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亮:南京女童事件 唯有「餓死」最難接受

【新唐人2013年6月29日訊】寫下這句,心如錐扎。6月21日,南京兩名女童被發現餓死家中。「頭七」之日,媒體披露了「南京餓死女童的最後一百天」。余華新書就叫「第七天」,以荒誕筆觸寫怪誕現實。但現實永遠比小說殘酷。

《第七天》招致罵聲一片,因為筆觸所至,遠未抵達書商宣傳的「劇烈拉鋸式切膚的疼痛和虐心」的境地。可眼下,僅一條白描式「餓死」新聞,就完勝這部名家新作。更令人痛心的是,如果沒有七天後這個回顧,「餓死女童」事件的關注度已近於衰竭。

這是個鄰居、民警、社區和親戚人人都自稱「盡力」了的結局,所以,結果才尤為痛心。相比袁厲害手下幼童不幸於火災遇難,相比孩子患病,無錢救治的悲劇,這種生於「毒患」人家,更顯悲愴。兩名幼童,父親坐牢,母毒癮不斷,長期處於自生自滅的境地,而餓死,將她們開往了命運終點站。

餓死,漫長而恐怖。李氏姐妹加起來才四歲,卻孤立無援與饑餓苦鬥幾個月,甚至突破房門,頻頻呼救。遺憾的是,她們沒能存活下來,留給我們的,是無盡的震痛與驚愕。

幼童餓死,讓人們羞慚無地,讓公共社會負罪難堪。親朋鄰里,不能全職全天候照顧,而孤兒院等公共福利機構,卻以有父(服刑)有母,不符條件為由拒收。有人說,正因其母吸毒未被抓,才致姐妹倆死亡。「有母親」竟成致死藉口,何其諷刺?

實質上,餓死的何止孩子?挨餓的,還有相關法律規制、公共福利救濟和民間愛心互助吧?這起家庭悲劇上演,留下太多未竟之問:難道孩子降生於父母枉為人親的家庭,就該處在「孤島」上,生如草芥?

閭丘露薇說,正常情況下,目擊者報警,警方介入後,將孩子送去福利機構,同時檢控監護人,由法庭決定其是否還有撫養能力。有,社工持續跟進,沒有,孩子在福利機構等待合法領養。只不過,所有假設,依賴一個淒涼前提———「正常情況下」。而這,叫人如鯁在喉。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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