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給中國習主席的一封公開信

【新唐人2016年02月09日訊】猴年給中國習主席的一封公開信

習主席我想問您:

如果您被無辜剝奪勞動和生存權利快6年了沒有一分錢收入,正常的生活無法維繫,合理的訴求一直得不到解決,卻被維穩系無度的打壓迫害、被四面楚歌、被趕盡殺絕……您將如何自處?您能承受多久?我要吃飯我想活著,這個要求過分嗎?

維穩難民一級臨控陝西康素萍2016年2月8日

崔高漢您是要康素萍青天夢斷上訪路,魂歸黃泉不歸路吧?!

康素萍,女,48歲,漢族,計劃內合同制工人正式在編,原系陝西省地質礦產開發局西安探礦機械廠的一名單身女工,1986年進入該起至今,該企業是陝西省直屬國營企業。

因為該企業自2006年以來對本人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剋扣和剝削,同工不同酬,【獨生子女費從未發放分文(已24年且沒有住房)非打即罵的日子我過了三年無反抗等等,直至2010年9月27日無辜被廠長崔高漢親自實施停薪停職停止進門,至今沒有任何法律文書和說法也沒有一分錢。再進門,崔高漢罵我叫人打我,打完了他報警,隨後就是警察和西安探礦機械廠保衛科長張全等人一起抬著胳膊抬著退把我架出去扔到大街上,就這樣周而復始。

崔高漢說:「像你這樣的人應該去死不該活在世上!你愛上那告上那告,想怎麼告就怎麼告!有本事你去中南海找胡錦濤和溫家寶去告,你告到哪裡我買到哪裡!」

2010年10月9日起我不斷地找陝西省地質礦產局申訴始終無果。

2010年9月18日傍晚我被探礦廠保衛科長張全掐著脖子按在樓梯上打,打完他報警。此後我再也沒有進過探礦廠的大門,除非他們綁架我。

2010年9月19日我到醫院驗傷之後,依法申訴到西安市雁塔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該仲裁委一紙不予受理通知書將我拒之門外。

無奈,以勞動爭議和生命健康權兩案並舉訴至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兩案分別於2011年1月20日和2011年2月25日開過一次庭,均未當庭宣判,擇日再審(再次開庭日期始終不曾通知過我並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之下違規枉法私下裁定書均發生在我失去人身自由期間)。

然而,兩案卻分別於2011年7月15日和2011年3月7日下達裁定,本人均不知情。勞動爭議案以撤訴處理下達裁定,而生命健康權案已待勞動爭議案有結果後再行審理下達裁定。

2011年7月12日至16日下午15點之間我在押北京市久敬庄接濟中心;2011年3月3日至16日我在押西安市黑監獄中。這兩份裁定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始終不曾送達給我(事先事後我均不知情),是2015年12月底我去法院追問查詢才得知此事,卻已時隔近5年之久。

2012年6月24日國家信訪局告知我的信訪案已三級終結,對此我卻絲毫不知,至今都不曾見過中結文書。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街道辦事處信訪辦主任張冉在北京市馬家樓接濟中心三樓陝西廳對我說:「你的信訪案三級終結與你無關,不需要你簽字不需要你知道不需要給你終結文書,只要我願意,隨時可以再給你終結一次,依然不需要你知道不需要你簽字不需要給你中終結文書……」

然而,我的信訪問題依法逐級申訴至今卻始終得不到解決,他們的理由是涉法涉訴案信訪不予受理;信訪案已三級終結各級行政機關均不再受理。但是對我的殘酷打壓卻從不手軟。

什麼叫涉法涉訴?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況之下法院私下枉法裁定按撤訴處理嗎?涉法涉訴不予受理;再加上非法三級終結,所有行政機關不再受理。一個蘿卜要幾頭切?信訪路堵死了,訴訟路終結了,挺好,冠冕堂皇!官字兩個口(張嘴),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你別進來!

2015年12月25日,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街道辦事處口頭告知我的信訪案三級終結的三級分別是:西安探礦機械廠、陝西省地質礦產局、陝西省省政府。我依然未見終結文書的身影。

我想知道被告崔高漢是西安探礦機械廠的廠長可以作為決定一級行政答覆意見的決定和執行著,這公正合法嗎?制定遊戲規則的人可以同時是遊戲參與和執行者法出哪條哪款?

