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醞釀長達18年的房地產稅何時推出?

作者: 文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23日訊】房地產稅收相關的計畫已經有18年之久,不久前官方公布了十四五規劃綱要,其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引發關注。人大常委會剛剛公布立法計畫中沒提房地產稅,不過,專家表示,房地產稅在2年內立法。

4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畫。在稅收立法方面,列明初次審議印花稅法和關稅法等法律。不過,備受市場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此次依然沒提及。

近些年來,僅2015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畫中明確提及房地產稅法,作為當年的預備項目,之後就沒再有更多消息公布。

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對媒體表示,今年立法工作計畫未提房地產稅立法,應該不會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除了印花稅法、關稅法外,仍待稅收立法的還有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土地增值稅法和房地產稅法。

房地產稅將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徵稅,因此備受人們關注。中國財政部部長劉昆去年底撰文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4月22日,據《第一財經》報導,多位財稅專家分析認為,儘管房地產稅立法難度較大,但政府並未放棄房地產稅立法,會繼續完善房地產稅法草案,在合適的時機繼續推進立法工作。

官方對房地產相關稅收的推進計畫醞釀已久,回顧歷史,已經長達18年: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啟動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2005年提出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2006年發布的「十一五」規劃綱要中表示,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2021年4月7日,「十四五規劃」綱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發布會上,財政部財稅司司長王建凡表示,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十四五規劃」指的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是當局2021年至2025年的國家規劃。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等。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據《澎湃新聞》報導,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十四五時期會繼續將房地產稅立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均未提及房地產稅立法,但並不代表著稅收制度改革會放緩。由於疫情影響,去年和今年更加強調減稅工作。但是從大的方向來說,房地產長效機制中房地產稅立法仍是重要內容。」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中國財政部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不提,意味著年度內房地產稅不會作為重點工作,但是從長遠規劃和目標看,並不會放棄房地產稅立法。」

按照賈康的解釋,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產稅在本屆人大任期之內會啟動立法。

而按照時間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期至2023年3月。這也意味著,房地產稅將在2023年前立法。

賈康認為,目前房地產稅推進難度比較大,各方或尚未形成共識。

賈康說,「房地產稅對房地產市場可以起到穩定樓市的作用,但並非房地產稅改革就可以決定一切,需要結合其它政策一起綜合運用。」

華盛頓信息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恆青此前對《自由亞洲》電臺說,「中國房地產業按理說根本不存在稅基。比如你收物業稅的前提是什麼?前提是這個物業是有主的。那麼中國房地產的主人是誰?人們持有的房產證不是永久性的,只有幾十年的產權。」

李恆青表示,與美國相比,中國財政支出不透明,納稅人常常被蒙在鼓裡,這難免會引發他們的質疑和反感。「政府為什麼遲遲不開徵房地產稅呢?因為它怕反彈太強烈。政府下不定決心,因為如果它收得太急,大家就抗稅了。抗稅了以後,如果它再收不上來,政府就失去權威了。」

房地產本身具有高風險、高泡沫、去實體化,也阻礙了實體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高的房價透支了居民的消費能力,房地產業產生的虹吸效應將全社會的財富裹挾,抬高了實體經濟的成本。房地產業的過度繁榮捆綁了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吹大了房地產泡沫,積累了金融和債務風險。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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