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王岐山徹查陝西的「焦裕祿」

【新唐人2014年9月9日訊】2014年7月24日下午6點多,陝西省公安廳長年堅持對我家進行暴力維穩和違法辦案不鬆手的得力幹將——信訪主任夏琛銘帶著一名公安廳信訪下屬官員小趙一起開車來到我家,一進門,剛坐下還沒來得及說話,夏主任就命令小趙拿出一部上萬元的高檔數碼相機給我和夏主任拍了幾張合照,我問他為啥拍照?夏主任答:「我今天來你家是我干信訪工作十幾年第一次到群眾家下訪,來之前幾個廳長都知道,我拍照沒有別的意思,就是為了回去好交差,證明我來過你家了。」小趙對我說:「老王,電視劇《焦裕祿》你看過嗎?」我答:「看過幾集。」小趙:「我們夏主任每天日理萬機,就是當代的焦裕祿。」夏主任:「是呀,我每天工作量很大,經常加班。」我:「電視劇里好象沒有演焦裕祿有違法辦案的習慣呀。但是據我所了解的有關公安廳的案件當中,沒有一件不是違法辦案的。你們今天能來我家,我很高興,那咱們現在就好好談談,針對我家的案子,省公安廳的廳長們計劃如何糾正處理?」夏主任:「我今天來你家不是為了談案子的事,主要是來請你全家吃個便飯,培養一下感情。」我:「請吃飯就不必了,只要省公安廳願意糾正違法辦案,等事情處理完,我請你們吃飯。」夏主任:「我剛才說過了,今天不談案子,我是代表公安廳的領導們來請客培養感情的。如果你不答應和配合,我沒法回去和廳長們交待。」最終,在夏主任的堅持下,我全家隨夏主任在社區附近的餐館里吃了頓便飯,餐中,夏主任和小趙不斷的給我講故事,故事中的每個主人公都身負冤屈,結局都被迫石沉大海。夏主任勸我凡事不要太認真,當下社會現狀就這樣,你就是告到死也不可能告出啥結果的,還不如放棄一切,自認倒霉,好好過自己的日子,也許還能多活幾天。

之後,我又多次在咸陽市渭城街道辦二十四小時、三班倒、多名免費貼身保鏢的強行跟蹤下,多次到陝西省公安廳上訪,要求夏主任依法糾正違法辦案,聽黨話跟黨走,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反腐敗號召,早日處理我家案子。夏主任均拒不接待,甚至每次還叫來當地110和省公安廳的多名保安對我進行武力鎮壓和恐嚇,無奈之下,我只好很傷心的離開陝西省公安廳的信訪室,來到馬路對面,將冤情用粉筆寫在馬路上,供來往群眾評論,夏主任見狀,又命令幾名保安提著水桶、拿著拖把來到馬路對面,強行將我寫在馬路上的冤狀用水拖掉,將圍觀群眾武力驅散。我問夏主任為什麼要這樣做?夏主任很無奈的對我說:「我和你無冤無仇,我也不想這樣做,可是你家的違法辦案和暴力維穩是幾個廳長開會研究決定的,我如果不執行廳長的指示,我的飯碗就保不住了。」我問夏主任:「國家公安部和陝西省人大曾多次針對我家冤案進行督辦,讓儘快處理,你們公安廳為啥不聽國家公安部和陝西省人大的話?」夏主任答:「國家公安部和陝西省公安廳只是業務關係,不是直接上下級關係,他們無權干涉我們如何辦案。從法律規定講,陝西省人大無權監督省公安廳,只有陝西省檢察院可以監督我們。」我的幾個朋友和我女兒將我家的原始案子材料發在微博上,截止目前,共計有二十多個微博號已全部陣亡,最短命的只能存活一天時間。

2014年7月29日,各大官方媒體高調宣布了針對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立案審查的英明決定。咸陽市渭城區渭城街道辦以張亞紅書記為首的陝西省周永康集團地方殘餘勢力就僱用幾名民工,到我家所住社區——火電四公司社區,給我家樓前樓后新裝三個高檔攝象頭,同時,在社區其它各個不同方向及門房附近(我出社區大院必經之路)的不同位置共計加裝新攝象頭15個,我家樓前樓后專用攝象頭共計五個(兩箇舊的,三個新的)。同時,渭城街道辦的幾十名在職官員還在我家附近租了單元房及辦公室,二十四小時輪班監控我的一舉一動,節假日不休,並僱用以李國亭、馬永奎為首的多家鄰居隨時電話彙報我的生活動向。不論我出門買菜還是去醫院,哪怕就是去上公廁,街道辦都會一律免費跟四名貼身保鏢,寸步不離,並不斷電話彙報。這些負責監控我家的渭城街道辦維穩官員們甚至還常常打電話或上門詢問我的上訪或者生活動向。我多次提出抗議,並要求街道辦非法二十四小時監控我家的在職官員們出示限制我人身自由的合法文件,他們很無奈的對我說:「我們沒有相關文件,我們只聽上級領導的話,領導讓我們幹啥我們就幹啥,如果不聽話,我們就會立馬丟掉飯碗。」