我不知道那條路是我可以走的?進京上訪被冠以別有用心,是反黨反國家的行為。我說擁護習近平主席,被解讀為個人崇拜不能證明不反黨反國家。看開幕式被抓、吃橘子被抓,上廁所被抓,派出所去諮詢被扣身份證還差點被送到北京市門頭溝地區去喂狼,18大獻花被套著黑口袋綁架且關黑監獄、在北京市通州區梨園派出所內撥打110包人口走失被冠以「非法集會示威遊行」刑拘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在出租屋內吃飯睡覺過日子幾乎足不出戶,卻被24小時實施全方位監視居住,維穩人員隨時任意進出我的房間投放雜物或偷取房內物品,我的私生活及個人信息等被肆意傳播,並且在多次恐嚇要讓我肋骨盡斷血流成河站著進來抬著出去和各種騷擾不斷的情況下入室投毒,致使我5小時左右意識幾乎喪失,2次嘔吐1次大便失禁,3次昏迷……郵寄信件和材料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依法文明走訪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訪窗口,女安檢言語侮辱謾罵並且把我的隨身行李扔出大廳門外,並且一再恐嚇要弄死我在沒有監控沒有人的地方;男保安蜂擁而上為女安檢助威壯勢撕打拖拽暴力相加直到把我的衣服撕破,報警報案不處理不給報案回執。

依法走訪到國家信訪局,安檢無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把手插進我貼身褲兜里搜莫,我稍少不滿他的行為,男保安群起圍攻拖拽並且口口聲聲滾出去別來登記!進入大廳還要脫鞋脫襪脫衣服只能剩一件貼身衣服,並且安檢還要全身抹遍,並且順腰而下把底褲摸個遍,這還不算,安檢的雙手還要摳進文胸的罩杯裡面反覆摸檢,稍有怠慢便遭群聲呵斥,沒人權沒尊嚴!據說有一個男訪民的內褲在被女安檢摸撿的過程中意外脫落,女安檢強烈抗議說其被侮辱了,試問在被反覆無理的摸撿過程中我們又被誰侮辱了?訪民就不是人不是公民不享有憲法賦予的人格尊嚴權、就該死、就該被公權力肆意蹂躪、踐踏、欺凌和侮辱嗎?

2015年9月3日西安探礦機械廠保衛科長張全等人到我家裡說:「讓我回家,大家坐下來談談看怎樣把我的信訪問題給解決了……」

儘管我一次次被已解決問題為由騙回去然後實施威逼、恐嚇、毆打、關押、拘留、多種形式的綁架、搶掠、虐待、摧殘、迫害、欲殺人滅口等等,我還是幻想這次是真的要給我解決問題,在習主席反腐打老虎的新形勢下他們會收斂、改過不在作惡,帶著這份兒忐忑和期望我回到家足足等待了1個月壓根就沒有人搭理我,無奈,我去找陝西省地質礦產局先後多次,該局安排與西安探礦機械廠工會主席張聯盟談話一次,毫無誠意,只想給我送進大牢了事,並且口口聲聲說企業不養閑人之類夾槍帶棒的話,我不是上門討飯的也不是來訛人的,我只是依法拿回我應得該得的那部分。可見他們根本就沒有絲毫的誠意。我再去找他們,他們就說忙沒空處理我的事,再找地礦局也說忙併且管不了以後也不會再讓我進地礦局的門了等等,我再次被騙後拒之門外。

並且他們搞四面楚歌讓我眾叛親離(讓親人不給我飯吃不理我要逼死我)徹底把我推向死路,同時安排人給我傳話說我單打獨鬥沒用,他們才不怕呢,只有參加群體活動大型的才會被重視才有解決的可能性,從而變相達到借國家這級平台對我實施徹底摧毀和打擊的目的,真的是:「用心良苦、蛇蠍心腸」。

也是哈,集體訪不用排隊優先接待,人多聲勢浩大才有人過問才被重視才得以迅速解決也是不爭的事實,我在想是誰一手製造和釀成楊佳血案?是誰讓訪民一個個走向極端維權?誰又是群體事件、惡性事件、恐怖事件滋生和孕育的溫床?誰才是始作俑者亂的源頭?是誰在掌摑依法治國的臉?是誰讓信訪案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如果正常的渠道可以解決,誰會拋家撇業捨生忘死千里迢迢鋌而走險去以身試法?誰能告訴我,依法維權—-路在哪裡?

