去做工作,有時老闆也會親自出面做女孩子的工作,怎麼會讓客人鬧心呢?從網上公布的資料看,鄧貴大也是常客,也是行家裏手,應當熟悉娛樂場所的規矩,怎麼會直接與修腳女工發生衝突呢?

第四,兩鄧事件披露以來,網上出現了鋪天蓋地的譴責、聲討、謾罵男鄧、當地政府和現行體制的文章,文章的憤激和尖銳遠遠超過1957年的提意見,居然不被刪除,這就奇了怪了,網管們難道都喝醉酒了?如果真的都喝醉了,為甚麼其他方面稍微敏感一點的文字都會被刪除?

在劉大生的博客文章後面,另有一位高人的跟貼:“四個疑問都很老道[到]。就第四點,我發表一下個人看法:這一次的事件,男主角是比芝麻粒還要小的官,應該是’不入流’的官。攻擊這麼小的官,不影響大局,中央或許也想藉此要地方政府不要太過分。所以沒有通過真理部做網站的工作﹔第二個更為隱秘的原因,不便明說,但據說,是瞞天過海,轉移焦點。這是多麼好的一個轉移焦點的題材啊……最近,都很緊張……”

這位高人所說的“緊張”,筆者此前從來沒有切身體驗過。5月28日早晨,筆者剛剛從外地回到家中,就被派出所的警察和保安看管了起來,從此樓道中24小時有來自偏遠農村的小保安輪流坐守。其原因僅僅是5月10日筆者在香山參加了一些學者朋友組織的“六四”20週年學術研討會,並且在會上發表了很替黨國當局設想的簡短髮言。

在此前的一次電話採訪中,筆者其實已經談到過兩點:第一,廣大網民對於鄧玉嬌案件的熱炒,實際上幫助最高當局轉移了本國公眾對於20年前的北京事件的記憶與關注。第二,在只許官家放火、不許屁民點燈的極權專制社會裏,湖北省巴東縣的小官僚們可以隨心所慾地剝奪鄧玉嬌及其家人的基本人權,等到“六四”20週年的魔咒被最高當局成功化解之後,直接捲入鄧玉嬌案的鄧貴大、黃德智、楊立勇們連同整個巴東縣的裙帶官場,也同樣會被最高當局徹底清算。由此而來的結局只能是屁民與官位不高的屁官同歸於盡,高高在上的最高當局卻永遠正確地歌頌著自己戰無不勝的先進性和代表性。

在20年前的慘案中,真正的“屠夫”首先要屠殺的並不是學生和市民,反而是預備鎮壓學生和市民的徒手軍人,以便為後續的持械軍人製造出“暴徒”殺人的假象與藉口。伴隨著這種殺人假象的,是一再重復的相信黨國政府的喉舌宣傳,其口吻恰好是擁有獨家專訪權的《楚天都市報》記者的喉舌腔調:“專訪鄧玉嬌祖父:相信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此事。”基於這樣的前車之鑒,我不得不提出這樣的假想:是不是20年前的“屠夫”轉世還陽,以轉世靈童的神奇身份現身於巴東?!

有道是人算不如天算。行文至此,意外接到一位朋友的手機短信,說是化名“屠夫”的吳淦昨天(5月30日)凌晨被請喝茶,昨天晚上電話邀約他今天中午喝酒壓驚,邀請我出席作陪。為了對這位吳淦先生驗明正身,我關上電腦向看守的警官請假,獲准後便只身前往。酒飯期間與吳淦先生多有交流,雖然沒有完全消除自己的疑慮,總體上感覺這位“追風的土匪”和“屠夫”應該不是黨國衛士,鄧玉嬌也不大可能是“峨眉派滅絕師太派來尋找屠龍刀”的黨國使女。儘管如此,筆者依然懷疑他們甚至於包括筆者自己,冥冥之中所扮演或充當的偏偏是替最高當局轉移公眾視線的角色。

即使從成本核算著眼,熱心網民湧向天高皇帝遠並且已經宣佈戒嚴的湖北巴東聲援鄧玉嬌,也是得不償失的一樁虧本買賣。假如有某一位網民在那樣的鄉野蠻荒之地慘遭暴力侵權甚至於人間蒸發,留給公眾的只能是悲上加悲的無力與無奈。在這種情況下,把廣大公眾的注意力和記憶力重新喚回到擁有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最高當局身上,並且以克制理性的態度堅持不懈地向最高當局公開喊話,也許是推動鄧玉嬌案真正依法處理進而推動整個社會循序漸進的最佳選擇。

楊繼斌記者的職業清醒

楊繼斌是《南方週末》的記者,他的愛人孔璞是《新京報》的記者。5月28日即端午節的上午11時左右,孔璞和南方人物週刊記者衛毅正在野三關木龍埡十組採訪鄧玉嬌的外婆時,四名自稱是野三關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男子衝進來,怒罵記者們搞壞了當地形象,更有一些男女幹部冒充鄧玉嬌家裏親戚,以記者們有可能要對老人下毒為由再次毆打孔璞。楊繼斌為此寫文章表達他的憤怒,難能可貴的是,在他的憤怒中仍然保持著被狗咬了去找狗主人算賬的道義自信和職業清醒,只是他用“狗”來形容中國的貪官污吏,多少有一點侵犯狗權的嫌疑。奇文共欣賞,現予全文抄錄:

咬我愛人以及朋友的,只是幾條惡狗。我知道這一點,並且認得這幾條狗是誰養的。

孔璞和衛毅從北京出發時,你就已經勒令所有媒體撤回在巴東採訪的記者。鄧貴大原本就是你養的。是你家的狗。對你而言,鄧玉嬌的刀子不只刺死了一條狗,也刺穿了你塗抹了幾十年的謊言上。

你非常清楚。你怕。恰因為巴東縣的土匪們知道你的禁令,所以他們才敢對記者下手。因為凡是仍然堅守在巴東的記者,都已經違反了你的規定。他們清楚這一點。所以,打吧。因為沒有人會找他們麻煩,除了一些民意的反彈。–你們不怕民意,對吧?幾十年了,你們何時怕過呢?

晚上,各個平面媒體的消息反饋回來了。沒有人敢報導我的愛人和朋友被巴東縣野三關鎮毆打的事實。因為媒體都怕你。因為,這兩個記者都留在巴東,就已經違反了你的規定。

如焦國標所說,你是所有貪官以及惡勢力的保護傘。是你支持了暴行。

你又贏了。可你哪一次贏得不忐忑呢?你會因為你的小小的勝利的得意嗎?你會笑嗎?你還記得怎麼笑嗎?我指的是你幼年時在你母親的懷裡飽飲奶水後的表情,你還記得嗎?

我以及我的同行們,仍然樂觀地履行自己的命運。我們樂觀地積纍挫折。這是我們應該承受的。我承認,我一次次看到了你的勝利,但其實是你的掙扎。因為你每一個骯臟的勝利背後,都隱藏著一個恐懼,隱藏著萬劫不復。你是在與時間為敵。劉少奇說過,你們會被寫進歷史的。

你的罰已經開始,如果接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觀點,你的罰甚至在你的罪實施之前就已經開始。你那一天不是在恐懼和謊言中度過的呢?而我們,只會更加相愛。愛這個世界。那怕清晨一滴葉脈上的露水都讓我們欣喜。你不會懂得這種感覺。(完)

2009年5月31日於北京家中。

──原載《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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