2014年8月14日上午8:30,我和我女兒王小琴再次趕到轄區化工派出所,討要有關馬永奎父子2014年6月16日中午11點多故意上門行兇打人致傷一案的處理結果。所長張思強指揮片警鄭民向我父女倆出示了一份《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複印件,要求我家拿著這份東西到法院去起訴馬建軍父子,由法院判決執行醫藥費。處罰決定書原文內容如下:違法行為人:馬建軍,男,回族,36歲,1977年10月04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610404197710042516,戶籍所在地: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化工區辦事處金旭路西電四公司14號樓5單元40號,現住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金旭路西電四公司13號樓1單元1層西戶。現查明:2014年6月16日中午12時許,在咸陽市渭城區金旭路西電四公司家屬院內,住戶馬建軍因給路面洒水一事與鄰居王小琴發生爭執,后雙方發生撕打,馬建軍將王小琴家門口的鍋、鍋蓋踢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現決定給予馬建軍行政拘留五日。

看完上述內容后,我父女當場向所長張思強提出爭議,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為何只提到鍋和鍋蓋被踢壞,人被打傷為啥隻字未提?法院如何判決?

張思強見狀,說道:「你們等一下,我再給你們補充一份東西,大約等了快一個小時,片警鄭民又拿來一份《公安派出所接處警登記表》原件給我,原文如下:

接警時間:2014年6月16日12時。接警人:鄭民、武宏斌。帶班領導:殷建庫。報警人:王小琴。性別:女。年齡:33。聯繫電話:33711064。住址:咸陽市金旭路西電四公司家屬院14-4-26。身份證號碼:610404198105226020。報警方式:口述。報警類別:治安案件。簡要情況:2014年6月16日中午12時左右,在咸陽市渭城區金旭路西電四公司家屬院內,住戶馬建軍因給路面洒水一事與鄰居王小琴發生爭執,后雙方發生撕打,馬建軍將王小琴家門口的鍋、鍋蓋踢壞,將王小琴打傷。處理意見:受案查處。馬建軍已於7月25日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處警人:鄭民、武宏斌。領導審批:西警區受案,張思強。2014年6月16日。
我再次質疑所長張思強,你給我出具的這兩份東西有很大出入,一份上隻字未提我女兒王小琴被打傷,後補的這一份上卻提到打傷一事。按照你的指示,我把這兩份書面東西作為證據拿到法院去立案,法院能認定對方馬建軍父子負全責,並依法判決醫藥費給我家嗎?張思強:「放心吧,這個案子只要你到法院去起訴,百分百是贏官司,訴訟費都不用你掏。馬建軍打人負全責,如果你女兒王小琴有過錯,我為啥沒有對王小琴做出任何處罰決定呢?這兩份書面東西是我給你家到法院的立案證據,法院肯定會受理,你直接交到法院就行了,千萬不要給其它任何人看。」

隨後,我和女兒只好拿著《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公安派出所接處警登記表》趕往咸陽市渭城區法院立案大廳要求立案判決,立案大廳的工作人員看完這兩份東西之後對我說:「公安機關給你出具的這兩份書面東西有問題,一份提到你女兒被打傷一事,一份隻字未提被打一事,你最好先到派出所去調卷,看看案卷上是如何寫的,假如案卷上未提及被打一事,此案有可能就被做過手腳了,你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性。另外,量刑的標準要看受傷害程度的輕重結果來決定,派出所都沒有給王小琴做任何傷情鑒定,就給馬建軍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顯然不妥。假如達到一定傷情標準,馬建軍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你還是先去找公安機關糾正完以後再來法院,我們法院和公安完全是相互獨立的兩個部門,誰管不了誰。以後就演算法院最終判你贏,現在的案件執行難度很大,很多案子幾乎都執行不下來,你還是回家慎重考慮一下再決定。」

我:「我有權去派出所看案卷嗎?」法院工作人員:「你女兒王小琴是受害人,當然有權看卷,她有知情權。」

按照渭城法院立案大廳工作人員的指點,我父女倆又多次到轄區化工派出所要求看卷,均遭拒絕。所長張思強和副所長殷建庫答覆我說:「我們已經把打人兇手馬建軍拘留過了,公安的程序已經走完了,想要醫藥費找法院去,不要再來找我們。相關案卷屬內部資料,你們無權看卷。」

