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施行 引社会广泛争议

【新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10月1号起正式实施。这部历时13年,经过多次审议才明确提出平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立法,在中国一直备受争议。

侵犯私有产权的情况在中国时有所闻,《物权法》针对征收土地和居民房屋问题做出了征收补偿规定。《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规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共官方媒体的报导说,《物权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不过物权法在中国社会贫富悬殊加大,官员贪腐严重的背景下出台,引起的争端始终不小。

而 中国法律专家和学者则对这部立法的施行各有看法。北京大学一名蹴姓法学教授,发表一封公开信称,《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开历史倒车。他说物权法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别墅一样保护,是资本的平等,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有什么区别?。

北京的资深律师、前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官员关安平持不同观点,他指出过去由于产权规划不清遗留许多问题,导致中国经济后续发展乏力;物权法的施行可以使资产证券化,抑制经济过热的情形,但不可畏言的是,物权法在具体落实上很不容易。

关 安平:‘因为你比如说地产就涉及到建设部下面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涉及到工业又涉及到过去撤消的这些工业部、军工部,这些地方,它们旧的法规还存在,是不是 都得无效?都得清理?那么你比如说原来规商业部管的事,都归商务部,因为商务部它原来是外经贸部,管国内商业这一块,它又转为企业,物权法又实施了,商 业、企业、物权的明细问题就比较复杂,它的实施方面是非常难的,进一步完善立法也是非常难的。’

美国《当代中国研究》学术季刊主编、资深中国经济评论员程晓农则认为,官员以各种手段掠夺了公有财产以后才启动《物权法》,实际这部法律保护的,是中共各级官员的不法财产。

程晓农:‘在强调物权法保护这些财产的同时,中国又缺乏阳光法案,就是说,中共政府故意的,不去追究这些财产的来源是否合法,这个法案在中国讨论了十几年了,中共政府就是千方百计让它通不过,中共政府要保护的,其实是各级党政干部来路不明的不法财产。’

另外也有评论说,物权法实施后,公民应该提高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出明确的维权目标:居民要房权、农民要地权。当然也有观察家认为,中国社会贫富悬殊已不是靠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对《物权法》实质能起到的作用不必抱太大期望。

新唐人记者 唐宇 周平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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