最後,我想問崔高漢您是要康素萍青天夢斷上訪路,魂歸黃泉不歸路?!快6年了我一個單身沒有一分錢收入並且因上訪債台高築、不能就業(被上黑名單處處受歧視排擠打壓無法正常生活)我該何去何從?!

捫心自問,我自始至終忍辱負重,守法克己,文明禮貌,寬厚容忍,仁至義盡,行差不曾踏錯半步,尤其是近兩年大小節日、會期、北戴河會議都不曾有我的身影,一來是他們說我要是消停了他們就給我解決問題,二來我也想乘借習主席依法治國的春風和平解決我久拖未決的信訪問題。我幻想人心都是肉長的,換位思考他們可以設身處地換位思考解決我的實際問題,包括9.3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時機,我身在北京卻連門都沒有出,一點都沒有給任何人添麻煩。

我想9.3是重大國事活動,君子當成人之美,這是習主席和國家的好日子,我必須深明大義先國後家,暫時放棄個人恩怨和利益為大局讓道,作為一介平民我有這樣的襟懷、境界和苦心,他們卻沒有!常言道退一步海闊天空,然而,我一再的隱忍退讓、我的善良和苦心被踐,竟絲毫換不醒他們的良知,反而端起架子翹起腳鼻孔朝天好大的譜啊!崔高漢殺人不見血吃人不吐骨頭:「他說把廠子賣了4個億,我告到哪裡他買到哪裡」 ……

崔高漢,您有西安市雁塔區吉祥路30號地段招拍掛的批覆嗎?!

因為上訪,我被一級臨控,納入反恐之列,24小時實施全方位實時監控到戶,沒人權沒尊嚴!仰天長嘆,依法治國,法在哪裡?!違法侵權的人逍遙自在,受害的我坐著家牢……

維穩難民:陝西康素萍2016年2月5日

行政起訴狀

原告:康素萍民族:漢族性別:女

出生日期:1968年5月19日

單位:陝西省地質礦產局西安探礦機械廠

被告:西安市雁塔區公安分局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翠華路121號

訴求:依法判令被告撤銷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13年11月9日,原告到秦城監獄依法有序要求探監,不被允許,隨即被北京市昌平區興壽派出所警察強行帶回該所,執行帶離的警察警號是為050097。離開時,監獄方說原告是個有素質的人。

進入該所後,原告的包和隨身物品被搜查且全程錄像,並且製成光碟(截訪人員還帶走了一張複製光碟),搜查之後又被警察強搶物品,偷拍照片,強搶原告私人物品的警察警號是050401。在該所被扣留期間,原告曾被警察恐嚇威脅不準打電話,不準報警,否則沒收手機,施行恐嚇原告的警察警號為049813。

原告衣衫單薄在該所被扣近30小時,飢寒交迫、帶傷、帶病,那裡好冷,據他們說室外已結冰。該所涉嫌非法限制合法無辜公民的人身自由。

2013年11月10日原告被移交屬地截訪人員後遭遇強行遣返,在遣返途中被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街道辦事處主任張冉的四哥暴打,險些喪命,11日到達原籍西安,當日即被拘留5日於西安市拘留所。

自始至終,原告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並且北京警方並未出具訓誡書(依據在原告所提供的附件之中),涉嫌擾序並不成立,沒有事實依據,因此,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是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原告現依法對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提起訴訟,望貴院秉公處理,依法判令被告撤銷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

此致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康素萍

2016年2月5日

政府信息公開

申請人:康素萍女漢族

出生日期:1968年5月19日

單位:陝西省地質礦產局西安探礦機械廠

被申請人: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翠華北路323

申請事項:依法公開上訪案件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據。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均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法律角度講沒有社會地位高低貴賤之分的前置條件,沒有以社會地位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理論和事實依據,社會地位不構成可以踐踏和藐視法律的理由,原告合法權益被被告非法侵害,有權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主張合法權利,以彰顯依法治國之理念及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維護法律的尊嚴。

貴院本應依法履職還原告合法訴權,然而,貴院卻以「上訪案件屬政府行為無權轄處理」為由將原告拒之門外,試問行政可以干預司法嗎?權大還是法大?法制還是人制?是體制下的司法無奈還是官官相護?