2014年8月29日上午9點多,迫於無奈,我父女只好再次來到咸陽市渭城區渭城公安分局信訪處,要求信訪科長裴航依法處理化工派出所公開給打人兇手馬建軍父子當黑保護傘一案。裴航:「張思強和殷建庫都是好同志,哪次上級打電話叫去西安截訪,他們不是開著車跑前跑后的去接你,別總不知好歹。至於馬建軍父子上門毆打王小琴一案,化工派出所沒有處理不妥之處,已經把馬建軍拘留五日了,你還想怎麼樣?我們經常辦理打架的案子,王小琴的傷情根本就不需要做傷情鑒定,頂多也就是個輕微傷。」我:「醫院診斷證明上確診我女兒王小琴的傷情為:顱腦損傷、外傷性頭痛、頭面軟組織挫傷、牙震蕩、牙修復體崩瓷。這怎麼能是輕微傷?難道你們警察都改行當醫生了?不做鑒定就知道傷情級別。6月16日案發後,馬建軍之父馬永奎又多次上門滋事,用洗拖把的髒水往我家鍋里潑,砸我家院子里的爐子不讓做飯,我每次都報警,化工派出所每次出警后不但不制止,反而還配合社區暴力維穩黑惡小頭領吳國榮一唱一和,說我家在院子里做飯影響市容,馬永奎沒有過錯。哪條法律規定老百姓在院子里做飯違法,惡意上門打人卻不違法?何況我家和他家中間隔條馬路,距離十幾米遠,完全是兩棟樓,根本就不是鄰居。為此,我多次到派出所找張思強,張思強說馬永奎已經69歲了,法律規定60歲以上的老人不受法律制裁,他也拿馬永奎沒辦法,只能說服教育。我諮詢過多位律師,律師說法律規定是80歲以上的老人有嚴重疾病的可以從輕量刑,沒有嚴重疾病,如果有違法行為,同樣依法量刑處理。我為兒子王小剛一案上訪這麼多年,本來和你們咸陽公安機關沒有任何關係,可是殷建庫、張思強、吳國榮等人卻多次上門打砸幾十次,公開毆打及威脅我和我的家人近百次,每次我報警,你們不是不出警就是不破案,次次不了了之,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你們憑什麼暴力鎮壓我們家。」裴航:「是省公安廳夏主任強行要求我們對你家實行暴力維穩的,如果我們不聽話,省公安廳就通報批評我們,已經被通報批評了三四次了,我們也是兩頭受氣,除非你以後不上訪,就啥麻煩事也不會發生了。」我:「關於馬建軍父子惡意上門打人一案咋辦?」裴航:「按照法律程序,公安機關已經拘留過馬建軍五日了,不能再插手此案了,想要醫藥費,找法院去。如果法院不給你立案,我可以給張思強打個招呼,讓他到法院去一趟,找法院院長開個後門,給你把案立上,至於以後能不能執行下來, 那就是法院的事了,和我們公安機關沒有任何關係。看案卷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2014年9月1日早上8點30分,我父女倆再次來到化工派出所,要求依法糾正馬建軍父子惡意上門打人一案,副所長殷建庫說:「法院的說法不對,王小琴的傷情根據辦案經驗頂多也就是個輕微傷,拘留對方就不錯了,我們經常處理打架案子,如果每個案子都去做傷情鑒定,我們當警察的早累死完了。法院不給你立案,我可以去法院找院長給你開後門,叫他給你把案立上,其它的忙我們派出所就幫不上了。有關你上訪告省公安廳一案,你最好改變思路,畢竟現在還是共產黨的天下,你聽說全國各地有哪個地方糾正違法辦案了,不要看電視上習近平吆喝要反腐敗你就偷著高興,那不過是唱唱高調罷了,人家夏主任好歹是個縣級幹部,你不可能把人家咋樣的,你都這麼大年紀了,還是回家好好想想咋把日子過好,上訪對你家有什麼好處?如果不聽勸,你就是上訪到死也不會有任何結果的,不信咱走著瞧。」

尊敬的王岐山書記,你好!我家上訪原始案子2007年案發時並不複雜,上訪至今八年多,不僅原始案子絲毫未動,反而全家四口人還被以陝西省公安廳為首的各級地方政府暴力迫害成一死二重殘、二十四小時被非法監控和維穩的悲慘結果,是什麼原因導致王銳和杜航偉前後兩任陝西省公安廳廳長接力賽對我全家搞違法辦案和暴力維穩不鬆手,這中間到底有什麼黑幕?北京的周永康及部份餘黨雖然被捕了,可是陝西省的周永康集團殘餘勢力們仍在枉法嫖法的殘害百姓,在陝西,血案如山,冤情遍地,飽受冤案和暴力迫害之苦的訪民人山人海,遠不止我一家,請王岐山書記親自徹查陝西省各級公、檢、法部門枉法嫖法真相,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還陝西一片司法藍天。

附:相關部份鏈接

一、狗咬人事件引發四口之家一死二殘 多年上訪未果(上)
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invest-07072014103842.html
二、狗咬人事件引發四口之家一死二殘 多年上訪未果(下)
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invest-07162014103011.html
三、http://www.canyu.org/n89798c6.aspx
四、http://canyu.org/n89853c6.aspx
五、http://canyu.org/n89944c6.aspx
六、http://www.canyu.org/n90325c6.aspx
七、http://canyu.org/n91076c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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