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新快報》記者接連被抓傳遞什麼信號?

【新唐人2013年10月27日訊】因為發表了10篇有關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報導,《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於10月19日被湖南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的罪名跨省抓捕並刑事拘留。

陳永洲是兩個月內《新快報》第二位被警方以刑事罪名拘捕的記者。今年8月,《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製造傳播謠言」的罪名刑事拘留,10月初劉虎被正式批捕,輿論普遍認為劉虎被抓捕與其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有關。

南方的報紙向來以大膽敢言著稱,除卻南方報業集團的《南方週末》和《南方都市報》外,還有最近幾年崛起的《新快報》。《新快報》屬於《羊城晚報》旗下的報紙,1998年3月創刊,是國內第一份實現全彩印刷的大型綜合性日報。

迄今為止,雖然《新快報》的創刊時間已達15 年之久,但它真正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報紙還是從最近5年開始的。該報之所以能衝出廣東,走向全國,除了因為其新聞報導的影響力巨大並日益受歡迎之外,還得益於互聯網的推動。該報跟其它報紙一樣,有數字版,所以,很多新聞報導都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其它媒體的轉載,並引發公眾的熱評。

不難看出,《新快報》最近幾年的報導比《南方都市報》更為出色,這導致它迅速成為繼《南方週末》和《南方都市報》之後宣傳部門的又一眼中釘。胳膊拗不過大腿,不管你的報導做得多好,報紙辦得多牛,只要被宣傳部門打入了另冊,等待你的就會是無情的整肅。

從去年7月16日開始,《新快報》的評論、國際國內新聞、深度等多個必備版塊均被取消,僅剩下文體娛樂和本地新聞版塊,多個消息來源均證實,對該報下達此次整肅指令的是廣東省委宣傳部,當時,正是意識形態保守的新部長庹震上任不久。據悉,惹怒宣傳部門的報導不止一篇,而是數不勝數,日積月累的惹火報導已經超越了宣傳部門的忍耐極限,可想而知,該報遭遇整肅是一種必然。

《新快報》原本只是做普通的新聞報導,而且主要是關注廣州和周邊地區的時事,但是,在媒體競爭日益激烈,讀者對媒體的要求日益提高的情況,該報一度招募了大批知名調查記者,如劉虎、陳永洲,對異地進行輿論監督。雖然該報的「深度」欄目一度被宣傳部門叫停,但是,時隔一年多以後,我們仍然能看到該報的深度報導不斷問世,這是出乎意料的,顯然,該報的這種表現必然再度令官方不快。

果不其然,《新快報》的兩位深度報導記者劉虎和陳永洲先後因為報導出事,這一回,整肅的方式跟之前顯然不同了,不是由官方的宣傳部門出馬,將他們踢出報社和媒體行業,而是由警方出馬,對他們實施跨省抓捕。這種整肅方式可以說比之前的整肅方式更為可怕,這將會導致媒體人人人自危。

其實,早在去年2月7日,劉虎在發佈深度報導揭露中石化在四川放高利貸和霸佔民營公司的醜聞時,就曾經是輿論關注的焦點,他的報導令中石化高層大為光火,但卻一時間拿他無可奈何。在該報遭到整肅後,中石化管理層歡呼雀躍,劉虎在7月17日中午收到中石化的短信,短信稱其報導是對中石化的「造謠、污衊、誹謗」。可見,很多曾被《新快報》揭露過的企業都對其恨之入骨。諸如中石化這樣的巨型國企,人脈非同一般,他們自己無法直接打擊報復報社和記者,卻能通過關係間接用力。

最近兩個多月,多個部門發起的所謂「淨網」行動如火如荼,不計其數的網絡名流和網民被以造謠誹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抓捕,一時間,不少網民噤若寒蟬。不難看出,如今的微博等互動區域,網民的發言明顯不如之前積極,即使是轉帖,也得十分謹慎,否則,微博就可能被以傳謠為名封殺,博主甚至會被抓捕。

「淨網」行動雖然使得萬馬齊喑,但是,官方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們還要將狠手伸向現實媒體,伸向媒體記者。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控制輿論,維護所謂的社會穩定,為專制政權保駕護航。不過,不難看出,雖然在「淨網」過程中網上發言的風險非同尋常,但是,依然有一部分網絡名流和網民敢於仗義執言。從劉虎到陳永洲被捕,民間的抗議之聲依然不小。

在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刑拘之後,《新快報》高層曾希望通過私下交流的方式爭取陳永洲的獲釋,然而,這種努力並未取得效果。於是,在10月23日,該報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拘捕一事,在頭版醒目刊發:「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導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湖南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次日,該報再度敦促警方不能先抓後審,並「再請放人」。

法新社評論認為,這是一次鮮有的中國媒體公然反抗事件,該事件引起了諸多網友和媒體同行的同情和支持。就陳永洲被拘一事,多位媒體人士在微博上表達他們的抗議,廣州暨大新聞傳播學院院長范以錦表示:「報導是失實還是沒有失實?警方向報導方《新快報》調查了嗎?即便失實就能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嗎?每年因各種原因失實的報導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記者還有安全感嗎?」知名媒體人石扉客表示:「陳永洲所為是報導而非發帖,那麼是職務行為,報導有問題,中聯重科可訴之法院,幹警方何事?倘若當地政府想借此整肅網絡之風潮而為本地企業保駕護航,恐難塞天下人悠悠之口。」

早在本世紀初,媒體與記者遭受整肅和打擊報復的事件就接二連三,當時,就有人將記者稱之為一個危險的職業。的確,在這種政治環境下,要做一個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記者需要勇氣,也需要承擔遭受或明或暗打擊報復的風險。劉虎和陳永洲所做的報導,明眼人一看,都覺得不像是空穴來風,即使與事實有一定的出入,也不太可能是他們故意弄虛作假。而且他們作為《新快報》的記者,這本身是一種職務行為,警方豈能隨隨便便跨省抓人?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也就陳永洲案件本身作出剖析,他認為「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入罪門檻很高,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扣上這個罪名,警方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記者是在故意捏造事實。即使報導失實,也適用民事糾紛法律。因此長沙警方有亂抓人的嫌疑。」即使是一向為官方說話的《環球時報》也要求高層介入此事,該報10月24日發文《依法保護記者,依法維護企業》指出:「中國社會將逐漸對這些案件形成就事論事的平常心,這樣的平常心將最終促成矛盾糾紛的有序解決。」

從《新快報》記者劉虎被拘押兩個多月未獲釋的情況看,陳永洲被警方釋放的希望也很渺茫,等待他們的或許是暗無天日的長期牢獄生活。從兩位記者被拘捕看,習李時代的新聞和言論管制比胡溫時代更為嚴厲,法制環境也更為惡劣。記者被抓捕的悲劇不會止於陳永洲,在這之後,估計還會有敢言的記者被以各種莫須有的罪名打擊報復,而政治改革也絕不會在習李時代主動啟動。不過,憲政民主是歷史潮流,當公民社會日益強大到一定程度之後,不管當局是否願意改革,中國民主轉型的潮流都是難以阻擋的。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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