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5律師聯名上書 建議廢除尋釁滋事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8月05日訊】近日,中國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5名律師聯名上書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議廢除被稱為「口袋罪」的所謂「尋釁滋事罪」,引發關注。

8月4日,一則《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上書全國人大「關於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的網帖在大陸社交平台流傳。

建議書顯示,上書者是山東曉臨律所5名合夥律師蘭慶洲、于凱、馬曉臨、于兆燕、張文鵬。

建議書指出,「尋釁滋事罪」來源於中共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的「流氓罪」,儘管改了名字,但是其性質與原有流氓罪沒有區別,成為了新的「流氓罪」。在當前,一些處在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模糊地帶的行為,大多被以尋釁滋事罪作為兜底條款進行處罰,造成了中共官方人員「選擇性執法」。

建議書提到,如果在網絡上發表官方不喜歡的言論,或者上訪、申訴、控告等行為,常常被官方戴上「尋釁滋事」的帽子。

此行為剝奪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公權力任意濫用,更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建議說,有關這項罪名的司法解釋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罪狀的表述中經常使用「隨意」、「任意」、「情節嚴重」、「情節惡劣」、「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表述,都過於模糊,而這些又是認定該罪的關鍵構成要件,司法解釋也沒有消除犯罪界限認定上的模糊性。

律師們在建議中表示,他們在多年的執業過程中「深感尋釁滋事罪罪狀表述的模糊性,嚴重影響了公眾對權利義務的合理預期,損害了刑法的權威和公信力」,因此建議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廢除這項罪名。

山東曉臨律所主任于凱律師向自媒體人陸火表示,本來不想寫這個材料的,也怕給律所惹麻煩。但是近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幾起尋釁滋事案,如「安徽淮南朱玉珍發抖音喊冤」被控尋釁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私搭浮橋」被判尋釁滋事案、「上訪媽媽」唐慧尋釁滋事案,「嚴重違背了天理、人情」。

于凱認為,實踐中,導致司法背離民意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尋釁滋事罪立法上存在的弊端,是該法律規定的模糊性。

多年來,中共官方一直以所謂的「尋釁滋事罪」為名,隨意打擊維權民眾,法律界及社會人士一直呼籲取消此「口袋」罪名,中共一直不為所動。

網易網友評價說,「萬金油罪,尋釁滋事是個筐,啥都可以往裡裝」,「莫須有太好用了,它們不可能輕易放手」,「它門不會答應的,不過這幾位律師好樣的」,「馬上就給律所扣上『尋釁滋事』」 。

到本文截稿為止,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尚未對這五名律師的上書作出回復。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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