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中国政府宣布,将制定一个“中国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做出规划。

这部被称为中国首部的“中国人权行动计划”,除了保护人权,还涉及到完善政府职能的问题。官方新华社报导说,通过全面系统地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将进一步改善人权状况,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报导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总部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的执行主任谭竟嫦则认为,这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可能有什么新意,而且宣布这个计划的时机值得怀疑:

“这个星期五在日内瓦联合国会审议中国的酷刑报告。联合国酷刑委员会有10个独立专家,会审议中国的酷刑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讲很有意义。”

根据中国官方的报导,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单位,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外交部。谭竟嫦认为,这说明整个计划更多地是一种对外宣传。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则认为,以前中国政府也推出过人权白皮书等各类人权问题文件,但这并不表明中国的人权有所改善,也不表明中国政府真的重视人权。

“我想这些东西不管千变万化,由政府来控制和由它来颁发就绝对不是人权。人权是社会本身争取到的。毒奶粉事件受害者连讨个公道的地方都没有,法院都不受理;豆腐渣工程死难学生的家长要告、要申诉结果被坐牢。所以人权在专制政权下不管怎样千变万化都绝不是人权。”

路透社的报导说,中国官员在接受新华社采访的时候,没有透露这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何时完成,也没有提及中国政府存在的许多侵害人权的问题。

中国人权的谭竟嫦认为,没有独立的新闻媒体和司法体系,中国的人权状况就无法真正地获得改善。

“虽说有比没有强,但是最重要的不仅是人权计划,要真正保护人权就需要一个独立的媒体、被监督的政府和一个独立的法制系统,必须要有法制,这样做才是好的,不能光有个计划。”

刘青也认为,中国政府所认定的人权的内涵,和过去中国古代皇帝基本相同,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人权。他认为,单靠政府赐予,而没有社会民众的广泛参与监督,就不可能有人权事业的真正发展。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