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評:巴東檢方以防衛過當起訴鄧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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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6日訊】

1. 巴東警方起訴稱鄧玉嬌自首情節並不真實

鄧玉嬌打電話給110報的案應該受到流氓侵犯強姦輪姦性侵犯的案,而不是自 首。因此才有警方來帶鄧玉嬌的時候,鄧玉嬌有投玻璃杯拒捕行為。如果鄧玉嬌故意殺人或者防衛過當殺人傷人,最應該報案不應該是鄧玉嬌(故意殺人犯罪份子應 該是準備逃跑或者逃跑了,過失殺人差不多就是自己嚇暈過去了),而是還在現場的鄧中偉,或者是娛樂城老闆以及工作人員打110報警。

2. 巴東警方通報的細節

警方到達案發現場時警方自己的描述中,實際上只見到三個強姦犯罪份子中的兩個人,一個是在現場快死的鄧貴大和另外一個人。警方描述的生命垂危的黃德智此時應該已經被緊急送走了(夢幻城工作人員,老闆、司機、醫生,以及現場很多看熱鬧的,都是人證)。警方通報中門口站著、臂部受傷、臉色煞白的應該不是生命垂危的黃德智(生命垂危的人也站不住),應該是案犯同夥鄧中偉。而且還有一個重要證據,野三關鎮上可能不會有120急救車,黃德智很可能是用公安警車連夜送往宜昌搶救的。這,說明鄧玉嬌報案前,警方早就知道夢幻城出事了。

3. 新華社報導是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為甚麼仍然由巴東縣警方提起公訴?

官方認定女服務員鄧玉嬌“防衛過當”來源是:《財經網》

…根據新華社發佈的消息,鄧玉嬌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已偵查終結,於5月31日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4. 前湖北方面是報導省廳副廳長指導恩施警方偵結此案,《財經》報導卻變成仍然由三次更改案情、滅失證據和篡改筆錄的“巴東縣公安局以鄧玉嬌 涉嫌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向巴東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這是怎麼回事呢?

湖北可能不會蠢到非得把一個民族英雄弄成一個犯罪份子,可能是不想在湖北版圖上樹立起來一座抗暴英雄的豐碑。但是,鄧玉嬌抗暴豐碑已經牢牢樹立在億萬人民心中了。

轉自《村夫遙星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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