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張玉香遭扒光衣服 針扎乳頭等折磨

【新唐人2014年6月10日訊】我叫張玉香,曾經一身病,胸供血不足,冠心病,風濕,胃痛,頸椎病,每天生活在恐懼中,度日如年。一九九九年三月末,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無病一身輕,也不怕了,以前做事總怕自己吃虧,算計來算計去,修煉後,學會了先考慮別人,不傷害別人。做事都按照大法要求自己,每天生活在快樂當中,活的非常充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鋪天蓋地的造謠污蔑我師父和大法,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應該去反映問題說句公道話。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去了北京天安門煉功,警察把我抓到北京派出所,一個大院子裡,裡面有很多功友,下午把我和很多功友送到一個公安局,進門看到一功友在鐵籠子裡,把她和我又送到通州牢獄。

在獄中,一個被判十四年的販毒犯帶領三、四個犯人,把我的衣服扒光,一絲不掛,幾個人把我壓在地上,按住胳膊腿,她們用新塑料鞋底輪班毆打我。有一個女犯不打,她們就逼著她打,把我打得血肉模糊,臀部變成黑色,衣服和血肉都粘在一起,腫的一按很硬,像木頭。晚上她們不讓我睡覺,逼我站一宿,後半夜站不住了,非常難受。第二天,那些男警把我雙手用手銬銬住弄到醫院,沒做甚麼檢查,不知灌的甚麼藥。我不回牢房,他們就一人架一隻胳膊,硬拖進牢房,繼續罰站,站不住就打,到早晨,那些犯人就在院子裡折磨我,體罰「坐飛機」,還用針扎乳頭,變著法子折磨。

後來又把我關進香河市場管理所。幾天後,通鄉派出所片警察羿賓和單位李榮樂接我回來,送到動力分局,進屋周士傑打了我一個嘴巴子,意思是說折騰他找不到我,我又被他們送進拘留所,幾十個人在一個房間裡,睡覺全都碼起來,一個擠一個,動也動不了。七月份非常熱,被子非常髒,臭氣難聞,刑事犯班長讓我給刑事犯人洗被子,洗衣服。周士傑非法審我,叫我簽字,說不煉了,動力分局楊守義也找我簽字,說不煉了。我沒簽,他們就騙我家孩子簽字,二十一天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四、五個香坊分局的男便衣突然闖進我家,綁架我,到處翻東西,把孩子給老師寫的詩都拿走了,鞋都沒讓穿,就被他們推上車。我開個體理髮店,把來我店理髮的人也給綁架了,門鑰匙也搶走了。他們把我綁架到香坊分局,又去了哈爾濱市局,把我鎖在鐵椅子上。一個四、五十歲男的,問我一些事,我甚麼也沒回答。夜間,通鄉派出所常軍和幾個人把我拉到通鄉派出所,警察常軍審問我,我才知道我家被蹲坑,有幾個功友被便衣跟上了。常軍把我送進了拘留所。我開始絕食抗議。通鄉派出所警察四月二十五日晚又綁架我女兒,直到四月二十六日中午才放人。

分局警察楊守義派人在我家裏蹲坑十七、八天,抄走大法書、真相資料和師父照片以及師父法像。警察蹲坑期間在我家抽煙把地板燒的都是黑洞,在屋裡撒尿,往桶裡大便放在門口。我妹妹來我家串門,他們還詐嚇我妹妹,把我妹妹給嚇哭了,又把我近七十歲的母親和懷孕的妹妹綁架到分局一天,逼她們簽字。

我在拘留所裡絕食後,幾個犯人強行抬我去灌食,打我臉,揪頭髮,掐我的身體敏感部位。灌食時幾個人都用一個膠皮管子,弄一小盆苞米面粥灌進去。幾個犯人按住我,動也動不了。在拘留所,一進去他們就要給我強行打針,我不打,強行照相我也不照,就是不配合他們。六月末,分局警察周士傑提審,問我資料哪來的,我不說,他就說撿的吧,他自己做的記錄。我一共絕食三十天。一次,警察楊守義來提審我,問我回家怎麼做,我說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他說:就判你。分局周士傑說,市「六一零」主任吳簡要來找你寫個保證就行。有一天真來了,我沒寫,沒配合他,就把我勞教了兩年。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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