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第三百二十二期】如何解读《侨报》、《星岛日报》被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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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各位朋友大家好,又到了熱點互動時間了,我是林雲。紐約的法輪功學員于2000年的5月12日,將《僑報》和《星島日報》告上了法庭,罪名是「侵犯民權和誹謗罪」。這個案件目前正在審理當中。日前聯邦的法庭通知原告和被告的律師于7月16日,進行口頭評辯。今天我們請來了本台的評論員鍾強先生來跟我們談一談《僑報》和《星島日報》被告這個話題。

林雲:鍾先生您好!

鍾強:主持人好,觀衆朋友大家好!

林雲:鍾先生,可不可以先給我們介紹這兩年來法輪功學員告《僑報》和《星島日報》的起因關於這個話題。

鍾強: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從1999年7月份開始到2002年5月份,《僑報》和《星島日報》,特別是《僑報》在他們的報紙上刊登了大量的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和不實的報導。法輪功學員就覺得受到了這方面的傷害,跟他提出交涉,讓他們不要繼續刊登,在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他們才對《僑報》和《星島日報》提出了「侵犯民權和誹謗罪」這樣的一個訴訟。那麽實際的情況是這樣的,他們從2002年5月份開始到2003年的2月份,法院駁回他們,好象是程式不符。

林雲:好像是對州法院或是地方法院提出起訴,是嗎?

鍾強:對。

林雲:這個駁回也是在州法院嗎?

鍾強:這個駁回是在聯邦法院。一開始是在這個法院,但是被告方,他提出來,因爲其中的一項,就是剛才講的,就是民權訴訟法案涉及到聯邦法律。所以被告方也提出來,把這個案子要轉到聯邦法院。所以到2003年2月份,聯邦法院就說因爲程式方面不符合,所以駁回這個起訴。所以法輪功學員就在2004年3月12號,又重新向聯邦法院提告。法官前些日子也告訴原告和被告..

林雲:就是明天,上訴的庭辯,是嗎?

鍾強:對。

林雲:那麽剛您提到說,就是他們告之前,就是2002年5月之前,這兩家中文報紙發表了大量誹謗、不實的文章,這些文章是轉載了中國大陸的一些報導。他們爲什麽要這樣轉載,是出於商業的考慮,還是有其他的目地?

鍾強:我想這兩方面原因都有,但是主要是政治方面。比如說僑報是1990年在海外成立,他的背景就是中共在海外的喉舌,直接受僑委、中共的控制,實際上是一個在這方面的宣傳機構。他在他的報導中聽從中共官方的旨意,刊登大量國內的關於法輪功不實的報導。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這個迫害通過媒體的形式延伸到海外。另外,星島日報是1938年建立於香港,現在的老闆是中共的政.委員。所以他們都是有政治背景在�頭。而且中共就是這樣,僑報就是,你只要聽他的話,他就會撥出資金來支援他。星島也是在某些利益方面給他一些方面,所以實際上兩方面利益都有。

林雲:有人認爲在海外煉法輪功是自由的,不會有人抓你,或受到迫害。媒體發表這樣的文章,那怕它是不實的,爲什麽法輪功學員抓著不放,一定要訴諸法律?

鍾強:因爲大家知道,從99年720開始一直到現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延續了五年了。現在雖然法輪功學員經過了多次的交涉,要求對話,和停止迫害法輪功。但是江澤民政府一意孤行,乾脆就不跟你對話,不跟你溝通,還是一意的變本加厲的加強迫害。甚至現在就不僅僅,前一段時間,像僑報,星島在海外刊登這樣的文章。用謊言對法輪功的迫害來進行輸出。而且他現在曾慶紅和薄熙來去南非,還雇兇手槍擊法輪功學員。把謊言已經提升到暴力和恐怖的層面。所以法輪功學員站在角度上來講,一方面也是維護自身的權力,另外也是使更多海外的華人和民衆,通過訴訟,能夠了解法輪功的真相,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在媒體上進行造謠,自然能夠清楚。

林雲:還有一點,訴訟案的控辯的雙方都是華人,媒體就有這樣的輿論,就是說海外華人像一盤散沙,但是中國人自己的事情還是自己解決,那麽把他告到法庭上,特別是外國的法庭,那麽是不是對華人不利,對華人形象有影響?對此,怎麽看?

鍾強:對這個問題,我是這麽看的。表面上的團結、口頭上的團結,你是追求這個呢?還是真正的團結。那麽真正的團結應該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人權基礎上、法律的基礎上。大家知道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華人的事情通過法治這樣的觀念去處理問題,在某些方面達到一致的話。這樣使華人團體真正的溶入美國的主流社會,美國人也會看到華人的素質也在提高,這是積極的一方面。當然另一方面,講華人的團結中也要講道德、要講誠信等等。在這些基礎上達到團結,才是真正的團結。不然,你看前一段時間,出現梁冠軍毆打法輪功學員這個例子,他們對你就不講人權、不講法律。那你如果不採取法律的手段的話,可能使更多的人,權益無法受到維護。所以法輪功學員就是在跟僑報、星島日報溝通無效,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採取訴之法律手段,也是先禮後兵,使自己的權利也能夠得到真正的保障。

林雲:那我們再回到這個控辯的本身,您認爲雙方的焦點在那�?

鍾強:雙方的焦點,從案子本身來講,原告他認爲,報紙在紐約地區刊登了,對紐約的學員的是個傷害,對紐約的華人來說都是有影響的。但是被告方認爲他的報紙是從新聞角度上發表他的見解。另外就是說他講的團體是在中國國內,也沒有講具體的別的法輪功學員怎麽樣。他主要焦點就在這兒,但是從更廣的意義上來講,紐約的法輪功學員他起訴僑報、星島日報,主要是觀點是什麽呢?就是僑報、星島日報轉載了中共好多不實報導,他是蓄意的刊登,捏造一些不實的報導,這樣是不受美國的新聞法保護的,更違背美國提倡的人人平等,天賦人權談到的關於自由、生命、跟追求幸福的自由一樣,是違背這個原則的。特別是前一段時間出現盧安達那個事件,他們有三位管新聞的新聞官,因爲他參與了迫害、種族的屠殺,所以也被判處了無期途刑。

林雲:也是利用媒體的這種形式?

鍾強:對。判了他一個27年,二個無期途刑。這個證明用謊言來進行宣傳是不行的。

林雲:大紀元報導這個案子的原告方現在增加了一名律師,可以請您介紹一下這個情況?

鍾強:這個律師叫韓夙惠,她是紐約大學學士,然後在聖約翰法學院取得法學博士。

林雲:她爲什麽要介入這個案子?

鍾強:她參與了好多人權案子。這一次,她一直在觀注這個案子。她認為這個案子意義重大,主動的參與這個案子。

林雲:您認為這個案件進一步的發展會如何?

鍾強:我認為這個案子對美國法律、司法是一個真正的檢驗。那麼另外,這個案子不管怎麼樣,只要進行下去,就能夠使更多的法輪功真相讓更多世人知道。特別是江澤民集團在海、內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讓更多世人能夠了解。具體這個案子怎麼發展,就是說前一段時間,加拿大華僑時報勝訴的事情,已經在這方面有所起訴了。那麼,具體這個案子怎麼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林雲:感謝鍾強先生參加我們的節目。各位觀眾,我們今天的節目就這�,感謝您的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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