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遊行歧視案"原告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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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月14日,舊金山法庭就市政府涉嫌用公共資金資助歧視法輪功學員的新年游行一案進行听證。法官以法院不能干涉市政府的決定權力為由撤消原告的訴忪案,法輪功學員表示將進行上訴。原告律師及法輪功學員認為﹐法官完全回避了基本人權問題﹐其裁決是錯誤的。請看本臺記者的詳細報道。

法官Patrick Mahoney以法庭不應干涉市政府做政務決定、以及舊金山人權委員會否認中華總商會歧視法輪功學員為由﹐撤消原告-舊金山市民、法輪功學員祝女士要求市政府停止資助新年游行的訴訟案。原告律師及法輪功學員認為﹐法官完全回避了基本人權問題﹐其裁決是錯誤的。

法輪功發言人張雪蓉博士說,假如60年前,市政府資助親納粹組織舉辦的游行,而舉辦者禁止猶太人參加,這是不會被接受的。“這涉及到我們在美國的立國之本還有我們的基本人權問題。這也是我們的律師所提出的。很可惜法官做出了錯誤的判決﹐那我們一定會上訴。 ”

被告律師Wayne Snodgrass說﹐法官的裁決是基於尊重市政府決定事務的權力﹐而不是基於市政府的決定對錯與否﹕“市政府要作出許許多多的決定﹐要求他們衡量不同的政策考量、不同的現實情況當政府作出這些決定時﹐並不一定總是正確的﹐但是法庭不能因為納稅人的投訴而去干涉並拿走政府作決定的權力。”

原告律師Morton Sklar認為﹐法官在此案件的裁決上犯了非常基本的錯誤﹕“他沒能恰當地考量原告的基本權利。此案並不是像市府律師所講的事務性行為那麼簡單﹐它關係到社區民眾的基本權益﹐因此標準必須是不同的。”

自1999年開始受到中共打壓迫害的法輪功﹐歷年來被中華總商會拒絕參加中國新年遊行。法輪功學員認為﹐拒絕的真正原因來自于中共的壓力。駐舊金山中領館總領事彭克玉坐在中華總商會的董事會上。

舊金山市政府為中國新年遊行提供$77﹐000公共資金及警察和其它服務﹐(原告)舊金山市民祝女士去年提出訴訟﹐要求市政府停止資助這麼一個屈服于中共政治壓力、違反基本人權的遊行。

根据市政府資料,舊金山人權委員會首席調查員的調查報告表明﹐中華總商會拒絕法輪功學員參加新年遊行涉嫌歧視行為﹐但人權委員會執行主任Virginia Harmon卻作出和調查報告相反的結論。該結論成為法官主要的裁決依據。

在聽證會的前一天﹐法官已做出初步裁決。原告律師認為﹐這說明該案的相關事實無法得到公正的機會陳述﹕“So there is no merits hearing any longer. Hisdecision means the merits will not be heard.”

新唐人記者張芬、盧宜澤舊金山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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