本著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之第9條第1款、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4條之規定,依法要求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公開「上訪案件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據。」

此致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康素萍

2015年9月20日

情況說明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原告就「依法要求貴院判令西安市雁塔分局撤銷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事於2013年1月已向貴院以郵寄的形式提起訴訟,貴院以「上訪案件屬政府行為無權轄辦理為由,不予立案口頭(電話)告知。」

原告現依據2015年5月出台的新法規再次就此事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依法予以立案。

原告康素萍2015年9月20日

申請書

申請人:康素萍漢族女47歲被申請人: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申請事項:

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出具書面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先後兩次向貴院以郵寄形式遞交行政訴訟狀,訴西安市雁塔區公安分局對申請人作出並執行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案。

第一次貴院在收到申請人的訴狀之後電話告知申請人家屬,申請人所訴案件是上訪案件屬政府行為,法院管不了,而不了了之。(申請人當時不在西安)

引述:「2015年5月4日實施立案登記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當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訴狀,法院應當一律接收,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依法處理。」

2015年9月21日申請人第二次以郵寄的形式向貴院就同一案件再次遞交行政訴訟狀至今杳無音信,以7日答覆是否立案原則,早已過期。

綜上所述,申請人依法以書面郵寄形式向貴院申請書面裁定書。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康素萍

2015年10月23日

情況簡述

康素萍,女,47歲,漢族,系陝西省地質礦產局西安探礦機械廠的一名單身女工(零就業家庭)。1986年進入該企業至今20多年。(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怎樣,無需我贅述)

2006年起我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剋扣剝削,非打即罵的日子我過了三年無反抗(為了生存和保住飯碗而選擇了忍辱偷生、委屈求全,然而,忍辱不能偷生委屈不能求全,只能縱容和加劇犯罪並使其變本加厲)。

直至2010年9月27日在我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之下被廠長崔高漢親自實施停薪停職停止進門(工作和生存的權利被非法強行終止和剝奪至今),沒有出具任何手續以及相關的法律文書,(即沒有出具非法單方面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也沒有公開張榜公示和出具開除文書),(就這樣沒有任何說法)並且分文沒有、同時還被終止了五險一金以及被終止醫保、也沒有低保至今。

2011年1月24日我逐級(依法)上訪到北京,至今沒有絲毫的解決。

2012年5月24日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被國家信訪局告知我的信訪案被非法三級終結,至今沒有見到過終結文書。

我的足跡幾乎踏遍所有的信訪窗口,無數次郵寄、投遞信件、材料。

在我維權的過程中,被迫開過瓢、跳過樓、服過毒(被迫在屬地派出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小寨派出所內服毒、昏迷、洗胃、被下毒【在服毒後昏迷期間】、蘇醒、幻覺、瞬間失明……)、切過腕……

為維權,我先後6次非法拘禁(最長的一次1個月,最短的3天),遭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剝奪人身權利,在此期間被恐嚇要拔刀子要封口要對我全家下黑手,在此期間(次次都要經歷)精神上的摧殘、肉體上的折磨、生活上的虐待……

先後被行政拘留4次(長的10天,短的5天)。

差點被送精神病醫院2次;被綁架、暴打、辱罵、虐待不計其數,被打瘸1次、被套著黑口袋綁架並非法關押1次,無數次被強行遣返(三中全會期間在遣返的途中我差點被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街道辦事處信訪辦主任張冉的四哥給打死)。

2014年1月24日至2月24日刑事拘留1次,期滿後取保候審一年,至2015年2月24日。

2014年8月起被監視居住至今,24小時全方位實時監控到戶。

2015年1月4日在我的房間里遭遇被維穩人員實施投毒一次,在中毒後的5小時之間,幾乎喪失意識,昏迷2次、嘔吐2次、大便失禁1次,幾乎喪生。

維穩難民陝西康素萍2016年1月3日

二次情況說明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我因依法維權逐級上訪到北京而被非法拘留,就依法起訴撤銷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事先後4次向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1次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郵寄的形式提起訴訟,至今均如石沉大海杳無音訊,無奈,於2016年2月5日以郵寄形式向貴院提起訴訟,訴求一致如下:雁公(小)行罰決字【2013】7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事於2013年1月已向貴院以郵寄的形式提起訴訟,望貴院秉公而斷,還法律以尊嚴,還我以公正,謝謝。

維穩難民一級臨控陝西康素萍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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