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Schue:為什麼總拿老百姓當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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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昨天中國官方消息宣佈國內最重要的幾家奶製品企業全線崩潰之後,今天國務院又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整頓奶製品行業,而三鹿集團原負責人田文華被刑拘,石家莊市市長冀純堂也被免職。

但12日,三鹿集團的一份材料則稱:8月1日就得出結論,是「是不法奶農向鮮牛奶中摻入三聚氰胺造成嬰兒患腎結石,不法奶農才是這次事件的真兇」。此後,衛生部黨組書記高強和石家莊政府還聲稱「問題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購過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從權威性角度分析,國務院的消息應該比地方政府和各部委的消息更權威。那麼,現在對該事件的處理方式也表明,添加三聚氰胺是企業行為,責任在企業和政府,無涉奶農,可能也與奶販無關。而三鹿集團、石家莊政府、乃至高強的說法就是在推卸責任了。

這並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在之前的甕安事件、孟連事件等一連串事件中,地方政府和官員起初也都是將責任推給老百姓。只有到最後事情鬧得太大了,驚動了國內外,中央政府才會出面平息定性,地方政府和官員才會將責任攬到自己的肩頭,以表明自己勇於承擔負責的態度,獲取中央的信任。應該說,中國各級地府和官員都有推卸責任的傳統。但是,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種傳統連綿不絕的呢?

千百年來,中國的老百姓都對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逆來順受,只有到實在無可忍受的時候才會起來反抗。雖然掌權者一換再換,老百姓的處境依舊無法改變,即使是在所謂的「社會主義社會」。

古代君主專制的政治倫理並不需要老百姓擁有表達自由,但強調表達自由是現代民主政治的主流。即便社會主義中國沒有真正的民主,執政者也還是要擺出民主的姿態。如果中國公民能夠真切地享受表達自由,享受充分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中國才算步入政治文明階段。

不過,中國百姓幾千年來對於「權利」和「民主」的理解並沒有多少改觀,數百年來的革命與改革歷程並沒有讓國人普遍建立「民主」和「權利」的理念。無論在體制層面還是社會文化層面,「權利」始終高高盤踞在少數政治精英的話語之中,「民主」也只是少數反對派政治精英奮鬥的目標。

就三鹿奶粉事件而言,民主政治的缺失才是普通百姓淪為替罪羊的根本原因。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政治體制才是導致「罪」降臨到老百姓頭上的源頭。

種種跡象表明,三鹿奶粉事件是一起官商勾結的案件。官商勾結的後果便是普通百姓失去政治與經濟的庇護,淪為政治力量和經濟力量共同打壓的目標。政治上的弱勢致使百姓本身就缺乏表達自由,而經濟弱勢更是讓表達自由失去支撐。強勢的政府和企業始終凌駕於普通公民之上,並肆無忌憚地在言論上漂清自己、推卸責任。由於他們壟斷了媒體話語權,他們可以通過官方指令和媒體公關充分宣揚自己的觀點。而且他們的任何說法都無法在公開層面被老百姓反駁,因為百姓沒有能力去公開表達觀點。

試想一下,如果奶農享有充分的表達自由,他們就可以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去揭露事情的真相,去駁斥政府官員和企業負責人的謬論,讓事實早些澄清。

民主政治缺失的另一個方面是官員對上不對下的責任承擔體制。如果官員向公民或者公民的代表(議員)承擔責任,斷然不敢將責任推卸給老百姓(公民),因為真相掌握在普通百姓手中,而不是上級官員手中。上級官員不瞭解真相,下級官員只要瞞混過關就行了。

相關的政府官員與企業負責人最終還是下台,並且事實也證明他們推卸責任並沒有成功。但是,這一切更像是中央政府的公關秀,因為承擔責任的依舊是無足輕重的人物。跟更強勢的中央政府相比,他們的表達自由也是有限的。儘管他們確實應該承擔一些責任,但他們並不足以承擔全部的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也是在為更為強勢的力量當替罪羊。

【權利: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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